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手續辦理需要哪些材料(離婚手續辦理需要什么資料)
離婚需要什么手續和證件?
1、協議離婚需要雙方訂立離婚協議、申請離婚登記、經過離婚冷靜期、領取離婚證等手續和本人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等證件;起訴離婚需要提交起訴狀、受理、繳納訴訟費、參與調解、庭審、裁判等手續,所需證件同上。
2、雙方戶口證明;雙方居民身份證;結婚證或者夫妻關系證明書;所在單位、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當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張;離婚協議書。
3、離婚需要些什么手續和證件如下:離婚需要的證件:l、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雙方的結婚證。雙方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書。雙方當事人各提交2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離婚需要些什么手續和證件?
1、雙方戶口證明;雙方居民身份證;結婚證或者夫妻關系證明書;所在單位、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當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張;離婚協議書。
2、離婚具體需要的手續及證件如下:雙方戶口薄原件;雙方身份證原件;雙方結婚證;雙方當事人共同擬定的離婚協議書一式三份;二張兩寸單人近期彩色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3、綜上所述,辦理離婚,居民需要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本人的結婚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并且必須到你們結婚的戶口所在地的民政局負責婚姻登記的科室去辦理離婚手續,要求攜帶雙方戶口簿、身份證,雙方的結婚證。
4、法律主觀:離婚需要結婚證、身份證、戶口本、子女出生證等證件。
5、離婚要這些證件: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以及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然后去男女雙方其中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離婚登記即可,符合條件的就會辦理。
6、離婚手續有:申請。男女雙方就自愿協議離婚提出申請,申請雙方應當持戶口證明、居民身份證、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離婚協議書和結婚證,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審查。
離婚手續需要什么資料
離婚手續辦理需要的材料,具體如下:辦理離婚需要以下材料:當事人雙方的身份證和戶口本;離婚協議書;結婚證;當事人的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離婚流程:申請。
辦理離婚手續的,一般需要5種資料。例如:戶口本;雙方身份證;結婚證;兩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各兩張;離婚協議書。除此之外,還需要在離婚協議書中,寫清楚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的意思。
依據我國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辦離婚手續的,一般都需要以下的這些材料。如下:雙方當事人的戶口本;雙方當事人的身份證;雙方當事人的結婚證;離婚協議書;當事人雙方的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各兩張。
文章版權聲明:除非注明,否則均為 六尺法律咨詢網 原創文章,轉載或復制請以超鏈接形式并注明出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