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反傾銷案例分析(中國反傾銷案例分析題及答案)
反傾銷案例分析
二、案例分析1.反傾銷并不是政府行為,而是企業行為。用市場經濟的觀點看,政府是為企業服務的,圍著企業轉,為企業解決困難,而不是企業圍著政府轉。正是由于我國被認定為非市場經濟國家,所以,我國企業受到的影響最大。也正因為如此,該事件也具有了政治色彩。那么,如何從這一困境中突圍?只有一條路,那就是在所謂的“非市場化國家”的環境中,創造出市場化的企業。即,確立起現代公司制度的企業、是平民化而不是權貴化的企業、是民營化的企業、是完全靠市場生存而不是靠政府生存的企業。企業在所有的商業行為中,應該刻意營造商人的光環,而不是政府的光環。行業要有自己的組織,企業要有自己的組織,這種組織不是政府的組織,也不是政府的某一個部門控制的組織,而是市場化的、能夠自己說了算的組織(如美國南方蝦業聯盟)。2.行業要建立起專業性的預警體系,企業更要建立起企業自身的預警體系。通過這次美國蝦反傾銷案我們可以看到,整個事件美方醞釀了3年,而我們很多企業對此卻毫無反應。很重要的原因是,根本不知道這件事。企業的產品研發是重要的事情,但比產品更重要的是對產品所處市場的研究,是信息的篩選、搜集、整理、提煉。企業必須要養“閑人”,要有沒有經濟指標的人,要有不圍著產品轉的人,要有專門研究市場的人。信息時代的網絡化并不是簡單地建立公司網站,不是讓別人能夠搜索到自己,更不是擺譜,而應是能夠隨時知道潛在的競爭對手正在做什么。信息人員不是電腦操手,而是具有職業敏感度的市場分析人員、市場情報人員。湛江國聯水產品有限公司于2002年得到案件的相關信息后,立即組織人員做好防范工作,保全原始記錄,在強制調查中從容應對,填寫了3000多份問卷,最后勝出。雖然代價是1000多萬元人民幣的應訴費用,但相對于1億美元/年的出口額,確是九牛一毛,相對于近1億元人民幣的投資來說,更是“超值”。3.單一產品的公司、單一市場的公司、單一客戶的公司都是經營風險極高的公司,都是不穩定的公司。一旦市場發生變化,這樣的企業隨時都會面臨絕境。多元化的策略,無論是在國際還是國內貿易中都是非常必要的。當企業產品處于成熟期時,尤其應當如此。多元化的策略,主要是指企業既應該有成熟期的產品,也應該有成長期的產品,還有開發期的產品。在本次蝦產品反傾銷案中,一家南方企業因為僅有對蝦一個產品,生產線只能生產出口產品,且只有美國一個市場,結果在2004年6月不得不全面停產。而此前其半年出口額就已經達到2000多萬美元,2003年9月新建流水線才剛剛投產,損失慘重。多元化的策略還表現在多元化的市場上。雖然湛江國聯水產品有限公司在本次蝦反傾銷案中以零關稅勝出,但是,按照多元化思想,其不僅應該逐步提高在美國市場的占有率,更應該將目光投向其他市場,如日本、南美、歐盟和東南亞等。4.產品質量是企業生存的根本。湛江國聯水產品有限公司此次以零關稅勝出,很多人想知道為什么?其實,根本的原因在于產品過硬的質量、在于生產環境的全面現代化、在于員工的出色表現。美國商務部代表在現場核查中對湛江國聯水產品有限公司優秀的生產環境、嚴格的全程質量管理表示欽佩。所以,湛江國聯公司勝出不是美國的選擇,而是市場的選擇。5.尊重市場規律是我們應對反傾銷的最有利的武器。政府有關部門、很多省市往往熱衷于人為地確定優勢產業帶、優勢產品群,形成一哄而上,又一哄而下的局面,結果事與愿違。優勢產業的形成不是人為決定的,而是市場決定的。人為決定的事情,多數會被市場無情地改變和修正。政策導向應該集中在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核心競爭力高的產品上、產業上、資金投入上。科學的發展觀要求政策導向更加關注環境保護、水資源的充分利用、產品生產全過程有害物質的嚴格控制上、相關產業可持續發展上。市場規律要求我們,政府必須與企業脫鉤,政府必須與政府辦的所有各種名義的協會脫鉤。企業的事情企業辦、行業的事情行業辦、政府的事情政府辦,各司其職。
