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護人可以拒絕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贈與嗎(監護人可以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嗎)
監護人享有怎樣的權利
首先行為能力人分為:完全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和無行為能力人。
就你說的這種情況在限制行為能力人和無行為能力人才需要監護人監護。在民事上分18周歲以下10周歲以上為限制行為能力人,10周歲以下以無行為能力人。16周歲以上18周歲以下靠自己掙錢來生活為完全行為能力人。
具有不完全行為能力的自然人,稱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民法通則》第12條中規定,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第13條規定,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
以上兩類自然人的能力內容既然說是“限制”,就意味著這種行為能力上不完全,其存在的限制是:可以獨立實施的行為必須是對于他們的生活來說是必要的,除此之外不具有行為能力,但是純粹的受利益、不用負擔義務而且不損害他人的行為不受限制。比如接受獎勵、贈與和報酬等。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能夠獨立實施的行為還必須是他們對于行為的標的價值能夠理解,并可以想象得到行為做出后將會帶來的后果。因此《民法通則》中規定,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可以進行與他的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活動” 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可以進行與他的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活動”。
還有就是在10周歲以上除受監護人的監護下可以根據自己的適當的行為能力做出一定的行為。比如可以接受別人贈送的東西。10周歲就必須要受監護人的監護。
“比如我說我想出去玩.監護人有無權利禁止.”
“監護人有權,我想玩電腦.監護人有無權利禁止.”
有權。
“什么情況下監護人有權禁止我的行為.”
在你做的有對的情況下。有權。
”監護人對被監護人的教育.又是指在怎樣范圍內的教育.被監護人有無權利拒絕.“
所為教育權是在九年義務教育之內。的九年義務教育之內監護人無權利禁止。
未成年獲得了2兩萬元,可否在不經父母同意情況下送給同學一部分?
因為子女未成年,不是完全民事責任人,監護人可以認定為贈與無效,可以向受贈方索回錢款。對方拒絕可以通過法院起訴。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的相關規定,成年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十六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依照《民法總則》第十九條、第一百四十五條中的相關規定,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除了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外,其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也就是說,除非是其行為純獲利益或者與其智力、年齡相適應,未成年人從事與其智力、年齡不相符的民事法律行為,屬于效力待定的行為,如果得到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認時,行為有效,如未得到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監護人同意或不予追認,則該行為無效。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贈與別人貴重物品的行為效力?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不能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否則行為無效。
法律分析
我國現行民事法律規范將民事主體區分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和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區分的依據為民事主體的年齡、精神狀況。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包括兩種情況:第一,不滿八周歲的自然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第二,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自然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不能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應當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法律行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獨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不存在例外情形。因此,對于無民事行為能力人贈與別人貴重物品的行為,應區分其贈與行為是否由法定代理人代理。若贈與行為系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的,則行為有效。相反,若未經法定代理人代理,而由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獨立實施的,贈與行為無效。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當事人應當返還因此取得的財產。因此,贈與行為無效的,受贈人應當返還贈與人贈與的財產。
【個人建議】
建議與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進行法律行為時,與其法定代理人簽訂合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十條 不滿八周歲的未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十一條 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適用前款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四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七條 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者確定不發生效力后,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損失;各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能否訂立贈予合同?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能訂立贈予合同。
但需經其法定代理人追認生效。當事人訂立合同時,依法應當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因此,限制行為能力人依法不能獨立地訂立合同。如果限制行為能力人訂立了合同,必須經過其法定代理人的承認才能生效。在法理學上這種合同又稱為效力待定的合同。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雖已成立,但因其不完全具備有關合同生效條件的規定,其效力能否發生尚待確定,依法須經有權人表示承認,合同才生效。
不滿八周歲的未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適用相關規定。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
被人民法院認定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經本人、利害關系人或者有關組織申請,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其智力、精神健康恢復的狀況,認定該成年人恢復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需經法定代理人追認后,該合同有效,但純獲利益的合同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而訂立的合同,不必經法定代理人追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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