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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道路上發生未造成人員傷亡且無爭議的輕微交通事故如何處理
在道路上發生未造成人員傷亡且無爭議的輕微交通事故要按情況處理。
一是,是否采用公了,還是私了,如果是損失不大,責任清楚,可以私了結案,自己愿意自掏腰包,給錢走人即可。
二是,采用公了的方式也有兩種形式,在城市和設有交警的快處中心的地區,可以采用“快處”方式;也可直接向交警部門和保險公司報案,并請交警出具責任認定書,再通過雙方協商,自己達成協議后,根據責任的大小各自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即可。這一類型的輕微交通事故解決難度較小,雙方達成協議的可能性較大,因此,事故的雙方以擱平為前提,不管是公了,還是私了都是可以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條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并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發生交通事故后,未造成人身傷亡,應該如何處置
法律分析: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規定了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的兩種處置方式:第一,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即行撤離現場需要滿足以下兩個條件:一是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這是可以即行撤離現場的前提條件,如果造成了相應的人身傷亡,機動車駕駛人應當保護現場,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二是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自行協商處理賠償問題。在這種情況下,事故不再經過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法律規定的“自行協商處理”是有條件的,是當事人對自己合法權益的處分,是為了減輕公安機關的壓力,提高工作效率,減少當事人的損失,是方便群眾與嚴格管理原則的重要體現。在實踐中要注意防止有的人為逃避法律的制裁,連重大傷亡事故也“自行協商處理”。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八十六條、第八十七條對這一問題作了具體規定:機動車與機動車、機動車與非機動車在道路上發生未造成人身傷亡的交通事故,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在記錄交通事故的時間、地點、對方當事人的姓名和聯系方式、機動車牌號、駕駛證號、保險憑證號、碰撞部位,并共同簽名后,撤離現場,自行協商損害賠償事宜。非機動車與非機動車或者行人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且基本事實及成因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第二,不撤離現場,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進行處理。如果雙方當事人對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存在爭議,或者認為應當由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為宜,則可不撤離現場,但必須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這樣規定的主要目的是盡快恢復交通,盡量減少交通事故車輛在道路上停留造成的交通擁堵。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條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并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交通肇事逃逸沒有人員傷亡如何處罰
一、肇事逃逸無人員傷亡怎么處理 交通肇事 沒有造成人員傷亡的,一般不會構成犯罪,逃逸者要承擔全部的責任,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逃逸者要接受 治安處罰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一)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二)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三)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 ,尚不構成犯罪的; (四)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強迫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 法規 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 交通事故 ,尚不構成犯罪的; (六)違反交通 管制 的規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 (七)故意損毀、移動、涂改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構成犯罪的; (八)非法攔截、扣留機動車輛,不聽勸阻,造成交通嚴重阻塞或者較大財產損失的。 行為人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情形之一的,可以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有第一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一的,可以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二、 交通肇事逃逸 主觀方面的原因 1、法制觀念淡薄 法制觀念淡薄是指道路交通主體對于道路交通相關法律法規內容的不了解、不清楚,發生交通肇事行為后,不知所措。這里不僅包括駕駛員而且還包括車 輛的售票員、車輛的所有者以及車輛的隨行人員。這是導致交通肇事逃逸行為發生最重要的主觀原因。發生交通事故后,大部分逃逸者并不知道逃逸行為會加重自己 的肇事量刑情節,甚至有的駕駛員認為逃逸行為只是道德行為,與違不違法無關。而同車人慫恿與縱容其逃逸的主要原因也是由于對相關法律規范的不了解、不清 楚。在這樣一個法律觀念淡薄的氛圍中,如何能夠起到法律法規應有的震懾作用! 2、職業道德水準低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規定:“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員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 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這不僅是法律規定的應盡義務,也是為人的起碼標準,是情理之中的事情。很多人無視法律規定的應盡義務,發生交通事故以后,不是積極主 動地搶救受害者,保護現場,報告交通警察,把事故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而是千方百計地為自己考慮,故意駕車逃離現場,甚至為了逃脫罪責,采取破壞現 場,將受害人移離現場故意殺害。這不僅是嚴重的違法行為,也是一種極不道德的行為。 3、逃逸心理錯綜復雜 發生交通肇事特別是嚴重交通事故后,肇事責任者往往存在以下幾種心態,促成了肇事逃逸的發生。 一是畏懼心理。怕承擔嚴重民事賠償責任,怕受刑事 處罰,怕影響自己的前途和家庭等。 二是僥幸心理。出事后見傷者昏迷,失去知覺,除死傷者外再無他人,死無對證,硬著頭皮駕車逃逸。 三是矛盾心理。事故發生 后,傷者昏迷不醒,如不及時搶救有生命危險,自己將傷者運送醫院后,謊稱自己不是肇事者,借機脫身而去,這種人內心尚有同情傷者,不愿造成更加嚴重后果的 一面,又有不愿負責賠償的一面,處于矛盾心態。 在近幾年中,社會中的車輛也是越來越多,因為駕駛員的不當操作所導致的交通事故也是比比皆是,所以在這里提醒各位駕駛員,一定遵紀守法,并且當出現了交通事故后,也要在第一時間內通知交警部門,同時也要及時的將傷者送至到醫院進行救治,從而減少對雙方的傷害。
肇事逃逸沒有人員受傷怎么處罰
1、行為人駕車肇事后又逃逸,但沒有造成人員受傷的, 交通管理部門 應當給予其拘留或者罰款的行政處罰。 2、《 道路交通安全法 》規定,造成 交通事故后逃逸 , 尚不構成犯罪 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在道路上發生未造成人員傷亡無爭議的輕微交通事故如何處置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立即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并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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