傾銷案例
案例一:中歐化纖服裝戰
2004年8月歐委會宣布對原產于中國的進口化纖服裝征收臨時反傾銷稅。根據各應訴企業的不同情況,歐委會分別對中國企業裁定了33.6%至26.3%的臨時反傾銷稅稅率。在臨時反傾銷措施公告里,歐委會主要圍繞以下幾個方面與中方進行周旋:①場經濟地位和單獨稅率問題。②作上是否有政府的干預。③計活動與國際通行的會計準則是否相符。④否為市場經濟運作模式。⑤代國的選擇,歐委會在這次調查中均選擇美國作為替代國。
案例過程:初步裁定只給予了10家應訴企業中的一家南京LC國際服裝有限公司市場經濟地位,給予了其他三家單獨稅率。經過10家企業的聯合不懈努力與積極應訴,在終裁中,歐委會撤銷了上面的裁定,認為該配額違背了自由決定出口的原則,商會組織該活動并與若干國有企業達成協議明顯反映了國家一定的干預,并且該協議中清楚指明了一些生產商想通過獲得低稅率的生產商處出口涉案產品的意圖,是一種明顯規避反傾銷稅的行為。據此,歐委會決定雖然取消大部分應訴企業的市場經濟地位和單獨稅率待遇,但最終對所有出口服裝產品只實行了統一關稅22.5%。
案例分析:從本案例中可以看出,當我們在遭遇反傾銷時,只要積極采取措施并調動一切手段的話,是可以在訴訟中獲勝的,至少可以把損失減少到最小。同時可以從這次案例中得到的經驗教訓是:
( 1)、中國的應訴企業這次雖是群體努力但團結的緊密性還不夠強。
( 2)、對反傾銷的游戲規則如市場經濟地位、單獨稅率及替代國的選擇等一系列問題等還沒有完全掌握。
( 3)、訴求的目標性,針對性比較模糊沒有量化,這樣給反傾銷的發起者鉆了較大的空子。
( 4)、本案中部分企業由于提交的信息不完全,完全失去了市場經濟地位和單獨稅率待遇的被審核資格。
( 5)、既然應訴反傾銷調查,就應當盡量在其法律允許的范圍內活動和抗辯,超出一定的范圍,可能給調查機關以口實,從而招致更加不利的結果。
案例二:中方勝訴秘魯對華府綢反傾銷案
2002年7月,秘魯競爭和知識產權保護署對我國出口的幅寬不超過1.8m的滌棉府綢提起反傾銷調查,產品涉案金額400余萬美元,涉及10余家紡織面料生產商。
案例過程:在中國紡織品進出口商會的組織下,青島紡織品聯合集團有限公司、山東德棉集團有限公司、青島紡織品聯合集團八棉有限公司、遼寧新元紡織品進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和東方集團上海紡織品進出口公司5家企業聯合積極應訴,并于2002年9月、2002年10月和2003年2月共3次提交有關應訴材料。2002年11月,秘魯調查當局作出初裁,認定我國出口產品傾銷,并加征每公斤1.2美元的反傾銷稅。對此,中國紡織品進出口商會以行業代表身份致函秘魯調查當局,希望調查當局充分考慮中方提出的意見和證據,作出公正裁決。2003年4月,秘魯調查當局公布決議,決定在臨時反傾銷稅期限屆滿之時停止繼續征收臨時反傾銷稅。同年7月秘魯調查當局發布終裁公告,秘魯競爭與知識產權保護署作出決議,裁定無損害結案。同時在終裁決議中,秘魯調查當局指出:根據反傾銷協議條款進行有關分析時,并沒有找到確鑿的證據表明,中國產品的進口對秘魯生產的府綢/聚酯及棉花織物造成損害。因此,終止對原產于中國的滌棉府綢 ( 幅寬不超過1.8m) 進行的反傾銷調查,對臨時反傾銷關稅及預交的保證金實行退款,滯留的抵押憑證予以退還或還款。
案例分析:( 1) 、部分西方國家對華的反傾銷似乎有跟風現象,甚至有些國家都不會對國內紡織服裝市場進行必要的調查就貿然地對華舉起反傾銷“大棒”,這是很不負責任的做法。
( 2) 、積極應訴是我們采取的唯一正確處理方式,正如打官司一樣,并不是誰是原告誰就有理,被告有申辯的權利,最終理在何方要服從法庭的裁決。在本案例中,如國內生產商采取不應訴的消極方式,結果只能是蒙受損失。
