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靚點(民法典 點)
民法典最大亮點?
民法典是中國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的一部綜合性的民事法律法規,其最大亮點可以總結如下:
首次將個人信息保護寫入法律。民法典將個人信判握息納入了民事權益掘弊慶保護范疇,并規定了保護個人信息的法律責任和救濟措施。
增強了婚姻家庭保護力度。民法典規定了婚姻家庭中各方的權利和義務,加強了夫妻、父母和子女的責任和義務,增強了對家庭暴力的打擊力度。
強調了環境保護和生態文明建設。民法典規定了環境權益的保護,明確了環境損害責任和救濟機制,強調了保護生態環境和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性。
規范了網絡交易和電子合同。民法典加強了對網絡交易和電子合同的規范和保護,為網絡經濟和數字經卜攜濟的發展提供了法律支持。
強化了知識產權保護。民法典加強了知識產權的保護,規定了知識產權權利的范圍、救濟措施和法律責任,為知識產權創新提供了更好的保護。
民法典作為一部全面綜合的民事法律法規,能夠讓人人都能理解法律,不在那么繁瑣。

民法典新增內容亮點是什么
法律分析:民法典新增內容亮點如下:1.新增監護人“失聯” 民政部門兜底負責;增加緊急情況下使用公用維修資金特別程序;完善國家訂貨合同制度。2.設置離婚冷靜期。3.在人格權編規定,性騷擾要承擔賠償責任。4.網店等虛擬財產可以繼承,在侵權責任編,對網絡上的侵權責任茄敗也作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新中國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 它關系到社會生活的每一個角落,堪稱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開創了我國法典編纂立法的先河,具有重要的歷史里程碑意義。《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被稱為國民社會生活百科全書,填補中國法律的一項空白。它包括七編,即總則編、物權編、合同編、人格權編、婚姻家庭編、繼承編、侵權責任編,加附則、84章共1260個條文。民法典的最大的亮點之一是人格獨立成編。法典草案單獨設立人格權編,突出保護人民的名譽權、隱私權等重要權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顫雹顫百二十五條 繼承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喪失繼承權:(一)故意殺害被繼承人。(二)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三)遺棄被繼承人,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四)偽造、篡改、隱匿或者銷毀遺囑,情節嚴重。(五)以欺詐、脅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礙被繼承人設立、變更或者撤回遺囑,情節嚴重。繼承人有前款第三項至第五項行為,確有悔改表現,被繼承人表肆搜示寬恕或者事后在遺囑中將其列為繼承人的,該繼承人不喪失繼承權。受遺贈人有本條第一款規定行為的,喪失受遺贈權。
《民法典》十大亮點是什么?
民法典的十大亮點如下:
1、父債子還,夫債妻還,并不合法。
2、小區共有財產收讓陪入歸業主。
3、櫻毀禁止高利放貸。
4、妻子有權要求小三追回所有財產5、商場餐廳等地摔倒,可要求賠償。
6、出嫁女兒,享有平等財產繼承權。
7、無論同居多久,沒有結婚證都不算坦頌蠢夫妻。
8、侄子外甥可繼承遺產,不必收回國家9、女婿拒絕養岳父母,不違法。
10、冒充有錢人騙婚,不屬于婚姻無效。
《民法典》的亮點和特色是什么?
(一)《民法典》具有極強的中國特色
《民法典》編纂始終貫徹著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從《民法典》第一條中就有明確的體現:“為了保護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調整民事關系,維護社會和經濟秩序,適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要求,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民法典》第二條至第十條從民法原則上對社會核心價值觀進行了體現,特別是其中的秩序原則、綠色原則和公序良俗原則具有極強的中國時代特色:其中“綠色原則”的提出,是以人民為中心,可持續旁臘輪發展在法典層面的具體體現,是與我們國家的發展政策向呼應的;而“秩序原則”“公序良俗原則”,則是強調“習慣”“公序良俗”的作用。社會問題的治理,不僅僅要依靠法治,同時也要憑借善良風俗;需要基層組織處理群眾反映問題的時候,不僅要懂法,還要對所在地區的習慣、風俗具有明確的認識。問題的處理結果,不應當違反法律規定,也不應與該地區歷史形成的局純善良風俗不同,而影響群眾的“法情感”,未能達到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
打開《民法典》,我們發現使用語言是平實易懂的語言,從形式上保障了人民的權利;而《民法典》中對民事主體人身及財產權利的保護,是從實體上體現出人民當家做主。《民法典》對樹立優良家風、弘揚家庭美德等倡導性規定,無不是《民法典》中國特色的體現。
(二)《民法典》具有顯著的開創性
《民法典》的開創性體現在歷史維度和編章設置。《民法典》是近代中國第一部法典,開創中國法律法典化的先河。中國自古有“重刑輕民”的法律傳統,法律制度主要集中于刑事規定,民事糾紛的解決主要由社會基層組織依據道德、禮俗給予解決。近代以來,在“西學東漸”的思潮下,進行了大量學習西方制度的努力,但距離具有自己的法典還有很長的路要走。新中國成立以來,《民法典》在1954年開始就進入草案階段,歷經66年積累與準備,終于2020年5月28日通過。
《民法典》的編章設置,相對于其他國家的法典,有開創自己的特點。我國《民法典》將“人格權”獨立成編,是其他國家沒有過的,足以體現《民法典》對人的權利的重視。人格權編不僅對傳統的生命安全、身體健康的相關權利進行明確規制,更是對人的精神健康進行了規定,強化對人格權的保護、對人格尊嚴的維護,強化了隱私保護,進一步加強了對個人信息的保護,完善了相關的保護規則。
(三)《民法典》具有很強的實踐連續性和可操作性
《民法典》1260條是建立在婚姻法、繼承法、民法通則、收養法、擔保法、合同法、物權法、侵權責任法以及民法總則等九部民事法律所確立的框架下,對原有法律條文進行了吸收和精練。在立法過程中,《民法典》條文吸收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150余條,而這種“吸收”體現在司法實踐中就是法院裁判的延續性,對于社會經濟的平穩,具有重要意義。
此外,《民法典》運信不但提供糾紛處理的基本原則,還制定了常見具體問題的處理規則。以旅客霸座為例,近些年霸座事件屢見報端,但往往停留于道德層面,公權力介入存在法律障礙,而本次《民法典》第八百一十五條明確規定:“旅客應當按照有效客票記載的時間、班次和座位號乘坐。旅客無票乘坐、超程乘坐、越級乘坐或者持不符合減價條件的優惠客票乘坐的,應當補票,承運人可以按照規定加收票款;旅客不支付票款的,承運人可以拒絕運輸”。《民法典》以明確態度,對于霸座行為給予了法律的否定性評價:賦予承運人有向“霸座”人員按照自行規定加收票款的懲罰性權利,更重要的賦予了在旅客不支付票款的情況下,承運人可以拒絕運輸,不但能夠使霸座人員受到應有懲罰,也從事實上維護了合法旅客的權利,引導了良好的社會風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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