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0歲(國民法典什么周歲)
民法典規定多少歲為未成年
根據民法典規定,我國公民十八周歲以下的為未成年。十八周歲是我國區別成年和未成年的分界線,滿足十八周歲以上的公民即視為已經成年,也就是成年的標志,作為成年人意味著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負法律責任。法律上看一個人是否成年是以居民身份證上登記的出生日期為準。
法律分析
未成年人依法平等地享有各項權利,不應因本人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的民族、性別、戶籍、職業、教育程度、家庭狀況、宗教信仰、身心健康狀況等受到歧視。未成年人的生存權、發展權、受保護權、參與權等權利受到國家的保障。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要依法對未成年人承擔監護職責。中華人民共和國對未成年人的保護涉及六類,包括家庭保護、學校保護、社會保護、網絡保護、政府保護、司法保護。未成年人保護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參與,并且對未成年的保護應當堅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則。法律上規定年齡滿十八周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為成年人,也就是說邁入十八周歲這個階段開始人體的一切機能就慢慢步入成熟,在社會上被定義為“成年人”,不再享受未成年人的特殊保護,但是能夠享受作為成年人應當享有的任何權利,同時履行成年人應當履行的義務。成年人平等的享有平等權、人身自由、宗教信仰自由、文化教育權、社會經濟權利、政治權利,沒有被剝奪政治權利的成年人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十七條 十八周歲以上的自然人為成年人。不滿十八周歲的自然人為未成年人。
第十八條 成年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十六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民法典規定不滿多少周歲的未成年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不滿十周歲的未成年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動。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進行與他的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活動。十八周歲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十六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的公民,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十條 不滿八周歲的未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第二十一條 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適用前款規定。
距離出生還有3年算不算0歲以下?
單純按照數學的觀點,“距離出生還有3年”的人就是-3歲,算0歲以下。但是,“0歲以下”這種說法是值得商榷的,“距離出生還有3年”的人更是不存在的。
關于人的歲數,需要說明以下兩點:
一、歲數有虛歲和周歲之分。如果說虛歲,那么,沒有0歲的人(因為嬰兒一出生就是1歲),更沒有“0歲以下”的人!
如果說周歲,則嬰兒在出生后一周年到兩周年的一年時間里,其年齡為1歲;從出生到一周歲生日之前的時間里,其年齡為0歲。
所以,“0歲以下”的人就是指還沒有出去的人。
二、人,應該是指“自然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3條規定:“自然人從出生時起到死亡時止,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責任。”
民法典
從民法典的這個規定可知,人的年齡最小應該是0歲,沒有“0歲以下”的人。
《民法典》第16條規定:“涉及遺產繼承、接受贈與等胎兒利益的,胎兒視為具有民事權利能力。……”
從這個意義上說,人的歲數最小可以是-1歲(指胎兒)。
把人的歲數向前延伸到“0歲以下”(-1歲),還是有點根據的——懷孕人數是可以統計的。
但是再向前延伸到“距離出生還有3年”就沒有一點道理了——這沒有法律和理論依據,也沒有辦法統計數目!
如果人的歲數可以任意向前延伸,那么世界上有無數人!
所以,“距離出生還有3年”這種說法是錯誤的。“0歲以下”的人只可以是胎兒(-1歲)。

民法典20條關于未成年的內容
民法典20條規定,不滿八周歲的未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我國的《民法典》對民事行為能力進行了規定,其中20條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的年齡限定在八歲,這比之前規定的十歲進行了下調。對于完全行為能力的條件限定,沒有調整,還是規定民事主體年滿十八周歲,精神情況正常的話,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民法典20條規定,不滿八周歲的未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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