( 3) 、找準起訴的時機。其實在國際貿易領域中,反傾銷是一柄雙刃劍,與國際社會對我國的反傾銷訴訟相比較,我國對外國產品提出反傾銷訴訟的案例很少,獲勝的案例更是鳳毛麟角。
( 4) 、對付反傾銷盡管獲勝的概率很小,但是并不表示不能勝訴,關鍵是我們處理反傾銷的態度與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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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在反傾銷訴訟中獲得一次久違了的勝訴。 2010年12月21日 11:07 來源:《中國經濟周刊》
12月3日,WTO專家組就中國訴歐盟對中國鋼鐵扣件反傾銷案作出一審裁決,支持了中國的8項訴求;同時,認為中國對11項訴求證明不充分不予支持,并對另外9項訴求不予裁決,或者認為不在管轄范圍,或者沒有裁決必要。中國獲得支持的8項訴求是雙方爭議的核心,所以從整體上講,中國勝訴。
重稅下的反抗
以反傾銷之名,2009年,歐盟開始對進口中國的鋼鐵扣件課以重稅。
由于實在忍無可忍,2009年7月31日,中國在WTO起訴歐盟。首先進行的是必經的磋商程序,但磋商無果。同年10月12日,中國要求成立專家組進行審理。巴西、加拿大、智利、哥倫比亞、印度、日本、挪威、中國臺灣、泰國、土耳其和美國以第三方身份參加訴訟。
中國的訴求可以分為三部分:
一是歐盟原來的《反傾銷基本法》的相關款項違反了WTO《反傾銷協定》關于證據和征收反傾銷稅的規定,《關貿總協定》(1994)關于最惠國待遇和關于貿易管理措施透明度的規定,以及《WTO協定》關于嚴格履行條約義務的規定。
二是歐盟2009年1月26日下發的反傾銷征稅令是根據歐盟《反傾銷基本法》相關條款下發的,不僅違反了上述WTO《反傾銷協定》,還違反了其關于國內產業最低支持率的規定,關于傾銷的界定、國內產業和產業損害的界定以及傾銷和損害之間因果關系的界定等核心條款。
三是要求專家組在裁決的同時,對歐盟如何履行裁決提出具體的執行建議。
歐盟的“閉門羹”
歐盟深知其反傾銷措施的問題所在,為了把核心問題排除在審理范圍之外,他們實施了“閉門羹”策略,稱中國的許多訴求都不在專家組的管轄范圍。理由包括中國要求成立專家組的申請書中包含的許多項目,在磋商階段沒有提及,專家組不應審理;中國要求成立專家組的申請書對訴求事項表述不清;歐盟原來的《反傾銷基本法》已經被修改,不應再成為審理的對象。
歐盟的這一招確實讓專家組犯了難。如果采納他們的意見,把核心問題排除在管轄權之外,這個訴訟就沒有繼續進行的必要。專家組首先分析在磋商階段沒有提及的事項能否在隨后申請專家組時提出,且成為審理的對象。
他們反復斟酌了WTO爭端解決機制的訴訟理論,參閱以往判例,最后認為:首先,磋商階段雖然是必經程序,但和申請成立專家組在性質上有質的不同;在磋商階段沒有提及的事項,只要與專家組申請書的事項同質,可以納入專家組的管轄范圍。
其次,專家組審查了歐盟相關法條更迭的時間,以及中國申請成立專家組的時間,發現歐盟修改法令在前,中國申請專家組在后,并且兩個法令的內容幾乎完全一致,只修改了一個無關緊要的單詞。
第三,針對歐盟提出的中國申請成立專家組時沒有提及的項目,專家組發現中國在起訴時用了一個概括性表述,雖然不是很清晰,但是提到要害,讓歐盟得知爭執的問題所在,沒有影響歐盟的合理訴權。
“閉門羹”策略是富有經驗的WTO成員在訴訟中偶爾使用的手法。有的成員利用這一招,直接把起訴方的訴求排除在專家組的管轄權之外,讓起訴目的落空。這次中國可謂有驚無險,如愿過關。
“算術”玄機
傾銷和反傾銷都是算出來的。如果一種產品的出口價格低于生產成本價格,即為傾銷;用生產成本價格減去出口價格得出的差額,就是傾銷幅度;進口國根據這個傾銷幅度征收反傾銷稅。
