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板書(民法典樣書)
羅馬法是怎樣發展演變的?歷史大題
羅馬法,是羅馬共和國及羅馬帝國所制定的法律規范的總稱。羅馬法的歷史開始于東羅馬帝國時期,于東羅馬帝國皇帝查士丁尼一世時期達到鼎盛。
體系特點
羅馬法是現今許多國家法律體系的基礎。所謂的“民法”就起源于羅馬法。在歐洲的大陸法系國家以及南美洲的許多國家都因為法國民法典而與羅馬法有著密切的聯系。在適用普通法系統的國家和地區,羅馬法的影響比較小。
羅馬法的起源是著名的十二銅表法(公元前449年)。在此之后,羅馬法取得了很大的發展,經過幾個世紀,其形成了今天許多國家的法律的基石。
例如,羅馬法提出了契約和侵權行為的不同之處。而在此之前(如古代希臘法),契約的不履行被簡單地視為一種侵權。另外,羅馬法也提出了占有(一種事實狀態:某人擁有某種物體)與所有權(一種權利:某人可以對物體做任何行為)的區別。還有,現代的契約概念就來源于羅馬法中的合意規定。
羅馬法分為本國國民所適用的“市民法”以及使用與外國人的“萬民法”,后者就是現在的國際私法的起源。
羅馬法反映出當時羅馬帝國的現實。羅馬執政官保證了法律能夠適應一個迅速膨脹的帝國不斷變化的需求。但是,這種變化仍然是在傳統的價值體系下完成的。執政官并不重新修改法典,而是通過新的解釋或者修訂來解決新的問題。這種對傳統的依賴以及對變動的懷疑態度正是羅馬人的思維特點。
編纂過程
狄奧多西一世皇帝于公元438年將帝國的法律匯編成《狄奧多西法典》(Codex theodosianus)。這部匯編只是把君士坦丁大帝(306年-337年)之后的歷任皇帝所簽署的憲令進行匯集。一個世紀后,查士丁尼大帝對大部分羅馬法進行了重新整理匯總,編纂成一部有四部分構成的《民法大全》(Corpus Iuris Civilis,又譯作“國法大全”)。該法典是羅馬法的集大成者。
第一部分為《法典》(Codex),收集了自哈德良皇帝(117年-138年)以后的各代皇帝敕令。第二部分為《學說匯纂》(Digesta或Pandectae),收集了羅馬帝政時代被賦予“解答權”的法律學者們的學說。這一部分共有50卷,費時3年,于533年完成。皇帝也同時命令編輯了一本法學入門教材《法學階梯》(Iustiniani Institutiones),這部教材非常經典,以至于到今天仍然作為法學學生的使用書籍。該書有四卷構成,旨在對學習羅馬法的學生提供一個概覽。與普通教科書不同,該書的內容被賦予了法律的效力。這部教材也是《民法大全》的第三部分。查士丁尼死后,法學家們整理其在位期間頒布的憲令,定為一編,名為《新律》(Novellae Constitutiones Justiniani)。《新律》共收有百余條,以希臘文和拉丁文兩種文本行世,流傳至今的有152條。1583年,法國法學家丹尼斯·高第弗洛依首次使用《民法大全》(Corpus Juris Civilis)來指稱包括《新律》在內的查士丁尼編纂的全部法典。
在整個編纂工程完成之后,任何對于《民法大全》的評論或者其他立法都被禁止。
羅馬法的發展被分成三個歷史時期:羅馬王國,羅馬共和國和羅馬帝國。第一個時期即法律訴訟(legis actiones)時期包括王國及共和國的初期。公元前3世紀羅馬法進入程式訴訟(formulas)時期。從元首制羅馬帝國早期開始,羅馬法進入了最后一個階段,就是法律認知(cognition)時期。
后世影響
在此之后的1500年間,《民法大全》被列入大陸法系國家的法律學生必讀書目之中,成為了世界上最具有影響力的法學著作之一。19世紀德國法學家耶林,說羅馬人曾三次征服世界,頭一次以武力,再一次以宗教,末一次以法律。

六年級下冊語文滲透法制教育的教案
作為一名教師,常常需要準備教案,教案有利于教學水平的提高,有助于教研活動的開展。那么應當如何寫教案呢?以下是我收集整理的六年級下冊語文滲透法制教育的教案,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六年級下冊語文滲透法制教育的教案 篇1
教育目標:
1、對全體學生進行法制教育
2、預防青少年犯罪,
3、讓學生認識到犯罪的危害性
方式和方法:
學生主持,加以學生表演等形式
一、身邊的法律(班長主持開場)
1、案例一:
20xx年3月27日晚,在襄樊市的漢江沙灘上,一個由幾名未成年人臨時湊成的綁架團伙綁架了某中專生小剛,正當他們打電話向被綁架人母親索要6萬元贖金時,被樊城公安分局米公派出所刑警一舉抓獲。據查,他們曾多次敲詐小剛,金額達1000多元。三名犯罪嫌疑人中,最小的方某(17歲)竟天真地問刑警:“把錢還給他(受害人),我可以走了嗎?”
