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民法典(民法典注釋本發行了嗎)
新民法典規定商標是注冊在先還是使用在先?
我國關于商標的法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商標法》規定,商標以注冊在先為原則而不是使用在先為原則。通俗的講可以說商標誰先注冊了就是誰的。
民法典規定國內同性戀可以注冊結婚嗎
國內同性戀不可以注冊結婚,我國目前不保護同性婚姻。我國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國家法律保護婦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的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條
婚姻家庭受國家保護。
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護婦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的合法權益。
第一千零四十二條
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注冊公司法人需要承擔的風險有什么
注冊公司法人需要承擔公司因為資不抵債破產的風險。以及政策風險。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法定代表人的風險在于可能會因為公司的各種原因被拘留或者是罰款。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六十一條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代表法人從事民事活動的負責人,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義從事的民事活動,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權力機構對法定代表人代表權的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相對人。
第六十二條
法定代表人因執行職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法人承擔民事責任。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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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個體工商戶注冊要求
1、有經營能力的城鎮待業人員、農村村民以及國家政策允許的其他人員,可以申請從事個體工商業經營;2、個體工商戶可以在國家法律和政策允許的范圍內,經營工業、手工業、服務業、修理業及其他行業。是指生產資料屬于私人所有,主要以個人勞動為基礎,勞動所得歸個體勞動者自已支配的一種經濟形式。個體工商戶有個人經營、家庭經營與個人合伙經營三種組織形式。由于個體工商戶對債務承擔無限責任,所以個體工商戶不具備法人資格。個體工商戶應按照法律法規的要求到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所進行登記注冊。個體戶一般是稅務機關根據其所在位置規模員工人數銷售商品等等來估算你的銷售額,然后再給定稅.不論當月的收入多少,有無收入都要按定稅金額來交稅,個體工商戶為定額稅由稅務專管員根據以上情況核定。注冊的方式有很多,有登記注冊、有審核注冊、有批準注冊等等,那么怎樣注冊個體工商戶。個體工商戶的注冊為最簡便的登記注冊,即只要個體工商戶提交工商管理部門的所需要的資料去工商管理部門進行相應的登記就可以注冊成立個體工商戶。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十六條,個體工商戶的債務,個人經營的,以個人財產承擔;家庭經營的,以家庭財產承擔;無法區分的,以家庭財產承擔。
兩人合伙,而注冊時,法人只能寫一個人的名字,是否以后公司有什么責任都得法人承擔呢?
公司是具有獨立民事主體資格的民事主體,有自己的財產,因此公司的責任應當由公司自己承擔。問題中所說的“法人”其實是指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原則上不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
法律分析
根據現行民事法律規范的規定,法人是指依法成立的、具有自己獨立的財產、享有獨立的民事主體資格、能夠享有民事權利并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民事主體。公司即屬于典型的法人,屬于營利法人中的企業法人。通過該定義可見,公司與自然人一樣,屬于獨立的民事主體。出資人雖然共同出資成立了公司,但公司一旦成立,即與其出資人分離而成為獨立的主體。因此,公司的出資人僅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即承擔有限責任。換句話說,出資人相互約定投入公司的錢,屬于公司自己的財產,應用于償還公司自己的債務。除此之外,出資人不再為公司債務承擔責任。另外,法定代表人只是代表公司對外活動的人,公司的責任不用法定代表人承擔。當然也存在例外情形,即法人人格否認。具體而言,如果公司的股東或者出資人濫用股東的有限責任或者法人的獨立地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股東(包括作為法定代表人的股東)應對公司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常見的法人人格否認的情形有:公司與出資人的人格混同、股東過度控制、支配公司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十七條 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十條 法人以其全部財產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十一條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代表法人從事民事活動的負責人,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義從事的民事活動,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權力機構對法定代表人代表權的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相對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八十三條 營利法人的出資人不得濫用出資人權利損害法人或者其他出資人的利益;濫用出資人權利造成法人或者其他出資人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營利法人的出資人不得濫用法人獨立地位和出資人有限責任損害法人債權人的利益;濫用法人獨立地位和出資人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法人債權人的利益的,應當對法人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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