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人撞傷了交警扣車能扣多久(把人撞傷了交警扣車能扣多久還需要交錢嗎)
開車撞了人致輕傷交警扣車要多久
開車撞了人致輕傷交警扣車一般情況是不得超過三十日,特殊情況不得超過六十日。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扣押與事故有關的物品,扣押期限不得超過三十日,案情重大、復雜的,經本級公安機關負責人或者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三十日。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二十九條
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扣押與事故有關的物品,并開具扣押物品清單一式兩份,一份交給被扣押物品的持有人,一份附卷。扣押的物品應當妥善保管。
扣押期限不得超過三十日,案情重大、復雜的,經本級公安機關負責人或者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三十日;
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開車撞人后,車是要被交警扣的,但是多久才能拿回車
發生交通事故車輛被暫扣,需要等自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確定后才能取回車輛。具體時間要等交管部門的通知。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五十八條自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知當事人領取扣留的事故車輛。
因扣留車輛發生的費用由作出決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承擔,但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通知當事人領取,當事人逾期未領取產生的停車費用由當事人自行承擔。經通知當事人三十日后不領取的車輛,經公告三個月仍不領取的,對扣留的車輛依法處理。
關于暫扣機動車的規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三十九條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扣留事故車輛,并開具行政強制措施憑證。扣留的車輛應當妥善保管。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得扣留事故車輛所載貨物。對所載貨物在核實重量、體積及貨物損失后,通知機動車駕駛人或者貨物所有人自行處理。無法通知當事人或者當事人不自行處理的,按照《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的有關規定辦理。嚴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停車場停放扣留的事故車輛。
以上內容參考?中國政府網——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開車撞了人交警一般扣車多久
開車撞了人交警通常會扣22天左右,根據目前達到最新規定,一般情況下,事故車被扣的期限不應超過25天(其中20天的檢驗、鑒定期限加上5天通知取車期限);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延長檢驗、鑒定期限的情形下,事故車被扣的期限不應超過65天(其中60天的檢驗、鑒定期限加上5天通知取車期限)
但一方當事人收到公安機關的檢驗、鑒定結論提出書面異議并申請重新檢驗、鑒定除外,此種情形下,申請重新檢驗、鑒定、評估以一次為限。重新檢驗、鑒定、評估的時限與檢驗、鑒定、評估的時限相同。則扣車的時限將會延長一倍時間。
根據以上內容的相關回答可以得出,事故車被扣的期限不應超過25天(其中20天的檢驗、鑒定期限加上5天通知取車期限),批準延長檢驗、鑒定期限的情形下,事故車被扣的期限不應超過65天如果交警超過上述期限扣車,即為違法扣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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