根據WTO《反傾銷協定》相關規定,進口國在反傾銷調查之后,應該確定每一個受調查的企業的傾銷幅度,分別征收反傾銷稅。在特殊情況下,如果涉及的產品類型、生產商、出口商和進口商特別多,以至于無法逐個核實,可以采用抽樣法,選擇合理數量的利害關系方提取數據確定傾銷幅度。
然而,歐盟卻不是這樣做的。歐盟現行《反傾銷基本法》在計算傾銷幅度和確定反傾銷稅率時設定了三種計算方法:
一是如果一個出口商能夠證明其產品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生產的,那么其自身的生產成本和出口價格就是計算傾銷幅度的依據。
二是如果一個出口商不能證明其產品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生產的,但是具備歐盟所規定的市場化水平,就根據“替代第三國”的生產成本和生產商自己的出口價格計算該出口產品的傾銷幅度。
三是如果出口商既不能證明其產品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生產的,也沒有具備所謂的市場化水平,就不再對單個出口商分別確定稅率,而是對所有來自同一個國家的產品適用同一個稅率。
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同一個國家的出口商之間的合作程度很高,平均出口價格就接近于出口價格;相反,如果他們之間的合作程度不高,那么平均出口價格就與單個的實際出口價格相去甚遠。歐盟僅僅根據可獲得的數據進行計算,不再考慮出口價格之間的差異。
長期以來,中國輸歐的鋼鐵扣件一直遭受第三種待遇。這也正是歐盟對付中國產品的“算術”玄機所在。在這種情況下,用來計算中國產品生產成本的數據不是本土的,是第三國的;用來計算出口價格的數據也不是實際價格,是經過平均化的價格;在平均時,歐盟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權選取數據。
其結果是,盡管中國的鋼鐵扣件出口價格本來很高,超過了生產成本,不存在傾銷,但在歐盟的“算術”下,這些扣件存在傾銷,必須征收反傾銷稅。
因此,中國在訴訟中堅持認為歐盟的“算術”違反了WTO《反傾銷協定》相關規定。歐盟反駁,參訴的第三方也各執一詞。最后,專家組支持了中國的主張,歐盟在這方面敗訴。
有成功也有遺憾。歐盟的“算術”還有其他很多招數。比如,在確定國內產業損害時,故意挑選對他們有利的國內產業,降低國內產業要求保護的門檻要求,有意夸大產業損害,不合理的數據折算方法,在調查程序上偏袒歐盟產業,等等。雖然中國在訴訟中對此也作為重點進行舉證、論證,但最后專家組認為中國證明不充分,不予支持。
如何執行?
專家組裁決后,中歐雙方是否會提起上訴目前尚不明確。不管上訴與否,筆者對本案的執行不敢抱樂觀態度。
與以往起訴不同的是,中國在起訴本案時,已經明確要求專家組根據WTO爭端解決機制,適用自由裁量權,就如何使歐盟履行裁決提出明確的意見。換言之,要求專家組裁定歐盟立即撤銷不符合條約的反傾銷令。
但專家組引用以往的判例,證明專家組有權就某項反傾銷措施是否符合WTO條約規則作出裁決,卻沒有法定義務就如何履行裁決提出非常具體的建議,駁回了中國的訴求。這是WTO爭端解決機制一個無奈的漏洞,為歐盟規避裁決提供了機會。
據中國商務部發布的信息,在此前的11月24日,歐委會貿易委員德古赫特就貿易救濟問題在歐洲議會接受質詢并發表講話。其主要觀點為:中國是不公平貿易的主要來源,必要時將堅決采取行動,包括反補貼調查;目前并無必要反思現有的貿易救濟體制等等。
業界人士普遍認為,德古赫特上述講話預示著歐委會將繼續強化其貿易救濟政策,中歐之間的貿易摩擦形勢可能更加嚴峻,本案對歐盟反傾銷體制影響不會太大。
近年來中國反傾銷案例,如果可能加上案例分析,說一個即可解釋其原因?
