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間費是什么意思(大額居間費是什么意思)
什么是居間費?它與傭金一樣嗎?
居間費是指:在進行某項活動或糾紛中,居間人向委托人提供媒介服務,在提供服務的過程中合理向委托人收取的報酬被稱為“居間費”。居間費和傭金的性質(zhì)是一樣的。
《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六條規(guī)定:
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報酬。對居間人的報酬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guī)定仍不能確定的,根據(jù)居間人的勞務合理確定。
因居間人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該合同的當事人平均負擔居間人的報酬。 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間活動的費用,由居間人負擔。
擴展資料:
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間活動的費用,由居間人負擔。因費用已作為成本計算在報酬之內(nèi),居間人不得再另外請求給付費用。《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七條規(guī)定:居間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李畝鬧付報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從事居間活動支出的必要費用。這是對居間人的居間費哪罩用的規(guī)定。
傭金符合三個條件:
1、有合法真實憑證;
2、支付的對象必須是獨立的有權從事中介服務的納稅人或個人;
3、支付給個人的傭金,除另有規(guī)定耐野者外不得超過服務金額的5%,可以計入銷售費用。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傭金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居間費用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居間費

居間費和中介費的區(qū)別
【法律分析】
居間費和中介費是一個性質(zhì)的。居間殲孝費是指:在進行某項活動或糾紛中,居間人向委托人提供媒介服務,在提供服務的過程中合理向委托人收取的報酬被稱為“居間費”。居間費和傭金的性質(zhì)是一樣的。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一條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托人支付報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條 中介人應當就有關訂立合同的事項向氏團稿委托人如實報告。
中介人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損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請求支付報酬并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百六十三條 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報酬。對居間人的報酬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guī)定仍不能確定的,根據(jù)居間人的勞務合理確定。因居間人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該合同的當事人平均負擔居間人的報酬。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間活動的費用,由居間人負擔。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間活動的費用,由居間人負擔。因費用已作為成本計算在報酬之內(nèi),居間人不得再另外請求給付費用。
第九百六十四條 居間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報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從事居間活動支出的必要費用。這是對居間人的居間費用的規(guī)定。傭金符合三個條件: 1、有合法真實憑證; 2、支付的對象必須是獨立的有權從事中介服務的納稅人或個人或侍; 3、支付給個人的傭金,除另有規(guī)定者外不得超過服務金額的5%,可以計入銷售費用。
居間費是什么
居間費是指:在一定的活動或糾紛中,居間人向委托人提供媒介服務,在提供服櫻姿盯務的過程中,向委托人收取的合理報酬稱為“居間費”。經(jīng)紀費和傭金的性質(zhì)是一樣的。
《合同法》第426條規(guī)定:
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報酬。對居間人的報酬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guī)定仍不能確定的,應當按照居間人的勞務合理確定
中介為訂立合同提供媒體冊歷服務并促成合同脊和成立的,合同當事人應當承擔中介的平均報酬。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間活動的費用由居間人承擔。
合同中的居間費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居間費圓高旁用是指居間合同發(fā)生的費用。居間作為中介的一種形式,其宗旨是把同一商品的買賣雙方聯(lián)系在一起,以促成交易后取得合理傭金的服務。無論何種居間,居間人都不是委托人的代理人,而只是居于交易雙方當事人之間起介紹、協(xié)助作用的中間人。
居間人取得報酬必須具備兩個要件第一,所介紹的合同,必須成立第二,合同的成立,與居間人的介紹有因果關系。
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二十八條 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務的,委托人應當按照約定向其支付報酬。
因不可歸責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橘橡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務不能完成的,委托人應當向念雀受托人支付相應的報酬。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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