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偷狗(偷狗觸犯法律嗎)
養在身邊的寵物都是死亡或失蹤是什么問題?
有兩種可能,一是沒有認真去養,養善不擋,狗狗在死之前有癥狀的,還有一種可能就是附近不喜歡狗的,投毒偷狗虐狗的變態,真的有這種人存在,小區有監控再養的時候留個心眼。
撿來的狗賣掉犯法嗎
首先,如果將撿來的狗賣掉所得的價款不大的話,根據《民法典》三百一十四條 拾得遺失物,應當返還權利人。拾得人應當及時通知權利人領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關部門。擅自賣狗。違反《民法典》,構成民事侵權,承擔民事責任;如果賣狗所得的價款款較大的話,而失主自己向法院起訴拾得人,也可能會承擔刑事責任。
法律分析
實際上不僅涉及到是否犯法的問題,同時還涉及到對于狗狗的法律屬性的認定問題,即“狗”是否屬于法律上的“物”呢?法律意義上的物是指法律關系主體支配的,在生產上和生活上所需要的客觀實體。法律上的物(財產)必須同時具備以下幾個條件:一是應為人類所認識和控制;二是能夠給人們帶來某種物質利益,具有經濟價值;三是具有獨立性;
我國現行法律對于狗狗的認定實際上并不明確,因此,也就不能確定狗否屬于法律上的物。但司法實務中的做法,一般會傾向于認定為侵犯狗主人的權利,也就是說,賣狗須承擔侵權責任。司法實踐中有人偷狗,湖南省桃源縣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楊某某、張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竊取他人財物,因盜竊為抗拒抓捕當場使用暴力致一人輕微傷,其行為均已構成搶劫罪。
【個人建議】
因此,將狗賣掉既有可能違反民法典,也有可能涉及到違反《刑法》,上升到犯罪。因此,建議謹慎處理,報警處理。以上是我的建議,希望能夠對您有所幫助。感謝您的咨詢,祝您生活愉快。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三百一十四條 拾得遺失物,應當返還權利人。拾得人應當及時通知權利人領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關部門。

小偷盜竊被狗咬死,家屬要求狗主人賠償66萬,他該負責嗎?
廣東男子連某平素喜歡偷雞摸狗,曾因盜竊分別遭受過兩次行政處罰和刑事處罰,但這些處罰并未讓他痛改前非。他依舊是我行我素。案發當天,他想要翻墻進別人家里偷東西,但卻驚動了里面兩只狗狗,嚇得他趕緊跑了。但連某并沒有因此死心,他準備了兩根有毒的骨頭,想要毒死它們。原本以為兩只都死了,誰曾想他剛翻墻進去,這兩只中毒的狗狗從地上起來撲向了他,活活把他給咬死了。狗主人趙某心懷愧疚,提出賠償家屬4萬,但連某的家屬不依不饒,要求趙某賠償66萬。
趙某不存在故意和過失殺人的意圖,無需擔責
雖然連某被狗咬死很慘,但是趙某身為狗主人,在連某闖入自己家的時候,他并不在屋內,也沒有直接指揮狗去咬連某,所以他沒有殺害連某的意圖,從這點來看,連某之死和他無關。
如果趙某當時在家,剛好碰到連某翻墻進來,他放狗去咬連某的話,那他這種行為就屬于是防衛行為。但假設連某被咬到沒有反抗能力的時候,趙某還不阻止自己家狗的話,那就屬于是防衛過當,存在過失殺人的意圖,肯定需要擔負刑事責任。可當時趙某并未在家,所以這個刑事責任自然不應當由他來承擔。
連某的死屬于是咎由自取,和趙某無關
在本案中,連某明知道屋里有狗,還意圖想毒死兩只狗后再去偷東西,那他作為一個成年人就該承擔該有的風險。他自己圖謀不軌,想害死狗結果卻被狗咬死,純屬是咎由自取。趙某雖然是狗的主人,但本身已經盡責將狗關在屋里,并沒有放出去傷人的做法,所以本身就不用承擔任何責任。如果是趙某沒有將狗關好,還放出去傷人的話,那趙某必然要承擔一個“民事侵權責任”。
法院在審理這件案子的時候認為連某是具有民事能力的成年人,應當自己擔負后果。趙某本身無過錯,不需擔責,更不需賠償。如果雙方需要進行人道主義的賠償的話,可以私下商量。
銀行誤轉50萬到我賬上,正巧抵了我的信用卡還款轉走了,誰負責?
