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網紅(民法典熱評)
網紅與電商簽訂的協議有效嗎
法律分析:直播平臺和網紅簽的合同,是否有效在于它是電子合同還是紙質合同,電子合同是否有效果主要看電子簽名是否可靠的電子簽名從而實現簽署身份可識別,電子合同的內容是否不可篡改,是否可確定電子合同的簽署時間等。如果這些問題的答案是肯定的,那么電子合同就是有效的。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在電商平臺購物簽訂的合同符合法律規定的,就具有法律效力,例如雙方自愿簽訂、沒有欺詐行為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并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
第五百零二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準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
對于現在“網紅主播”在某音、某手等平臺的搭售行為,分析其需要承擔哪些責任
承擔產品責任
如網紅主播帶貨產品出現問題,造成消費者人身、財產權益損失的,在這種情況下,根據《民法典》、《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產品質量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的規定,網紅主播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行政責任,情節嚴重的,甚或要承當刑事責任。
一組民法典脫口秀短視頻近日走紅,對此你怎么看?
網上有一組“民法典脫口秀”短視頻走紅了。表演者錢易文就職于上海市崇明區司法局,主要工作是負責普法宣傳和人民調解。在這則視頻中她用動畫還原案件,生動解讀“法言法語”,“用輕松一點的氛圍”科普《民法典》,被稱為最會講段子的調解員!網友看了視頻之后紛紛表示,這樣的網紅越多越好。把嚴肅的法律條文和生動的語言表達結合在一起,大大增加了民眾的觀看熱情,十分值得期待。
1、這一段視頻在輕松愉悅中增長了群眾的法律知識。
《民法典》出臺以后,各路法學大咖紛紛開直播講解,基層組織也紛紛下場組織《民法典》的宣傳工作,各種手段層出不窮,然而對此最感興趣的還是從事法律工作的各類人群,普通群眾還是會感到自己與《民法典》距離遙遠。這一次普法視頻的走紅,也充分說明了群眾對于法律知識還是充滿好奇、渴望理解的。這段脫口秀視頻脫去了法律嚴肅的外衣,把段子納入其中,在一片輕松幽默中科普知識,值得宣傳。
2、小姐姐的舉動堪稱榜樣,值得學習。
據小姐姐說,一個視頻,光文案就得寫一整天,可見視頻背后的準備工作遠遠不向視頻表現的那樣輕松。普法從來就不是一個輕松簡單的小事,小姐姐讓這份繁瑣工作變得有趣、新穎,更讓普通老百姓聽得進、聽得懂,實在是一件特別了不起、特別棒的事。小姐姐作為一個素人,通過普法視頻走紅,恰恰體現出了年輕基層法律工作者的創新活力,這恰恰也說明小姐姐沒有甘于現狀,始終抱有一種年輕人拼搏奮斗的精神。她的這一份精神值得我們所有“打工人”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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