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員撞傷人雇主需要理賠嗎(雇員出車禍雇主的責任)
老板的工人開車撞到人,老板有責任賠錢嗎
老板的工人開車撞到人,老板既不承擔法律責任也不用賠錢。如果車是老板的,而員工又是辦公事造成車禍的發生,老板負有連帶責任,與肇事者共同承擔相關費用,但法律責任,比如拘留等,由肇事者獨立承擔。如果車是肇事者本人的,所發生的一切責任,由肇事者獨立承擔,與老板沒有任何關系。
法律分析
責任由交警部門根據雙方的過錯情況進行劃分,交警部門的責任劃分影響雙方損失的賠償比例,而損失既有物質損失也有人員傷亡損失。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如果給別人造成了損失,那么就需要按照責任認定書來承擔賠償,但是如果是在履行職務行為的過程中發生的事故,那么對方的損失雇主(也就是單位)是需要進行賠償的。這種情況,受傷就可能是工傷,但是最終是否屬于工傷需要根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的認定結果來判斷。如果認定了屬于工傷,而又有工傷保險,那就找工傷保險機構,如果沒有工傷保險,那就找單位索賠。如果屬于工傷,既可以走工傷賠償程序索賠,也可以選擇交通事故進行索賠;如果無法認定,那么也可以按照交通事故來進行索賠。責任由交警來進行劃分。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九條 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致人損害的,雇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雇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人損害的,應當與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可以向雇員追償。
第十一條 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雇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雇傭關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員人身損害的,賠償權利人可以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請求雇主承擔賠償責任。雇主承擔賠償責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雇員在雇傭期間出車禍造成他人受傷,雇主承擔責任嗎?
一般來說,雇員在雇傭期間造成他人損害的,雇主需要承擔責任。但是必須是從事雇傭活動造成他人損害才可以,所以需要判斷雇員是否是在雇傭期間造成他人損害的。如果并非雇傭期間,或者說雇主已經明確告訴雇員不得實施這種行為但仍然實施這種行為,雇主不承擔責任。
法律分析
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致人損害的,雇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雇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人損害的,應當與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可以向雇員追償。前款所稱“從事雇傭活動”,是指從事雇主授權或者指示范圍內的生產經營活動或者其他勞務活動。雇員的行為超出授權范圍,但其表現形式是履行職務或者與履行職務有內在聯系的,應當認定為“從事雇傭活動”的規定可知,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過程中造成他人損害,雇主需要承擔賠償責任,但雇員存在故意或重大過錯,需要與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另外安徽省高院也出了類似指導意見。機動車駕駛員執行職務或從事雇傭活動駕駛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駕駛員所在單位或雇主承擔賠償責任。駕駛員承擔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或主要責任的,與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駕駛員所在單位或雇主承擔賠償責任后依據有關規定,有權向駕駛員追償。在實踐中,認定雇員(駕駛員)是否存在故意或者重大過錯又區分為幾類。有的法院單純的參照事故認定書上的責任來判定是否有重大過失,有的法院則會根據實際情況來判斷,而非單純依據事故認定的責任來判定。另外,還有第三人與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情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條: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工作人員追償。
雇工在雇傭過程中造成他人損害由誰負責呢
雇員在從事雇用活動中致人損害的,雇主應當 承擔賠償責任 ;雇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人損害的,應當與雇主承擔 連帶賠償責任 。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可以向雇員追償。《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9條,雇員在從事雇用活動中致人損害的,雇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雇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人損害的,應當與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可以向雇員追償。
雇傭的司機撞死人誰賠
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開車撞死人的,雇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雇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人損害的,應當與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可以向雇員追償。《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九條規定,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致人損害的,雇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雇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人損害的,應當與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可以向雇員追償。 前款所稱“從事雇傭活動”,是指從事雇主授權或者指示范圍內的生產經營活動或者其他勞務活動。雇員的行為超出授權范圍,但其表現形式是履行職務或者與履行職務有內在聯系的,應當認定為“從事雇傭活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條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輛的;
(二)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三)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四)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五)嚴重超載駕駛的;
(六)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雇傭的司機把人撞了應該由雇主還是司機承擔責任?
雇傭的司機把人撞了應該由雇主承擔責任。
雇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人損害的,應當與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可以向雇員追償。
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致人損害的,雇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雇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人損害的,應當與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可以向雇員追償。
從事雇傭活動,是指從事雇主授權或者指示范圍內的生產經營活動或者其他勞務活動。雇員的行為超出授權范圍,但其表現形式是履行職務或者與履行職務有內在聯系的,應當認定為從事雇傭活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有重大過失,應與雇主負連帶賠償責任:
1、負事故全部責任的;
2、負事故主要責任,并造成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或者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3、負事故主要責任,并存在無證駕駛、無證行駛、酒后駕駛、超載駕駛,或者明知車輛本身存在安全隱患仍上路行駛等嚴重違章情形之一的;
4、因本次事故被吊銷駕駛證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工作人員追償。
勞務派遣期間,被派遣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派遣的用工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勞務派遣單位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條 個人之間形成勞務關系,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一方承擔侵權責任。接受勞務一方承擔侵權責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提供勞務一方追償。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受到損害的,根據雙方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
提供勞務期間,因第三人的行為造成提供勞務一方損害的,提供勞務一方有權請求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也有權請求接受勞務一方給予補償。接受勞務一方補償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雇員受傷雇主承擔責任的法律規定
雇員受傷時雇主需要承擔賠償責任。雇員因雇傭關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人身傷害的,可以要求第三人賠償或者雇主賠償。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承擔從事就業活動的人身損害賠償責任。雇傭關系以外的第三人對雇員造成人身傷害的,賠償權利人可以要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要求雇主承擔賠償責任。雇主承擔賠償責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償。員工在就業活動中因安全生產事故遭受人身傷害,發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接受發包或者分包業務的用人單位沒有相應的資質或者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與用人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條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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