上面律師回答的有點官方,我直接說:50萬到你賬上,你主動轉賬給信用卡還是信用卡綁定后自動劃扣兩者有很大區別,一個是主觀意愿,一個是被動的。雖然都屬于不當得利,主觀意愿大概率刑事責任,如果是被動的,大概率屬于民事責任。信用卡收到50萬還款之后,是不會退還的,銀行追索起訴信用卡中心也追不回,因為信用卡屬于善意第三人,法律上是保護善意第三人的,除非銀行能證明信用卡知道這筆錢來路不正,但是我國是無證從無,銀行肯定沒證據證明信用卡中心知道錢來路不正,所以這種錢是追不回的,但是銀行的五十萬畢竟是在你賬戶轉出的,你是不當得利,所以無論主動被動,都需要你來賠付,又回到起點,主動估計刑事責任,被動估計民事責任,50萬賠付退款肯定要你來出,你要是有錢,銀行保全你的財產,執行,你要是沒錢,信用卡還完了,你就是被執行人,會被限制高消費,但是你沒財產,會終止執行,不會被列為失信人。
補充一下,信用卡中心都是定時劃扣,但是為了保全這50萬回款,是否會給你特殊扣款待遇,或者說原告是銀行,雙方爭奪50萬回款,信用卡中心是否會積極配合都是未知之數。
首先,銀行誤轉50萬,因您沒法律依據取得的不當利益,構成不當得利;
其次,您負有向銀行返還不當利益的法律義務。
根據《民法典》第985條,“得利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為履行道德義務進行的給付;(二)債務到期之前的清償;(三)明知無給付義務而進行的債務清償。”
你這屬于異想天開!銀行會利用各種手段追回的!最后還是得你負責!
跟你講個3個故事。
我在十多年前去銀行取錢,柜臺多給了我一萬現金,我當時也沒注意,裝進包就走了。當天晚上,銀行的人就給我打電話了,居然找到我家,很客氣,買的水果,來了兩個人,一男一女(女的是柜臺上多給我錢的人)。我得知多給了一萬,就趕緊翻包,發現確實多給了一萬。就還給人家了!那個柜臺給錯錢的女的哭得稀里嘩啦的!給完錢,我才注意到,那個男的背的包里裝的攝像機!我當時很氣憤,就開罵了,覺得自己的隱私都沒有了,說一萬塊錢就不該還給他們!后來那男的關掉了攝像機,還從口袋里拿出了錄音筆也給關了,還寫了個情況證明,讓我簽字!男的私下才跟我說,如果我不給這一萬塊錢,他們銀行肯定會采取法律手段把錢取回來!如果我主動交還,還是會有獎勵和錦旗的,會把錦旗直接送到單位的,你知道最后獎勵我多少錢嗎?獎勵3000(估計那3000是那女的罰款,我猜的),外加錦旗送到單位!
