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毒駕怎么處理(酒駕毒駕怎么處理最好)
醉駕加毒駕怎么處罰
一、毒駕怎么處罰 毒駕是指未戒斷毒癮的患者和正在使用毒品的駕駛員駕駛機動車的行為。存在安全駕駛的隱患。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毒駕”和“酒駕”都是機動車駕駛員上路前絕對禁止的行為,但 刑法 并未對“毒駕”的法律責任做出明確的規定。 1、毒駕會參照我國《 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七十二條的規定進行處罰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2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1)非法持有鴉片不滿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滿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2)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3)吸食、注射毒品的; (4)脅迫、欺騙醫務人員開具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的。 2、吸食合成毒品后會使人產生精神極度亢奮甚至妄想、幻覺等癥狀,導致車輛駕駛員喪失意識、行為失控。對吸毒人員駕駛機動車問題作出了五個方面的嚴格規定。 (1)禁止吸食、注射毒品后駕駛機動車,禁止有吸毒行為記錄的人員駕駛校車。 (2)未戒除毒癮的人員不得申領駕照。 (3)正在執行社區戒毒、強制隔離戒毒或者社區康復的人員已取得駕照的應當依法注銷。 (4)解除戒毒措施等情形后三年內申請駕駛應當提供吸毒檢測報告。 (5)加強對有吸毒行為記錄駕駛人員的管理。對毒駕進行依法治理充分顯示了我省禁毒工作圍繞減少毒品社會危害的總體目標,體現出對于毒品引發的社會問題零懈怠的態度。 二、駕考對毒駕行為有哪些限制 公安部發布了新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該 法規 首次對毒后駕駛做出了明確規定,對吸毒人員申請駕駛證做出了“零容忍”的態度,對查出毒后駕駛的駕駛者一律注銷駕駛證,并三年內不得申報領取機動車駕駛執照,該規定將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針對暴露出的吸毒后駕駛機動車問題,對吸毒人員申請駕駛證或者駕駛機動車采取“零容忍”措施,嚴格限制吸毒人員申請機動車駕駛證。按照新規定,3年內有吸食、注射毒品行為或者解除強制隔離戒毒措施未滿3年的,不得申請駕駛證;駕駛人吸食、注射毒品后駕駛機動車或者正在執行社區戒毒、強制隔離戒毒、社區康復措施的,要注銷駕駛證。

毒駕怎么處理?
毒駕怎么處罰
實踐中,未造成嚴重后果的,只能依照《禁毒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等對吸毒行為本身進行處罰:行政拘留、社區戒毒、社區康復及強制戒毒;造成嚴重后果且在事故中負主要責任以上的,一般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等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或根據不同情節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處罰。不肇事不擔刑責,一旦肇事就是惡性事故。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條機動車駕駛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操作規范安全駕駛、文明駕駛。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或者患有妨礙安全駕駛機動車的疾病,或者過度疲勞影響安全駕駛的,不得駕駛機動車。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二條規定,吸食、注射毒品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二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禁毒法》 第三十八條 吸毒成癮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作出強制隔離戒毒的決定:(一)拒絕接受社區戒毒的;(二)在社區戒毒期間吸食、注射毒品的;(三)嚴重違反社區戒毒協議的;(四)經社區戒毒、強制隔離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對于吸毒成癮嚴重,通過社區戒毒難以戒除毒癮的人員,公安機關可以直接作出強制隔離戒毒的決定。吸毒成癮人員自愿接受強制隔離戒毒的,經公安機關同意,可以進入強制隔離戒毒場所戒毒。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二章第十三條中規定:有下列情形的,不得申請機動車駕駛證:三年內有吸食、注射毒品行為或者解除強制隔離戒毒措施未滿三年,或者長期服用依賴性精神藥品成癮尚未戒除的。
第七十七條規定機動車駕駛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車輛管理所應當注銷其機動車駕駛證:1、被查獲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行為,正在執行社區戒毒、強制隔離戒毒、社區康復措施,或者長期服用依賴性精神藥品成癮尚未戒除的。2、駕駛人吸食、注射毒品后駕駛機動車或者正在執行社區戒毒、強制隔離戒毒、社區康復措施的,要注銷駕駛證。
黨員和國家公務人員存在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駕駛違法行為,除受到交通法規處罰外,還將被通報給紀檢監察機關,受到紀律查處。
