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輕微交通事故逃逸怎么處理的簡單介紹
輕微事故肇事逃逸怎么處理
輕微事故肇事逃逸怎么處理
在發生了一些比較輕微的事故的時候,一般都是雙方共同協商處理就可以了,那么這個時候如果發現有人逃逸的話,又應當如何進行處理呢?下面,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我整理了以下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一、輕微事故肇事逃逸怎么處理
發生輕微交通事故后,如果一方肇事逃逸,逃逸方將負事故全部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的相關規定,發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構成犯罪,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對其處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的行政處罰。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車輛管理所將對其終生不得重新獲取機動車駕駛證的決定記入全國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統備案。
二、交通肇事逃逸
是指行為人在發生交通事故后,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為。《刑法》規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
以上內容就是相關的回答,對于這些輕微的交通事故逃逸的情況的話,那么還是會進行處罰的,一般會面臨治安處罰,大概在15天以下的拘留時間,而且還會有2000塊錢以下的罰款,如果您還有其他法律問題的可以咨詢相關律師。
輕微事故肇事逃逸怎么處理 @2019

輕微交通事故逃逸怎么處罰?
輕微交通事故逃逸,屬于尚不構成犯罪的情況,將由公安機關道路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駕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一)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二)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四)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強迫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構成犯罪的; (六)違反交通管制的規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 (七)故意損毀、移動、涂改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構成犯罪的; (八)非法攔截、扣留機動車輛,不聽勸阻,造成交通嚴重阻塞或者較大財產損失的。 行為人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情形之一的,可以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有第一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一的,可以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一百零一條
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輕微交通事故逃逸怎么處理?
小交通事故逃逸會處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并可處15日以下拘留。在發生交通事故后未停車報警或協商調解的,都是屬于肇事逃逸的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1、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2、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3、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4、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的;
5、強迫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構成犯罪的;
6、違反交通管制的規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
7、故意損毀、移動、涂改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構成犯罪的;
8、非法攔截、扣留機動車輛,不聽勸阻,造成交通嚴重阻塞或者較大財產損失的。
行為人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情形之一的,可以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有第一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一的,可以并處15日以下拘留。
擴展資料:
不構成交通肇事逃逸的情況:
1、交通事故當事人對事故事實無爭議,撤離現場自行協商解決,達成協議,并留下真實姓名、聯系方式后,一方反悔并報案的。
2、交通事故當事人為及時搶救事故傷者,標明車輛和傷者位置后駕車駛離現場并及時報案的。
3、交通事故當事人將傷者送醫院后,確因籌措傷者醫療費用需暫時離開醫院,經傷者或傷者家屬同意,留下本人真實信息,并在商定時間內返回的。
4、交通事故當事人因受傷需到醫院救治等原因離開現場,未能及時報案的。
5、交通事故當事人駕車駛離現場,有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或不能發現事故發生的。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政府網——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輕微交通事故逃逸怎么處理
【法律分析】:輕微事故逃逸的,將承擔全部責任,不構成犯罪的,依照規定處以罰款200到2000元,可以并處15天以下拘留。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九十九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一)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二)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四)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的;(五)強迫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構成犯罪的;(六)違反交通管制的規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七)故意損毀、移動、涂改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構成犯罪的;(八)非法攔截、扣留機動車輛,不聽勸阻,造成交通嚴重阻塞或者較大財產損失的。行為人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情形之一的,可以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有第一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一的,可以并處15日以下拘留。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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