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傷人發生后處理的流程的簡單介紹
撞傷人了,想知道傷人交通事故處理程序是怎樣的
發生交通事故,不管是肇事方或受害方難免都會有人受傷,在處理交通事故后續事宜的時候,像這種傷人的交通事故如何處理?與一般的交通事故處理有何不同呢?華律網小編為您整理相關知識,希望能對您有所幫助。發生交通事故涉及傷人怎么處理首先是立即停車,然后 撥打110報案。在等待交警和醫務人員到達的時候,應該盡可能搶救傷員,但要注意小心操作,以免加劇傷者的傷情。還要注意保護現場,包括雙方車輛、人員、遺留的痕跡、散落物等,不隨意挪動位置。如果為搶救要移動傷者,應該先標示傷者原有位置,以便交警勘查現場。協助取證,在交警勘察現場和調查取證時,應如實向交警陳述交通事故發生的經過。另外處理傷人交通事故還要注意5個問題①最好不要私了,事故發生后,作為肇事方的心態是希望盡快結案,一次性配一定的金額了事。但注意傷人的治療費用很難估計準確,如果有后遺癥就更難估計。而且切記如果無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執法機關無法幫你追討賠償,保險公司也無法理賠。有些用心險惡者會這樣設陷阱:先同意私了,等雙方付款完畢,一方以為沒事先行離開后,另一方反以對方逃逸為由報警,或以此威脅敲詐一筆費用②不能用快速處理程序。涉及傷人的交通事故不適用快速處理程序。③傷者如果要求轉院就一定要有轉院證明。一旦傷者住院后,如果需要轉院,則必須要求傷者取得轉院證明。在沒有醫院轉院證明的情況下轉院,保險公司對第二個醫院的治療費用會拒絕理賠。④錄口供要冷靜,實事求是。交通事故發生后,交警會給雙方當事人錄口供。回答問題時頭腦要冷靜,實事求是。交警可能會詢問:“您的車速?您第一眼看見當事人的距離?您采取了什么措施(如有否剎車?您的車與對方的車的什么部位相接觸?對方當事人落地后倒在您的車的哪個位置?此后您采取了什么施救措施?”等等。⑤墊付醫療費等相關費用必須取得醫院發票或收據,否則無法向保險公司索賠。⑥賠償費用有標準。可能的賠償費用有:醫療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等,但這些費用都有相應標準,最后保險公司會在標準內賠付。延伸閱讀: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交通事故處理程序
傷人交通事故處理流程
人傷交通事故處理流程:一、報案:事故發生后,事故各方車輛應停在原地,保留好事故現場,并立即向保險公司和交警部門報案;二、現場處理交警部門到現場調查取證;三、責任認定交警部門根據事故情況作出責任判斷,并向當事各方送達《責任認定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條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發生交通事故后的處理流程是什么?
1.受理報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接到當事人或其他人的報案之后,按照管轄范圍予以立案。
2.現場處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員趕赴現場,搶救傷者和財產,勘查現場,收集證據。
3.責任認定。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實的基礎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根據事故當事人的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的因果關系、作用大小等,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責任作出認定。
4.裁決處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依據有關規定,對肇事責任人予以警告、罰款、吊扣、吊銷駕駛證或拘留的處罰。
5.損害賠償調解。對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及經濟損失的賠償,按照有關規定和賠償標準,根據事故責任劃分相應的賠償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召集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雙方同意達成協議,由事故調解人員制作并發給損害賠償調解書。
6.向法院起訴。如雙方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調解無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終止調解,并發給調解終結書,由當事雙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交通事故后處理有哪些步驟
處理交通事故的流程一般如下:
(一)趕赴現場處理:
1、搶救傷者和財產,勘查現場,收集證據,盡快恢復交通。
2、屬于重、特大交通事故的,立即向上級交通管理部門或有關部門報告。
3、交通事故現場圖繪制完畢后,勘察員、繪圖員應簽名或蓋章。
4、交通事故當事人逃離或駛離現場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要及時布置追緝,必要時可以向有關地區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發生協查通報。
5、因檢驗鑒定可暫扣交通事故嫌疑車輛、車輛牌證和駕駛證。
6、詢(訊)問當事人、證人和有關人員。
7、采集、提取交通事故現場的痕跡、物證。
8、交通事故的當事人因傷致殘的,在治療終結15日內,可以向公安機關申請傷殘評定。
9、公安機關管理部門對交通事故死者尸體,經檢驗鑒定后,向死者親屬送交《尸體處理通知書》,逾期不辦理喪葬事宜的,經上級負責人批準,由主管公安機關派員強制處理尸體。
(二)責任認定
(三)處罰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對事故責任者進行處罰警告、罰款、吊扣駕駛證、吊銷駕駛證、拘留。
(四)賠償調解。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二條 處理道路交通事故,應當遵循合法、公正、公開、便民、效率的原則,尊重和保障人權,保護公民的人格尊嚴。
第三條 道路交通事故分為財產損失事故、傷人事故和死亡事故。
財產損失事故是指造成財產損失,尚未造成人員傷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傷人事故是指造成人員受傷,尚未造成人員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死亡事故是指造成人員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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