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流程準備材料(勞動仲裁 準備材料)
申請勞動仲裁需要準備什么材料?
申請勞動仲裁要準備下列材料:仲裁申請書,本人的身份證件以及證據。當事人需要向仲裁機構提出申請,由勞動仲裁機構對當事人提交的資料進行審查;審查完畢后,符合受理條件并且屬于受理的范圍的就會受理。
【法律依據】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條申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并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條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并通知申請人;認為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并說明理由。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勞動仲裁的流程及需準備的材料
勞動仲裁流程及需要準備的材料
一、勞動仲裁的程序
1.勞動和社會保障當事人提出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仲裁委員會提交書面申請。
2.仲裁委員會應當在收到申訴書之日起五日內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受理的,應當自決定之日起五日內將申請書副本送達被申請人,并組成仲裁庭。決定不予受理的,應當出具不予受理的書面通知,說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被申請人應當自收到申請書副本之日起十日內提交答辯書和有關證據。被告未按時提交答辯書的,不影響案件的審理。
3.仲裁庭應當在開庭五日前將開庭時間、地點的書面通知送達當事人。當事人接到書面通知后,未經仲裁庭同意拒不到庭或者中途退庭的,應當駁回申請,被申請人可以缺席裁決。
4.仲裁庭審理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仲裁庭組成之日起45日內結案。案情復雜,確需延期的,經仲裁委員會批準,可以適當延期,但最長不得超過15日。
5.仲裁庭應當首先調解勞動爭議。經調解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根據協議內容制作調解書,調解書自送達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6.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逾期不提交的,裁決即發生法律效力。
7.當事人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履行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和裁決書。一方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二。勞動仲裁應準備的材料
1.申請表。申請書一式三份,提交仲裁委員會兩份,申請人留存一份。申請除勞動者的基本信息外,還應當有明確具體的申請請求和申請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
2.身份證明。申請人為勞動者的,應攜帶本人身份證明并提交復印件;有委托代理人的,還應提交授權委托書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明;申請人為用人單位的,應攜帶用人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并提交復印件,以及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授權委托書、委托代理人身份證明等。
3.勞動關系證明。如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證明、工資支付證明、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工作證、通行證等材料及相應復印件。
4.被告的身份證明。申請人申請勞動仲裁時,仲裁委員會根據立案審查的需要,要求申請人提交能夠證明被申請人身份的有關材料的,申請人應當盡可能提交。
5.服務地址確認。寫明自己收到的仲裁文書的詳細地址、郵政編碼和聯系電話。
勞動仲裁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申請勞動仲裁需要書面的仲裁申請和相應的證據材料。勞動仲裁申請書應包括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基本信息;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1、勞動仲裁申請書:內容包括當事人基本情況(姓名、性別、民族、出生年月、原籍、現住址、聯系電話;企業的名稱、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職務、地址和聯系電話)、具體的仲裁請求及金額、事實和理由。申請書除提交正本外,還應按被訴人的人數提交副本。仲裁申請書要由申訴人本人簽名(如有代筆人需注明)2、提交證據:包括與案件有關的各種證據復印(復制)件及證據清單,證據及證據清單除提交正本外,還應按被訴人的人數提交副本。3、其它材料:勞動者訴用人單位:(1)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復印件;(2)如委托代理人代為仲裁,需提交申訴人身份證原件和《授權委托書》;(3)被訴人為企業的,提供“企業注冊資料”原件一份(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經濟信息中心查詢(4)被訴人為事業單位的,需提供“登記資料”原件一份(5)被訴人為其他單位的:需提供其管理機構出具的“登記資料”一份(內容包括單位名稱、地址、主要負責人姓名、職務、聯系電話等。用人單位訴勞動者:(1)提交《營業執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身份證明書;(3)授權委托書。
法律依據: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條 申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并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一)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二)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三)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書寫仲裁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勞動仲裁流程及所需材料
勞動仲裁流程及所需材料
勞動仲裁流程及所需材料,在工作相信很多人都會發生一些勞動爭議方面的問題,可能是因為老板克扣工資或者不給員工年休假的權利,但是作為每個工作者來說遇到這樣的情況是可以提出勞動仲裁的,下面分享勞動仲裁流程及所需材料。
勞動仲裁流程及所需材料1
勞動仲裁的流程及材料有哪些:
一、流程:
1、勞動保障當事人提出仲裁的,應當從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
2、仲裁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訴之日起五日內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決定。
3、仲裁庭應當于開庭五日前,將開庭時間、地點的書面通知送達當事人。
4、仲裁庭處理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組成仲裁庭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案,案情復雜確需延期的,經報仲裁委員會批準,可以適當延期,但不得超過十五日。
5、仲裁庭處理勞動爭議應先行調解,調解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根據協議內容制作調解書,調解書自送達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6、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即發生法律效力。
7、當事人對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和裁決書,應當依照規定的期限履行。一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二、材料:
1、申請書。申請書一式三份,遞交仲裁委兩份,申請人留存一份。申請書除應寫明勞動者的的基本情況外,還應當有明確、具體的申請請求及申請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
2、身份證明。申請人是勞動者的,應攜帶本人身份證明并提交復印件,有委托代理人的,還應提交授權委托書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證明等;申請人是用人單位的,應攜帶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并提交復印件,以及本單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授權委托書、委托代理人身份證明等。