一、什么是毒駕
毒駕是指未戒斷毒癮的患者和正在使用毒品的駕駛員駕駛機動車的行為。存在安全駕駛的隱患。"毒駕"和"酒駕"都是機動車駕駛員上路前絕對禁止的行為。
二、毒駕的危害
“毒駕”造成的后果往往比“酒駕”更為嚴重,這主要是因為駕駛員吸毒后精神極端亢奮甚至妄想、幻聽、幻覺、易怒等癥狀,導致判斷能力和對車輛的操控能力都大幅下降,為惡性交通事故埋下隱患,大大增加了事故發生的幾率,“撞人游戲”“飆車族”“飛車黨”等肇事肇禍多與吸食冰毒、K粉等新型毒品有關。“癮君子”吸毒后,上路瘋狂駕車、連環肇事、撞飛行人、肇事逃逸,暴力抗法,車禍致人死亡……毒品讓他們變身馬路上草菅人命的魔鬼,導致多人傷亡的惡性交通事故時有發生。一項研究表明,酒后駕車比正常反應時間慢12%,"毒駕"則比正常反應時間慢 21%,吸毒后人往往會出現幻象,駕駛能力嚴重削弱,為惡性交通事故的發生埋下隱患, 毒駕作為危險駕駛罪危及到人們的安全。
毒駕酒駕判刑多長時間
醉駕、毒駕作為一種對社會危害極大的犯罪行為,國家一直采取嚴厲的懲罰措施。一、刑事責任關于酒駕有明確的入刑標準,單純的毒駕我國目前沒有明確的規定,但毒駕是一種從重的情節。酒駕、毒駕后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構成交通肇事罪。可能被處以三年以下,或者三年以上七年以上的刑罰。依據《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國家標準的通知規定,車輛駕駛人員血液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小于80的屬于飲酒駕駛,大于等于80的則屬于醉駕駕駛。酒駕駕駛的,以危險駕駛罪定罪處罰,危險駕駛罪將處以六個月以下拘役。二、行政責任酒后駕駛,暫扣6個月駕駛證,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醉酒駕駛,由公安機關約束至酒醒。吊銷機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并處罰金:(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毒駕后的駕駛證怎么處理
毒駕,駕駛證會被注銷。有毒駕行為的,將會處于罰款、治安拘留、及注銷駕照等處罰。三年內有吸食、注射毒品行為或者解除強制隔離戒毒措施未滿三年的,不得申請駕照。
被查獲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行為,正在執行社區戒毒、強制隔離戒毒、社區康復措施,或者長期服用依賴性精神藥品成癮尚未戒除的,要注銷駕駛證。
毒駕的危害不亞于酒駕,要是不幸出了事故,自然造成的損害往往也是很大的。
法律依據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二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一)非法持有鴉片不滿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滿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三)吸食、注射毒品的;(四)脅迫、欺騙醫務人員開具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的。
發現毒駕,駕駛證會怎樣處理?
一經查實存在毒駕行為,將會被處以注銷駕駛證的處罰,并且在三年內不得申請駕照。毒駕行為將為社會帶來嚴重安全隱患,是違反我國交通安全法的行為,我國嚴禁出現毒駕的情況發生。
第一,毒駕行為的處罰。
一旦被發現存在毒駕行為,當地公安機關將會對其駕駛員處于相應的罰款并進行治安拘留,駕照也會被當場注銷。治安拘留過后駕駛員還會被送至社區強行戒毒,核實確認戒毒已達三年才可重新申請駕照。
第二,毒駕的危害。
毒駕比酒駕危害性更強。吸食毒品大多會給人的精神帶來巨大影響,出現被害幻覺以及高度亢奮等情緒時駕駛車輛,容易造成大型交通事故,傷及無辜。嚴重時吸毒人員會產生報復社會的想法,危害程度難以想象。
第三,遠離毒品,幸福生活。
一旦毒駕發生交通事故,吸毒者基本上會被判定為全責。毒駕會給社會帶來巨大危害,而且毒品對人的精神以及身體狀況百害無一利,所以每一個人都應該在日常生活中遠離毒品,維護個人健康以及社會安定。
一旦出現毒駕行為,駕駛人駕照將會被當場去注銷,并且需要進行行政拘留和罰款的處罰。告誡我們應該遠離毒品,更不應該吸毒駕駛。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2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一)非法持有鴉片不滿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滿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毒駕和酒駕入刑嗎
還沒有入刑,但是以后可能會。討論毒駕入刑常被用來作為參照的是酒駕入刑。一是由于酒駕和毒駕在行為表現上具有很強的相似性,都是行為人知道能力、判斷能力下降,正常行為能力部分乃至悉數損失。二是酒駕和毒駕都可能導致風險駕馭行為,進而損害公共交通安全。事實上,毒駕肇禍的可能性和損害性要大于酒駕。但是,在酒駕現已入刑的當時,對于毒駕的處理依然首要按照治安管理和 道路交通安全 的有關法令法規,震撼效果明顯不行。 在這樣的情況下,從“舉輕以明重”的視點來看,經過刑事法令標準來懲治毒駕行為,更是法令完善的題中應有之義。當然,如同酒駕入刑相同,毒駕入刑也要考慮技能上的可行性,其間關鍵因素是毒品快速檢測技能,如果不能在第一時間固定毒駕依據,那么即使規則毒駕入刑,其真實落實的可能性也不大。不過,從近些年來的新聞報道來看,相關的技能現已逐步完善,不少城市的法律部分已在實踐中選用相關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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