中國輪胎遭遇反傾銷案例分析
據商務部進出口公平貿易局及五礦商會消息,印度商工部反傾銷總局應輪胎行業生產Nt#會的申請,已經于2005年12月30日對原產于中國汽車輪胎提起反傾銷立案。印度輪胎行業生產商協會是代表
印度最大的輪胎生產企業的組織。目前,該協會的會員包括MRF、Apollo、Tyres、JKTyre、Ceat和Birla公司等印度的輪胎大生產商。
據資料:截至本案,印度已累計對華發起87起貿易救濟調查案件,其中反傾銷調查84起,保障措施調查2起,特別保障措施調查1起。
2005年以來,印度對中國共發起6起反傾銷調查。印度之所以頻頻向我國出口產品揮舞反傾銷大棒,主要原因就是中國和印度在產品結構上的類似。
我市涉案企業為廣州珠江輪胎有限公司。該公司全年出口印度1068萬美元,占全國總量的三分之一。珠江輪胎的應訴態度、方法與結果將直接影響我國在印度的輪胎市場。近日,該公司負責人已經
趕赴北京,與商務部及商會商討應訴事宜。
2005年中國輪胎大事記:
2005年3月,印度輪胎業生產商協會表示,將在1個月內向政府對原產于中國的汽車輪胎提交反傾銷訴訟申請。該協會董事DRavindran表示,印度汽車輪胎生產商協會已經事先向海關作出通報,并提供了目前輪胎的市場價格。印度輪胎銷售商協會表示,生產商協會此舉是“不公平”的。中國的輪胎價格低是因為中國天然膠的銷售價格比印度要低得多。商務部呼吁我國有關生產/出口企業應密切關注此事動態,積極做好應對準備,保證出口的順利進行。
2005年4月,土耳其政府發布公告,對原產于中國的輪胎作出反傾銷初裁,決定從2005年3月10日起征收臨時反傾銷稅,稅率為33%。這一舉動再次為我國敲響了輪胎出口遭遇反傾銷的“警鐘”。反傾銷行為極易引起仿效。自2004年以來,土耳其、印度、秘魯等國先后對我國出口輪胎提出反傾銷立案調查,如果此種勢頭發展下去,勢必會對我國輪胎行業造成不利影響。
2005年8月20日,土耳其外貿署對原產于中國的輪胎反傾銷案作出終裁,認定中國出口的涉案產品存在傾銷,并對土耳其國內產業造成損害。終裁決定從即日起,對原產于中國的輪胎以CIF價按不同稅號分別征收60%或87%的反傾銷稅。案件中,我國應訴企業未獲得市場經濟地位待遇。
2005年10月28日,南非國際貿易管理委員會發布公告,接受南非制造業聯盟代表南非國內的輪胎生產商提交的申請書。對原產于中國的輪胎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南非國際貿易管理委員會認為,原產于中國的。輪胎在南非國內市場上低價傾銷,給南非國內相關產業造成實質性損害。傾銷調查期為2004年1月1日~2005年3月31日,損害調查期為2002年1月1日~2005年3月31日。2005年初,南非制造業聯盟代表南非國內的輪胎生產商向南非國際貿易管理委員會提交申請書。申請書提供的證據表明原產于中國的輪胎在南非國內以低于正常價值的價格在南非市場銷售,導致南非國內的同類產品生產者不能在市場上參與公平競爭,給南非國內輪胎生產者的經營和發展造成嚴重影響。涉案產品屬于新型充氣輪胎,其中包括海關編碼為40111000,‘主要用于摩托車;海關編碼為40112015,主要用于卡車和公共汽車;海關編碼為40112025,主要用于載重指數不超過121的汽車和載重指數超過121的汽車。
2005年12;月23日,墨西哥調查機關決定對原產于中國的旅行小客車和輕型卡車輪胎進行反傾銷調查,調查期為2004年1月1日一2005年3月31日。涉案產品海關編碼為40112003、40112005。
2005年12月30日印度商工部反傾銷總局對原產于中國的卡車和客車斜紋輪胎提起反傾銷調查,涉案產品的印度海關編碼為40112090、40131020、40139049。
