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四川省交通事故賠償標準是什么的簡單介紹
成都交通事故賠償標準
根據 成都市 中級人民法院最新文件,成都法院受理的 交通事故 、雇傭侵權、醫療侵權以及其他普通 人身損害賠償 案件,造成受害人 傷殘 的,按以下方式計算 賠償金 額: 1、 醫療費 :根據醫療費、住院費等票據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書據實賠償。 2、后續治療費:根據醫療機構的有效證明或者鑒定意見確定。 3、被 扶養 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 喪失勞動能力 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或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侵權責任法 實施后被 撫養 人生活費計入 傷殘賠償 金) 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屬于喪失勞動能力)。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被撫養人生活費,應以受害人的個人情況確定適用城鎮標準還是農村標準。 3、傷殘賠償金的計算基數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傷殘賠償金農村標準只有城鎮標準的三分之一左右,但只要具備“經常居住地為城鎮”或者“主要收入來源地為城鎮的農村居民”或者“未 征地 農轉居”,就應當按城鎮標準計算傷殘賠償金。 同一案件中受害人中既有農村居民又有城市居民的,傷殘賠償金一般都按城鎮標準計算。 4、誤工費,根據誤工時間和 工資 標準,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據實結算。 已達到 退休年齡 或者已滿16周歲未滿18周歲,存在收入減少的,應予賠償誤工費。 5、 護理費 ,根據住院時間、醫囑及出院后的護理依賴鑒定意見等計算。 6、交通費,根據醫療情況據實結算。 7、住院伙食補助費,根據住院時間據實結算。 8、營養費,參照受害人的傷殘程度計算。 9、殘疾輔助器具費,根據傷殘情況及鑒定意見計算。 10、 精神損失費 ,根據 傷殘等級 的級別精神損失費相應的不同。 11、鑒定費,根據票據據實結算。 另外外地住院的交通食宿費據實結算。 如果有其他財產損失的,如車輛維修費等,還可以要求賠償財產損失。 以上是成都 交通事故賠償標準 。
2019機動車交通事故賠償標準?
法律沒有規定統一的賠償標準。全國各省市的交通事故賠償標準都不一樣,是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來計算。交通事故賠償項目主要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營養費、鑒定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賠償金?!度松頁p害賠償司法解釋》第17條規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19條規定: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后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后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并予以賠償。《人身損害賠償解釋》在醫藥費等具體損失上采取差額賠償方式,實際支出多少即賠償多少的原則。對后續治療費采取定型化賠償的標準。后續治療費是指“對損傷經治療后體征固定而遺留功能障礙確需再次治療的或傷情尚未恢復需二次所需要的費用”。定型化賠償不考慮具體受害人個人財產損失的算術差額,而是損害賠償的社會妥當性和社會公正性出發,為損害確定固定標準的賠償原則。

2020成都交通事故賠償標準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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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成都交通事故賠償標準:
一、死亡賠償金計算公式
城鎮居民:按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計算
A 年齡 X≤60歲 22368元/年×20年=447360元
B 年齡60歲≤X≤75歲 22368元/年×(80-X)年=★元
C 年齡 X≥75歲 22368元/年×5年=111840元
農村居民:按上一年度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計算
A 年齡 X≤60歲: 7895元/年×20年=157900元
B 年齡60歲≤X≤75歲 7895元/年×(80-X)=★元
C 年齡 X≥75歲 7895元/年×5年=39475元
二、喪葬費
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新標準尚未發布,老標準為:37924元/年÷2=18962元
三、殘疾賠償金
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傷殘等級賠償系數注: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GB18667-2002)3.6等級劃分:本標準根據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的傷殘狀況,將受傷人員傷殘成都劃分為10級,從第1級(100%)到第10級(10%),每級相差10%。
城鎮標準:十級:44736元,九級:89472元,八級:134208元,七級:178944元,六級:223680元,五級:268416,四級:313152元,三級:357888,二級:402624,一級:447360元。
農村標準:十級:15790元,九級:31580元,八級:47370元,七級:63160元,六級:78950元,五級:94740元,四級:110530元,三級:126320元,二級:142110元,一級:15790元。
四、誤工費
[國家賠償的標準]月工資=32784元/年÷12月=2732元/月日工資=2732元/月÷21.75日=125.6元/日(勞社部發【2008】3號)無收入證明,參照同行業或相近行業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計算。
五、護理費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颈镜厮痉▽嵺`操作標準80元/天】
六、交通費
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
四川2021年交通事故賠償標準(最新)
2021年四川省交通事故賠償標準:1、死亡賠償金計算公式城鎮居民:按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計算。2、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3、殘疾賠償金
殘疾賠償金亡賠償金×傷殘等級賠償系數。4、誤工費參照同行業或相近行業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計算。5、護理費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6、交通費
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7、住院伙食補助費
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8、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9、被撫養人生活費城鎮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以下數據僅指受害人為唯一撫養人的賠償指數)。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十條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第十八條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賠償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 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予以確定。
