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二次鑒定有期限嗎的簡單介紹
傷殘二次鑒定交通事故的時效是什么時候
交通事故一、二級傷殘鑒定的時效是什么時候?當事人對已經作出的傷殘鑒定結論有異議的,可以自公安交警部門送達鑒定報告之日起三日內申請重新鑒定?,F(xiàn)階段應提出重新鑒定的法律依據(jù)和合理理由,重新鑒定以一次為限。如果案件提交人民法院審理,起
傷殘二次鑒定交通事故的時效是什么時候
交通事故一、二級傷殘鑒定的時效是什么時候?
當事人對已經作出的傷殘鑒定結論有異議的,可以自公安交警部門送達鑒定報告之日起三日內申請重新鑒定。現(xiàn)階段應提出重新鑒定的法律依據(jù)和合理理由,重新鑒定以一次為限。如果案件提交人民法院審理,起訴前已經在公安交警部門進行過傷殘鑒定,但對鑒定有異議,那么根據(jù)最高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jù)的若干規(guī)定》第二十五條的規(guī)定,應當在法院規(guī)定的期限內提出重新鑒定的申請。
二、什么情況下可以組織重新鑒定?
對人民法院委托的鑒定部門作出的傷殘鑒定結論有異議,有證據(jù)證明鑒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應當準許重新鑒定:1 .鑒定機構或者鑒定人不具備相關鑒定資格的;
2.鑒定程序嚴重違法;
3.鑒定結論明顯依據(jù)不足的;
4.經質證不能作為證據(jù)的其他情形。當事人能否達到重新評定傷殘的目的,取決于被鑒定人的傷情是否符合傷殘評定的具體標準。因此,案件當事人非常有必要熟悉和掌握傷殘等級評定的具體標準。
三、交通事故傷殘等級分為幾級?
交通事故傷殘評定只能在傷者康復后進行。交通事故傷殘鑒定是在客觀檢查的基礎上,對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傷人員的傷殘程度進行評估和確定的過程。殘疾程度從一級到十級不等。有不同的標準。無論采用何種委托方式,傷者都應提供相關材料。交通事故傷殘鑒定材料是否齊全、充分、真實,直接關系到司法鑒定機構是否受理。材料越充分、越完整,越有利于司法鑒定機構對受害人作出公平、公正、合理的傷殘等級認定。
綜上所述,交通事故處理程序包括司法鑒定。獲得鑒定的被害人有異議的,可以申請二次鑒定,五日內可以申請。如果被害人準備起訴和解,法院立案后鑒定書才會出來,申請重新鑒定的期限會更長。重新鑒定的申請應向上級鑒定機構提出。
傷殘鑒定交通事故十級賠償標準如何規(guī)定的
一、傷殘鑒定交通事故十級賠償標準如何規(guī)定?
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10級工傷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為7個月工資;
需要注意的是,我這里的工資是指工傷或者職業(yè)病前一年工傷職工的月平均繳費工資,繳費工資是應發(fā)工資而不是實際工資。
2.工傷一次性醫(yī)療補助金和殘疾人一次性就業(yè)補助金想要享受這兩項待遇,需要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具體標準需要參考各省、直轄市、自治區(qū)工傷保險條例。
3.十級工傷傷殘賠償
傷殘賠償金需要根據(jù)上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計算,從傷殘認定之日起,按20年計算。但是,對于10類工傷和殘疾,如果受傷工人年齡超過60歲,每增加一年,年齡將降低一歲,而對于75歲以上的工人,年齡將按五年計算。工傷職工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未減少的,或者傷殘等級較低但職業(yè)公害嚴重影響其就業(yè)的,傷殘賠償金可以相應調整。第十級傷殘賠償標準為:上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乘以20年再乘以10%。
4.工傷、殘疾十級醫(yī)療
這部分包括醫(yī)療費、住院伙食費、交通費、食宿費、輔助器具費、停工工資、護理費等。醫(yī)療費用以報銷為原則,包括工傷住院、康復、復發(fā)期間的醫(yī)療費用。工傷醫(yī)療可以在簽訂服務協(xié)議的醫(yī)療機構進行,緊急情況下可以就近就醫(yī)。工傷治療費用應當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和《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住院伙食補助費為當?shù)貥藴?元)×住院天數(shù),交通費按當?shù)貥藴蕡?zhí)行。食宿是當?shù)貥藴?元)×人數(shù)×天數(shù)。輔助器具費用是指當?shù)貙毠さ妮o助器具配置項目和費用限額標準。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因工負傷不能自理的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需要護理的,由其所在單位負責。
二、如何認定工傷:
1.《工傷認定辦法》規(guī)定,職工發(fā)生事故傷害或者根據(jù)《職業(yè)病防治法》規(guī)定被診斷、認定為職業(yè)病的,其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fā)生之日或者被診斷、認定為職業(yè)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tǒng)籌地區(qū)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未在規(guī)定期限內申請工傷認定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可以在事故傷害發(fā)生之日或者被診斷認定為職業(yè)病之日起一年內,依照本辦法第三條的規(guī)定直接申請工傷認定。
2.《條例》指出,申請工傷認定應當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提交勞動合同文本復印件或者其他建立勞動關系的有效證明;醫(yī)療機構出具的傷后診斷證明或職業(yè)病診斷證明(或職業(yè)病診斷鑒定證明)。
3.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認為是工傷,但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用人單位拒絕舉證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可以根據(jù)工傷職工提供的證據(jù)作出工傷認定結論。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認定包括工傷認定或視同工傷認定和工傷認定或視同工傷認定。
