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交通事故誤工費標準是什么的簡單介紹
公務員交通事故誤工費標準是什么
公務員一般是有固定收入的,其在 交通事故 中受傷導致誤工的誤工費,按照其實際減少的損失計算誤工費損失賠償。至于誤工時間的確定,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誤工費是指賠償義務人應當向賠償權利人支付的受害人從遭受傷害到完全治愈這一期間(誤工時間)內,因無法從事正常工作而實際減少的收入。 《 民法典 》第1179條侵害他人造成 人身損害 的,應當賠償 醫療費 、 護理費 、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 殘疾賠償金 ;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 喪葬費 和 死亡賠償金 。
公務員發生交通事故被判處傷殘誤工費按照
公務員交通故事受傷是否賠償誤工費,取決于是否發生了實際誤工。 我國法律規定,誤工費根據受害者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者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者因傷致殘繼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條,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交通事故責任中公務員的誤工費怎么計算?
一、 交通事故責任 中公務員的誤工費怎么計算? 交通事故責任中的公務員的誤工費計算主要是按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沒有固定收入或者無收入的,按事故發生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年 工資 標準計算。誤工時間可以按照醫療機構的證明或者 法醫鑒定 確定;依此無法確定的,可以根據受害人的實際損害程度和恢復狀況等確定。 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 第143條受害人的誤工日期,應當按其實際損害程度、恢復狀況并參照治療醫院出具的證明或者法醫鑒定等認定。賠償費用的標準,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工資標準或者實際收入的數額計算。 受害人是承包經營戶或者個體工商戶的,其誤工費的計算標準,可以參照受害人一定期限內的平均收入酌定。如果受害人承包經營的種植、養殖業季節性很強。不及時經營會造成更大損失的,除受害人應當采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外,還可以裁定侵害人采取措施防止擴大損失。 3.《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 第50條第2項誤工費: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于 醫療事故 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照3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4.《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 人身損害賠償 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17條第1款受害人遭受 人身損害 ,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 醫療費 、誤工費、 護理費 、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第20條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在道路上發生了車禍時出現了人身上的傷害所要涉及到的賠償中就必然包括誤工費,但是誤工費也會因為當事人的工作性質的不同而發生變化,但是就算是公務員所能夠得到的誤工費賠償也是必需基于他們的正常工資來計算的,如果特殊情況可以協商增加。
公務員車禍誤工費標準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具體計算標準如下: 1、對有固定收入的,應當按照其實際減少的損失 計算誤工費 損失賠償。 2、無固定收入受害人能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按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賠償。 3、無固定收入受害人不能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按相同、相近行業的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賠償。
文章版權聲明:除非注明,否則均為 六尺法律咨詢網 原創文章,轉載或復制請以超鏈接形式并注明出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