交通事故賠償標準表2019年
交通事故賠償分為三種類型:損害賠償、傷殘賠償、死亡賠償和精神賠償。具體詳情如下:
一、損害賠償
1.醫藥費
(1)包括掛號費、醫療費、檢查費、住院費等。
(二)醫療費用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療費用和住院費用收據,結合病歷、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
(3)醫療費用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院辯論終結前的實際數額確定。
(4)賠償權利人可以在器官功能恢復訓練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美容費等后續治療費實際發生后另行起訴。
2.誤工費
(1)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2)損失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
(3)如果受害人因殘疾繼續缺勤,損失的時間可以計算到殘疾確定的前一天。
二.殘疾補償
1.殘疾補償
(一)殘疾賠償金按照受害人的殘疾程度或者殘疾等級,按照上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計算,自自行殘疾之日起20年計算;
(2)對于60歲以上的人,年齡每增加一年將降低一歲;年滿七十五周歲的,按五年計算;
(3)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未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低,但職業公害嚴重影響其就業的,傷殘賠償金可以相應調整。
2.殘疾輔助器具費用
(一)殘疾輔助器具費用按照通用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
3、患者仍存活超過補償期的費用處理。
(一)人民法院應當受理賠償權利人在確定的護理期、輔助器具費支付期或者殘疾賠償期后,向人民法院申請繼續支付護理費、輔助器具費或者殘疾賠償金的請求;
(二)賠償權利人確需繼續護理、準備輔助器具,或者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的,人民法院應當責令賠償義務人繼續支付相關費用五年至十年。
死亡賠償
1.喪葬費
喪葬費按上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計算,總額為六個月。
2.死亡賠償金
(一)死亡賠償金按照上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計算,按20年計算;
(2)對于60歲以上的人,年齡每增加一年將降低一歲;75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3.受撫養人生活費
(一)被扶養人生活費按照被扶養人無能力程度、上一年度上訴法院所在地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計算。
(2)如果受撫養人是未成年人,應計至18歲;
(2)如果受撫養人沒有工作能力,也沒有其他收入來源,應計為二十年。
(3)對于60歲以上的人,年齡每增加一年將降低一歲;75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注:被扶養人是指無行為能力,沒有其他收入來源,需要受害人依法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的部分。
4.其他人
被害人親屬因喪事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誤工費等其他合理費用。
5.精神安慰傷害。
精神補償
精神損害賠償數額根據下列因素確定:
1、侵權人的過錯程度,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2.侵權的方式、場合、行為等具體情況;
3.侵權造成的后果;
4.侵權人的利潤;
5.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
6.上訴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四川交通事故賠償標準明細表2021
一、死亡賠償金計算公式
城鎮居民:按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計算
A 年齡 X60歲 22368元/年×20年=447360元
B 年齡60歲X75歲 22368元/年×(80-X)年=元
C 年齡 X75歲 22368元/年×5年=111840元
農村居民:按上一年度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計算
A 年齡 X60歲: 7895元/年×20年=157900元
B 年齡60歲X75歲 7895元/年×(80-X)=元
C 年齡 X75歲 7895元/年×5年=39475元
二、喪葬費
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新標準尚未發布,老標準為:37924元/年÷2=18962元
三、殘疾賠償金
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傷殘等級賠償系數注: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GB18667-2002)3.6等級劃分:本標準根據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的傷殘狀況,將受傷人員傷殘成都劃分為10級,從第1級(100%)到第10級(10%),每級相差10%。
城鎮標準:十級:44736元,九級:89472元,八級:134208元,七級:178944元,六級:223680元,五級:268416,四級:313152元,三級:357888,二級:402624,一級:447360元。
農村標準:十級:15790元,九級:31580元,八級:47370元,七級:63160元,六級:78950元,五級:94740元,四級:110530元,三級:126320元,二級:142110元,一級:15790元。
四、誤工費
[國家賠償的標準]月工資=32784元/年÷12月=2732元/月日工資=2732元/月÷21.75日=125.6元/日(勞社部發【2008】3號)無收入證明,參照同行業或相近行業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計算。
五、護理費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颈镜厮痉▽嵺`操作標準80元/天】
六、交通費
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
七、住院伙食補助費
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端拇ㄊ⌒姓聵I單位差旅費管理辦法》(【川財行[2007]227號】2007.9.6)第13條確定: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為50元/日【本地司法實踐操作標準為30元/天】
八、營養費
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九、被撫養人生活費
1.城鎮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以下數據僅指受害人為唯一撫養人的賠償指數)
A 年齡 X18歲: 15050元/年×(18-X)年=元
B 年齡60歲X75歲 15050元/年×(80-X)年=元
C 年齡 X75歲 15050元/年× 5年=75250元
2.農村按農村標準依此計算。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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