L2005年12月31日,中國輪胎行業應訴南非反傾銷調查的案件成為中國輪胎企業首次在行業協會一一中國橡膠工業協會輪胎分會的組織和領導下進行的大規模集體抗辯。北京小耘律師事務所律師張毅作為代表律師表示,“根據我們所了解的情況,在中國,沒有一個行業像輪胎行業這樣遭受過如此高頻率的反傾銷調查,因此本案是中國產品在出口中遇到反傾銷損害最典型的案例。我們要求政府出面同南非政府和相關企業交涉。”在過去5年里,中國輪胎企業已經經歷了多次打擊。前幾次遭遇反傾銷,中國的輪胎企業由于沒有認識到問題的嚴重性,再加上出口金額較小,影響不大,基本上沒有進行任何抗辯,因此,中國輪胎也基本上從委內瑞拉和秘魯市場全部退出。
由于我國擁有豐富的廉價勞動力,發達國家橡膠加工企業向我國迅速轉移。目前,世界輪胎十強中已有8家“落戶,,中國,促使我國輪胎產量大幅增長。國內輪胎市場呈現供大于求的局面。在這種情況下,輪胎企業紛紛加大了出口的力度。但出口輪胎產品和市場結構不盡合理。出口輪胎中以低檔次輪胎為主,出口價格低;出口國家以發展中國家為主,出口中東、東南亞、非洲、南美等地區的輪胎約占出口總量的70%,而北美、歐盟等發達國家所占比例較小。隨著近年來我國輪胎出口逐年迅速增長,遭遇的反傾銷案件也越來越多。雖然名義上提起反傾銷的是南非、印度等國的輪胎生產商協會,但背后實際操縱該協會的則是世界輪胎巨頭。近幾年來,這些壟斷國際市場近60%份額的跨國公司在中國頻頻建廠,通過各種營銷手段來擠占中國輪胎企業的國內市場,迫使中國企業只能加大開拓歐美、南美、亞洲和非洲的海外市場來彌補國內的損失。但就在中國企業剛剛大規模進入國際市場的同時,這些世界輪胎巨頭又意識到中國輪胎有可能威脅到其在國際市場的份額,于是通過上述多起反傾銷案件來擠壓中國企業在國際市場的份額。
我國輪胎生產企業,為避免重蹈屢遭反傾銷和保障措施之覆轍,要從政策和技術兩個層面積極籌劃反傾銷的應對措施。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加大輪胎生產、出口的宏觀調控力度,力促輪胎出口由數量型向技術型、效益型轉變。行業協會要充分發揮管理協調作用,加強行業自律,避免惡性競爭;對國外出現的反傾銷調查,應及早組織企業應訴,避免造成更大的經濟損失。
出口輪胎企業要實施名牌戰略,加大技改力度,調整出口產品結構;積極開展體系認證和國外產品認證出口;重點企業利用技術優勢到國外投資和合作建廠,防范國外反傾銷風險。

我國成功應對反傾銷的案例及成功原因分析
中國輪胎遭遇反傾銷案例分析:
據商務部進出口公平貿易局及五礦商會消息,印度商工部反傾銷總局應輪胎行業生產N t#會的申請,已經于2 0 0 5年1 2月3 0日對原產于中國汽車輪胎提起反傾銷立案。
印度輪胎行業生產商協會是代表印度最大的輪胎生產企業的組織。目前,該協會的會員包括MRF、Apo l l o、Tyre s、JK Tyre、Cea t和B i r l a公司等印度的輪胎大生產商。
據資料:截至本案,印度已累計對華發起8 7起貿易救濟調查案件,其中反傾銷調查8 4起,保障措施調查2起,特別保障措施調查1起。
擴展資料:
反傾銷稅
第三十七條 終裁決定確定傾銷成立,并由此對國內產業造成損害的,可以征收反傾銷稅。征收反傾銷稅應當符合公共利益。
第三十八條 征收反傾銷稅,由商務部提出建議,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根據商務部的建議作出決定,由商務部予以公告。海關自公告規定實施之日起執行。
第三十九條反傾銷稅適用于終裁決定公告之日后進口的產品,但屬于本條例第三十六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規定的情形除外。
第四十條反傾銷稅的納稅人為傾銷進口產品的進口經營者。
第四十一條反傾銷稅應當根據不同出口經營者的傾銷幅度,分別確定。對未包括在審查范圍內的出口經營者的傾銷進口產品,需要征收反傾銷稅的,應當按照合理的方式確定對其適用的反傾銷稅。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反傾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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