2010年除夕,我們準備下班,售后服務前臺放了一個印有“中國建設銀行”的紙袋子,上面蓋的報紙,里面裝了15萬現金。肯定是哪個客戶維修完車輛忘記放在這了。我們把當天進場維修的客戶都打了一遍電話,后來客戶過來把錢取走了!客戶不僅沒有給我們獎勵,連謝謝都沒說!只是順路開車把我們三個人挨個送回了家。我的同事在車上開玩笑說:早知道把錢分了!哪知客戶是個律師,說,如果分了,那就嚴重了,我們三個就屬于非法占有他人財產,金額15萬夠判刑的了!我當時,心里面一萬個“**馬”飄過。
2016年,公司老板的兩條柯基犬放在公司,晚上被盜了,純種柯基從廣州空運來的,發票顯示一條30000元(其實,我也不能理解有錢人咋想的),老板去派出所報案,由于監控是高清的,嫌疑人拍的很清楚,嫌疑人還開的車也被交通監控拍到,老板不想惹麻煩,就通過關系找到偷狗的人去要狗,結果嫌疑人把狗賣哪了都不知道,一共賣了6000。案件很簡單就告破了,嫌疑人2個,主犯3年,從犯9個月。
首先不能是你手動還款,得是信用卡自動劃走的!然后就是正常司法程序,反正這個錢你得還,給a銀行或者給b銀行的區別!
這個問題其實可以分解為兩個問題:
一、轉到你賬上的錢,是你主觀上造成的嗎?
很明顯不是!
所以,到底誰負責那跟你有什么關系!
二、你的信用卡還清了嗎?
很明顯已經還上了!
所以,這個事跟你還有什么關系!
你并沒有做什么,而且你欠的帳還了,即使是非法占有的話,你就讓他倆掰扯去吧。
哈哈這種事都能攤上,也是沒誰了,當然了,這種事也不是啥好事,銀行有責任,你也有責任,負責么,還款還是要還的,至于怎么還那讓銀行找你協商唄,反正你也不急,急的是銀行啊
天哪!還有相信有這樣的狗屎運?!這是被動還掉了信用卡的透支債務,只剩下民事責任的不當得利返還義務。有錢早點退還,沒錢慢慢退還。雖然早晚還需要還這不當得利,但是這個難得機會讓值得多吃幾個肉包子。
你負責,你還是欠50萬,不過債主換人了。
這個事情很多人都以法律來講。
但法律是死的,事和人都是活的。
我遇到過這樣一個例子!可以給你講講!
我以前公司有個臨時工。就是信用卡,網貸,欠了一大堆。
他自己也是那種大神級別的人物。干一天玩三天。身上的錢從來不超過一百塊。
他不管干什么都用現金,因為微信和支付寶上只要有錢就會被劃走。更別說卡里了!
結果還真有一次有人轉賬不知道怎么回事。把三萬塊錢錯轉到他卡上了。
這三萬塊錢很快就被劃走了。
銀行和那個轉錯賬的人以及警察都找到他了。
警察和銀行的意思是錢是還了他的賬,他應該還人家三萬塊錢。
他也同意,可他沒錢。家里更沒錢。
警察讓他打工慢慢還。可他是大神。不可能為了還這個錢去好好工作。
也不能強迫人家去掙錢。
后來那個轉錯賬號的人把他告了。
法院的判決也是讓他分期還錢。
那個轉錯錢的人還還他找了份工作。
大神就是不去。因為他懶。
反正這事拖了半年也沒解決。
后來那個轉錯賬的把銀行告了。
結果如何就不知道了。
所以說這種情況得分人。
一般這種卡里有錢立刻被扣走的都是負債者。
如果對方有能力還就還,沒能力只能慢慢等了。
你是想多了,聽我說一說。
大家還記得存折么?它有明細。第一項是日期,第二項是金額,發生金額會記錄在不同位置,既借貸兩項。它說明你的賬戶是金額增加還是減少。如果你存錢,你是貸方,銀行是借方,銀行會給你相應利息。后面還有一項,就是摘要,主要是記錄這筆交易的性質。由于摘要一欄比較小,一般會用漢語拼音簡寫。也有用漢字的,比如存或者取。
就如樓主所說,你需要還信用卡,恰好銀行誤給你轉賬50萬,這筆錢會被轉走嗎?我告訴你,不會的。第一要看你賬戶的性質,比如你貸款買房還月供,你賬戶上的余額會被銀行定期扣款。當你的余額小于應扣款項金額,是不會被扣款的。比如你應該還五十萬零一分,賬戶余額不足是不會轉賬扣款的。即便你的余額足矣抵扣欠款,轉賬之前還要看存款的性質,也就是摘要一欄所記載的內容。
比如銀行錯誤給你轉賬五十萬,這筆交易會有交易性質。銀行給你轉賬,銀行是公戶,你的賬戶是私戶,這是賬戶性質不對等,所以不能扣款抵賬。摘要內容為養老金,這也是不能扣款的。
綜上所述,能否發生樓主所說情況,第一要考慮賬戶性質,第二要考慮轉入金額的性質摘要。如果不匹配,則不能扣款抵賬。
村民抓住偷狗賊暴打,致其中1人病危,他們是否需要為此負刑事責任?