申請工傷認定的個人,應當準備齊全材料,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提交工傷認定材料。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定勞動關系時,雙方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因此工作的具體內容和工作的具體期限也會在合同中寫明。如果勞動者在工作期間遭受工傷,也會給勞動者的人身身體帶來一定的損害,因此受害人也可以憑借工傷保險要求一定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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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傷情鑒定有時間限制嗎
有。交通事故傷殘鑒定是指受害人發(fā)生交通事故后,由具有鑒定資格的傷殘鑒定機構對其進行檢查鑒定,從而確定受傷人員傷殘等級的過程。法律依據(jù):《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第三十七條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事故現(xiàn)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內委托具備資格的鑒定機構進行檢驗、鑒定。尸體檢驗應當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內委托。對現(xiàn)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檢驗、鑒定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對精神病的鑒定,應當由省級人民政府指定的醫(yī)院進行。第三十八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與檢驗、鑒定機構約定檢驗、鑒定完成的期限,約定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十日。超過二十日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十日。第四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收到檢驗、鑒定報告之日起二日內,將檢驗、鑒定報告復印件送達當事人。當事人對檢驗、鑒定結論有異議的,可以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送達之日起三日內申請重新檢驗、鑒定,經縣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準后,進行重新檢驗、鑒定。重新檢驗、鑒定應當另行委托檢驗、鑒定機構或者由原檢驗、鑒定機構另行指派鑒定人。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收到重新檢驗、鑒定報告之日起二日內,將重新檢驗、鑒定報告復印件送達當事人。重新檢驗、鑒定以一次為限。
交通事故全責方可以要求二次傷殘鑒定嗎
可以的。交通事故進行傷情鑒定后,如果出現(xiàn)鑒定人員或者機構不具有資質、故意作虛假鑒定等情形的,可以進行二次鑒定。法律依據(jù):《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第五十四條鑒定機構應當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完成檢驗、鑒定,并出具書面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由鑒定人簽名,鑒定意見還應當加蓋機構印章。檢驗報告、鑒定意見應當載明以下事項:(一)委托人;(二)委托日期和事項;(三)提交的相關材料;(四)檢驗、鑒定的時間;(五)依據(jù)和結論性意見,通過分析得出結論性意見的,應當有分析證明過程。檢驗報告、鑒定意見應當附有鑒定機構、鑒定人的資質證明或者其他證明文件。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重新認定期限具體是多久
解答交通事故責任認定重新認定期限是三十日,復核原則上采取書面審查的形式,但當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認為有必要時,可以召集各方當事人到場,聽取各方意見。法律依據(jù)《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第七十四條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自受理復核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對下列內容進行審查,并作出復核結論:(一)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事實是否清楚、證據(jù)是否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是否正確、責任劃分是否公正;(二)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及認定程序是否合法;(三)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是否符合規(guī)定。復核原則上采取書面審查的形式,但當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認為有必要時,可以召集各方當事人到場,聽取各方意見。辦理復核案件的交通警察不得少于二人。
交通事故第二次鑒定多久失效
多久失效沒有做規(guī)定,但有鑒定時效。法院對 交通事故 做二次鑒定有期限,必須在法院規(guī)定的舉證期限之內向法院提出申請。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 民事訴訟法 〉的解釋》第一百二十一條,當事人申請鑒定,可以在舉證期限屆滿前提出。申請鑒定的事項與待證事實無關聯(lián),或者對證明待證事實無意義的,人民法院不予準許。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一百二十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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