是否可以不經過鑒定醫療情況就提起法律訴訟 醫療官司沒有鑒定能勝訴嗎?
訴訟中是否能夠醫療事故鑒定
法律分析:一旦發生醫療糾紛,病員及其家屬有權在發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發生后一年之內提出醫療事故或者事件的鑒定。病員死亡的,其家屬應當在病員死亡后或收到尸檢報告單后十五天內提出醫療事故或者事件的鑒定。
醫療事故鑒定的作用: 可作為醫患雙方協商解決醫療糾紛的依據、是衛生行政部門處理醫療糾紛案件的法定依據、是衛生行政部門作出行政處罰的法定依據、訴訟中的證據作用(不是必然的定案依據)。
如果人民法院審理后認為不是醫療事故賠償糾紛,還可以告訴當事人按其他醫療侵權訴訟。人民法院認為是醫療事故糾紛的,直接委托當地醫學會鑒定。

醫療事故起訴一定要鑒定嗎
1、法律主觀:醫療事故鑒定不是必須做的。若是雙方在沒有做鑒定的情形下就可以就賠償的數額達成一致意見,則不需要做。
2、未經過鑒定能提起醫療訴訟,根據法律規定,發生醫療事故后未做醫學事故技術鑒定的,不影響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因為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并不是起訴的必要條件。
3、法律主觀:醫療事故鑒定 后可以做 司法鑒定 ,但是只有經 醫療事故 技術鑒定不構成醫療事故的才可以進行 醫療過錯 司法鑒定。
4、不一定。我國法律并沒有規定醫療糾紛訴訟一定要經過醫療事故鑒定,醫療事故鑒定并非醫療糾紛訴訟的前置程序。
打官司時,住院病歷里面的診斷結果可以作為法律依據嗎?是不是必須做傷情...
1、你好 病歷只能證明你曾經因傷住過院,但是,它不能證明是誰導致你住的院啊。傷情鑒定不一定是法醫鑒定,由專業或指定的鑒定中心來鑒定。
2、只有醫院的診斷證明,沒有傷情簽定,是不能打贏官司的,你必須持有傷情鑒定書,才有證據說話。才能打贏官司。
3、法律分析:不可以作為鑒定依據,只有具有相關資質的專業醫療機構的病歷,疾病診斷書等,才能作為傷情鑒定依據。
4、法律分析:傷情鑒定的主要依據就是病歷,但是診斷證明也可以代替。傷情鑒定不一定需要病歷,有的醫院要等病人出院后才給病歷,做傷情鑒定時,如果有病歷當然可以做,如果沒有病歷,那只需醫院出具“診斷證明”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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