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民法典(明民法典租房押金)
民法典規定合同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時如何處理
合同生效后,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相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條 合同生效后,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相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民法典民間借貸新規定
民間借貸最新規定如下:
1、沒有約定利息,無權主張利息。自然人之間借貸對利息約定不明,法院不支持利息;
2、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受法律保護;
3、約定的利率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則超過部分的利息認定無效,借款人有權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部分的利息;
4、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實際出借的金額認定為本金;
5、除借貸雙方另有約定的外,借款人可以提前償還借款,并按照實際借款期間計算利息。
法律依據
《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六條
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是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稱“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是指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發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
民法典46條規定解釋
《民法典》第四十六條是關于宣告死亡的規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滿四年,或者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滿二年的,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該自然人死亡。當事人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經有關機關證明不可能生存的,申請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時間的限制。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四十六條
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該自然人死亡:
(一)下落不明滿四年;
(二)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滿二年。
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經有關機關證明該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請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時間的限制。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編 總則第一章 基本規定第一條 為了保護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調整民事關系,維護社會和經濟秩序,適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要求,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根據憲法,制定本法。第二條 民法調整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第三條 民事主體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以及其他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犯。第四條 民事主體在民事活動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第五條 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自愿原則,按照自己的意思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第六條 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公平原則,合理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第七條 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誠信原則,秉持誠實,恪守承諾。第八條 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第九條 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有利于節約資源、保護生態環境。第十條 處理民事糾紛,應當依照法律;法律沒有規定的,可以適用習慣,但是不得違背公序良俗。第十一條 其他法律對民事關系有特別規定的,依照其規定。第十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的民事活動,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第二章 自然人第一節 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第十三條 自然人從出生時起到死亡時止,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第十四條 自然人的民事權利能力一律平等。第十五條 自然人的出生時間和死亡時間,以出生證明、死亡證明記載的時間為準;沒有出生證明、死亡證明的,以戶籍登記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記記載的時間為準。有其他證據足以推翻以上記載時間的,以該證據證明的時間為準。第十六條 涉及遺產繼承、接受贈與等胎兒利益保護的,胎兒視為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但是,胎兒娩出時為死體的,其民事權利能力自始不存在。第十七條 十八周歲以上的自然人為成年人。不滿十八周歲的自然人為未成年人。第十八條 成年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十六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第十九條 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第二十條 不滿八周歲的未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第二十一條 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適用前款規定。第二十二條 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第二十三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監護人是其法定代理人。第二十四條 不能辨認或者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其利害關系人或者有關組織,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認定該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
被人民法院認定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經本人、利害關系人或者有關組織申請,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其智力、精神健康恢復的狀況,認定該成年人恢復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本條規定的有關組織包括: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學校、醫療機構、婦女聯合會、殘疾人聯合會、依法設立的老年人組織、民政部門等。第二十五條 自然人以戶籍登記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記記載的居所為住所;經常居所與住所不一致的,經常居所視為住所。第二節 監護第二十六條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
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第二十七條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民法典是黨的什么范例
其為黨領導民主立法、科學立法和依法立法的范例。
民法典系統整合了新中國成立70多年實踐形成的民事法律規范,汲取了中華民族5000年優秀法律文化,借鑒了人類法治文明建設有益成果,是一部具有中國特色、體現時代特色、反映人民意愿的法典,為人類法治文明進步貢獻了中國智慧和中國方案,它的頒布實施,對統籌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共同推進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
它是健全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重大舉措,作為一部重要的基礎性民事立法,它所涵蓋的多項重要制度,有力夯實了全面依法治國的社會基礎和群眾基礎。民法典的編纂充分體現了民主立法、科學立法和依法立法,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要成果。
擴展資料:
民法典的相關要求規定:
1、民法典規定的各項制度為各類民商事活動提供了基本遵循,有利于充分調動民事主體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有利于維護交易安全,維護市場秩序,營造公平、公正、安全、穩定的法治營商環境,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它是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的壓艙石。
2、民法典通過建立居住權制度、家庭制度、遺產分配制度、侵權責任制度,以及加強對精神層面利益保護等,保障幼有所育、勞有所得、老有所養、住有所居、弱有所扶,讓社會充滿仁愛精神與人道關懷,體現出脈脈溫情。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從四個“維度”把握民法典重大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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