濫用私刑,不管在哪個時代都是違法犯罪行為,更何況是在新社會,偷狗賊的所作所為雖然過分,但是他們罪不致死,即便有罪,也應該接受法律的審判,而不是村民私自將偷狗賊打到病危,村民必須要為自己的所作所為承擔一定的責任。
事發經過
某地兩名偷狗賊幾乎要被當地村民打死,偷狗賊屬于團伙作案,整個團伙一共有八個人,五天前來到村子當中,挨家挨戶進行踩點,準備將村民養的狗偷走,事先準備好毒針,將狗毒翻在地之后偷偷帶走,在實施不軌行為的時候被村民發現,兩人慌忙逃竄,而村民發現自己家里養的看家護院的狗被毒死之后,憤怒不已,對兩名偷狗賊大打出手,其中一名偷狗賊被打翻在地無法動彈,警方來到之后,將偷狗賊和村民全部帶走,一名偷狗賊傷勢比較嚴重。
場面非常慘烈
從現場曝光的照片來看,一名偷狗賊躺在地上一動不動,看起來傷勢非常重,頭上腿部等還有血跡,而旁邊還有十幾條家犬被毒死,場面看起來十分慘烈,村民說已經找到了37條狗,其中有30多條狗已經被偷狗賊的毒鏢毒死,還有20多條狗,至今還未找到。
村民所作所為有失妥當
我能理解村民的心情,因為在農村家庭當中,村民會把家里養的狗當做自己家庭的一份子,看到自己養的家犬被偷狗賊傷害,村民自然非常憤怒,偷狗賊被打到病危,雖然很可憐,但是30多條狗狗慘死在地的場面也非常慘烈,狗狗的生命也同樣需要得到尊重。村民的所作所為,雖然從法律層面來講是錯誤的,但是也應當酌情減輕懲罰。
村民的行為可能屬于防衛過當
按照我國法律來看。對于小偷實施盜竊行為,阻止小偷的盜竊行為屬于正當防衛,但是正當防衛也應該保持在一個合理的尺度范圍之內,盜竊并沒有危害到別人的人身安全,如果是在制止小偷偷竊過程當中而產生的沖突,或者暴力行為屬于正當防衛,但是如果小偷的盜竊行為已經完畢,對小偷進行毆打,就屬于防衛不適時,屬于違法犯罪行為。而村民的防衛也已經超過了必要限度。但是正當防衛這個限度非常難把控,從法律層面來講,也很難去斟酌,偷狗賊雖然已經觸犯了法律,村民并不是執法者,所以無權去審判偷狗賊。
正義是需要法律來伸張的
現如今是一個處處講文明,講法律的時代,或許在多年以前,我們覺得給一些違法犯罪的人一些教訓,是理所應當的,但是現在處處都是偽正義,我們不應該打著正義的旗號去損害他人的生命健康,或許有的時候你認為你是在伸張正義,到最后反而造成了更大的錯誤。除了法律和執法者之外,沒有任何人有權去審判他人,更不能隨意對他人的健康或者生命造成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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