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權證署名夫妻一方所有還算共有財產嗎(房屋產權證是夫妻一方的名字,如何買賣)
房產證上只有一個人的名字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婚后買房,房產證只有一個人的名字一般也認定姿散房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但如果是一方婚后用個人財產全款購房;一方婚后用個人財產支付首付,然后用個人財產還貸;或者是一方父母全款出資購買房產的,則登記一個人的名字房產就認定屬于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法律依據】】
《民法典》之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液悉之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跡埋氏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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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房產證更名為一方所有還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嗎?
一般認定屬于夫妻共有,夫妻房產證更名為一方所有,不等于房產權就屬于登記人個人所有,只要房產證只寫一位名字,都會注旁判明《單獨所有》,這是為了防自己私自在房產證上加名字;如果不僅更名且又到了公證處,辦理了公證,則該房屋為一人所有,另一人放棄所有權。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如果是雙方自愿約定將共同房產變更為一方單獨所有,另外一方則失去所有權。
另一種觀點則認為,該更名行為,僅是夫妻之間的更名,發生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房產應運如改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除非在房屋所有權證“共有情況”一欄內寫明“單獨所有”,房產才歸產權登記人一方所有。
從司法實踐來看,在雙方沒有其他協議的情況下,法院一般會認定該房產為夫妻共同財產。
參考法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之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之一千零六十二條、之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橡亂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婚后房產證只有一方名字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法律分析】:如果房屋是在夫妻雙方婚后購買,即使房產證差弊上只有夫妻一方的名字,同樣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因為有購房合同和房產證上的時間以及結婚證上的時間加以證明,不必擔心;相反,如果是婚前購買,就不屬于夫妻共團州同財產。
【法律依據】:《李困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之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讓伏)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坦擾攜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之一千零六十三虛或族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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