3、勞動關系證明。如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證明、工資發放情況證明、社會保險繳費證明、工作證、出入證等材料及相應復印件。
4、被申請人身份證明。申請人在申請勞動仲裁時,仲裁委根據立案審查的需要,要求申請人提交能夠證明被申請人身份的有關材料的,申請人應盡可能提交。
5、送達地址確認書。寫明自己接收仲裁文書的詳細地址、郵政編碼和聯系電話等內容。
勞動仲裁流程及所需材料2
一、勞動仲裁的流程及需準備的材料
(一)勞動仲裁的流程
1、當事人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應當提交申訴書,并按被訴人數提交副本。
2、仲裁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訴之日起7日內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決定受理的.,應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7日內將申訴書的副本送達被訴人,并組成仲裁庭;決定不予受理的,應當說明理由。
3、仲裁庭于開庭的4日前,將開庭時間、地點和書面通知送達當事人。
4、仲裁庭處理勞動爭議應行調解,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促使當事人雙方自愿達成協議。調解達成協議的,制作調解書,調解書自送達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調解未達成協議,仲裁庭應當及時裁決。
5、仲裁庭作出裁決后,制作裁決書,送達雙方當事人。
6、當事人對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和裁決書,應當依照規定的期限履行。一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二)勞動仲裁需準備的材料
1、起訴狀正本一份,并按被告人數提供相應的副本。
2、證明當事人主體資格的材料。當事人為自然人的,應提交身份證明資料,如身份證或戶口本等的復印件;當事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提交主體登記資料,如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或近三個月內的工商登記資料或社團法人登記證,原告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同時還應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或主要負責人證明書。
3、受委托代為起訴的,應提交原告的授權委托書。公民代理的,同時提交本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律師代理的,同時提交律師事務所的公函和律師執業證件的復印件。
4、證明勞動合同法律關系或事實勞動法律關系存在的材料,如勞動合同、工資單等。
5、勞動爭議仲裁裁決書、送達回證、不予受理通知書等證明勞動法律關系已經過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先行處理的材料。
6、與訴訟請求相關的其他材料。
二、勞動仲裁費用標準
第二條:勞動爭議當事人申請仲裁,應當向勞動仲裁機構繳納仲裁費。仲裁費包括受理費和處理費。
第三條:勞動爭議案件受理費收費標準:3人以下的,每件20元;4至9人的,每件30元;10人以上的集體勞動爭議案件,每件50元。
第四條:勞動爭議案件處理費收費標準:
(一)沒有爭議金額的案件,每件300元。
(二)有爭議金額的案件,按下列標準累加收費:
1、爭議金額在1萬元以內(含1萬元)的案件,每件500元;
2、爭議金額超過1萬元至5萬元(含5萬元)的部分,按3%收費;
3、爭議金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含10萬元)的部分,按2%收費;
4、爭議金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1%收費。
第六條:申訴人增加仲裁請求、被訴人提出反訴、第三人提出與本案相關仲裁請求的,案件處理費按不同的請求分別計算收取。
三、申請勞動仲裁注意事項
1、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仲裁裁決一般應在收到仲裁申請的六十日內作出。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當事人必須履行。
2、勞動爭議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一方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起訴又不履行仲裁裁決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仲裁流程及所需材料3
當事人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應符合有關條件并提交仲裁所需的材料:
一、申請仲裁人應為勞動爭議的當事人,即發生爭議的勞動者或用人單位;
二、當事人申請仲裁的事項是與勞動權利義務有關的勞動爭議,包括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等。
三、當事人應在知道或應當知道其權利受侵害之日起一年內申請仲裁(該時效可能中斷或中止);
四、當事人應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一般是在用人單位注冊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進行申請(用人單位注冊地不一定等同于實際營業地,勞動者可以到工商信息網查詢用人單位的注冊地);
五、當事人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申訴書,并按照被訴人數提交副本。因特殊原因無法提交書面申訴書的,可以口頭申訴,并在書記員記錄的申訴書中簽字確認。申訴書中應當寫明以下事項:
1、爭議勞動者的基本情況(具體可見勞動仲裁委制定的申訴書表格,依項填寫即可);
2、用人單位的基本情況(具體填寫方式同上);
3、仲裁請求事項和所依據的事實與理由;
4、所附證據名稱、證人姓名和住址及其身份證復印件。
六、當事人向仲裁委員會提交申訴書時,應附交下列材料:勞動合同或其他能證明勞動關系的證據材料、身份證復印件;用人單位提交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批準證書副本及單位法定代表人證明材料;
七、集體勞動爭議職工當事人應提交推舉代表參加仲裁活動的授權委托書;
八、當事人委托代理人參加仲裁活動的,應向仲裁委員會提交授權委托書、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九、當事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職工,應向仲裁委員會提交其法定代理人參加仲裁活動的相關證明材料。
勞動仲裁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勞動仲裁需要提交的材料有:1、按照規定載明仲裁內容的書面仲裁申請書;2、有效身份證明,例如申請人的身份證以及戶口本復印件;3、能夠證明雙方之間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據材料,例如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當事人所在該用人單位的考勤記錄、工資條等;4、送達地址確認書,即能夠接收到來自仲裁機構材料的地址。
法律分析
按照相關規定勞動仲裁申請流程為:1、申請人以書面形式向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內的勞動仲裁委員會遞交仲裁申請書,其申請書內容記載的要點需要有申請人以及被申請仲裁的用人單位的基本信息,例如申請人的姓名、性別、年紀大小、居住地址以及被申請仲裁的用人單位工商登記信息,除此申請人還需列舉出想要勞動仲裁機構仲裁的具體事項及其提出相關仲裁申請所依據的事實理由,并且闡明其已搜集到的證據以及來源,若是有證人存在的,還要提供證人的基本信息;2、仲裁委員會作出受理答復決定之日起五天內告知被仲裁申請人;3、在開庭的五天前,仲裁庭采用書面的形式通知雙方當事人,告知其具體開庭時間以及地點;4、主持雙方當事人進行庭前調解,若是不能達成調解協議的,則由仲裁庭依據雙方爭議的事實作出裁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十八條 申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并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一)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二)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三)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書寫仲裁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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