2、學生談感想、講身邊的事情
3、請學生指出所知的違法行為
法律就在我們的身邊,許多的時候是由于我們的不知法,不懂法而造成的犯法犯罪的,學習有關的法律知識就非常的必要。
4、國家的有關的規定
我國刑法規定: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這一年齡段稱為減輕刑事責任時期。不滿十四周歲的人,一律不負刑事責任。這一年齡段稱為絕對無刑事責任時期。同時刑法還明文規定,因不滿十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二、預防青少年犯罪
1、案例二、三、四
案例二:
小偉是一位初中生,平時就喜歡開玩笑,搞惡作劇。今年年初的一天,他看到路邊的廣告語“當你有困難或麻煩時,請你撥打110”,靈機一動,謊稱自己因鑰匙丟失,無法進家門。趕來的警察識破了他的謊言,嚴厲地批評了他,并責令其父母嚴加管教小偉。一向嬌慣孩子的父母并沒有很好地批評和教育小偉。而小偉卻在感到有趣、刺激之余產生了畸形的報復心理。從此,他經常撥打“110”,進行干擾或謊報假警,一個月竟多達三十多次。終于在一次利用磁卡電話進行假報警制造惡作劇時被警察當場抓獲。小偉的行為已經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有關規定,被公安機關依法拘留。
案例三:
閔某,15歲,是河南省歲三縣某中學負責紀律的副班長,1999年10月15日,因午睡時潘某說話,閔上去用小棍敲打潘某不小心打在同桌沈某的頭上。沈某挨打后就罵閔某,兩人并發生撕打,被同學拉開。10月18日中午12點多鐘,閔某約沈某在后山談發生爭執的事,沈對閔的“權威”仍不服氣,閔某認為沈沒有把他這個副班長放在眼里,一拳將沈打倒在水溝里,并用削筆的小刀在沈某頸部劃了兩刀,當沈某求饒時,閔某又抓起一把土塞進沈某嘴里,然后解下皮帶將沈某勒死。閔某的行為已經觸犯了《刑法》,最近,閔某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2年。
例四:
武漢市某中學林某在校園里,不慎將姑母從國外帶回來送給他的派克鋼筆弄丟了。該校鐘某剛好路過,他拾起鋼筆回班上課。林某的同學張某、宋某正好目睹鐘某所為。林某得知鋼筆被鐘某拾到便找他索要,鐘某先是佯裝不知,后見有人作證,便搪塞說放在筆盒里不知被誰拿走了。學校多次做工作,鐘某依然不肯歸還。林某便向法院起訴,經法院調查,依據《民法通則》判決鐘某限期歸還,否則賠償林某經濟損失200元。
2、青少年犯罪的十大征兆
1) 對學習不感興趣,學習成績無緣無故的下滑, 不按時完成老師布置的作業,考試時進行抄襲,對考試結果不以為然,留級也無所謂;
2) 對事物的興趣開始變化,勞動懶散,上課思想不集中,而對武打、言情和低級庸俗甚至黃色的錄像、書刊和光盤甚感興趣;
3) 經常遲到、早退、曠課,厭惡學校生活,這種孩子如果與校外的不法分子或無業人員有了聯系,就會越來越不愿意回家;
4) 心理方面有變化,如精神恍惚,情緒波動,舉止反常,心神不定,東張西望;
5) 對教師和家長的關心幫助表示反感,甚至懷有敵意,惡語頂撞, 有時給教育者出難題,看笑話;
6) 對遵守紀律、要求進步的學生進行諷刺、挖苦和打擊,同情和包庇甚至效仿有劣跡或不法行為的人,把反社會的人格或行為當作是“勇敢”的表現;
7) 原本養成的生活規律出現變化,如從早起變成睡懶覺,從注意衛生變為邋里邋遢、不修邊幅甚至骯臟,或一反常態地特別喜歡梳妝打扮;
8) 道德品質起了變化, 如從誠實變成愛撒謊,愛說空話、大話、假話,從謙虛變成傲慢,從斯文變成野蠻,喜歡逞能,從文明禮貌變成口吐穢言、動作粗野,或在家長、老師面前循規蹈矩,而背后卻胡作非為;
9) 結交不三不四的人,或與校外的流失生和有前科的人結交,或拉幫結伙聚在一起甩撲克打麻將,或三五成群出入公共場所,惹是生非,遇事便大打出手,惟恐天下不亂;
10) 過分追求物質享受,染上了一些成年人的不良行為習慣,如抽煙喝酒等。
3、 做個知法、懂法、守法的青少年。
1)預防犯罪的一些措施。
2)學一點法律知識。
你從今天的班會中得到了什么啟示,以此為題寫一篇周記。
六年級下冊語文滲透法制教育的教案 篇2
教學目的`:
1、培養學生的基本法律意識,幫助學生樹立守法觀念。
2、增強學生的自我保護意識,讓學生了解并知道如何運用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
3、通過案例分析與學生的討論增強學生的法制觀念。
教學過程:
一、導入
觸目驚心:
據統計,在我國,25周歲以下的人犯罪占犯罪總數的70%以上,青少年犯罪日漸攀升,每年新產生的少年犯人數竟高達15萬。這些犯罪行為的形成,除了受某些外界因素影響外,青少年違法犯罪的自身原因很重要。那么怎樣才能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呢?未成年中小學生應認真學習法律知識,依法自律,正確對待父母和學校的教育,運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則十分必要。
二、你對國家的相關法律知道多少?
1、說出你所知道的法律法規。
2、師總結并出示課件。
法律詞典:
違法——指違反法律規定,危害國家、社會和公民利益,依法應當承擔法律責任的行為。通常表現為對正常社會秩序的破壞,對公民人身權利和公私財產等合法權益的侵犯,犯罪——指嚴重危害社會,觸犯刑法,應當受到刑罰處罰的行為。
六年級下冊語文滲透法制教育的教案 篇3
教學目標
1、了解盜竊的含義和特點。
2、掌握預防措施和應對措施,提高預防和應對能力。
重難點
1、掌握預防措施和應對措施。
2、提高預防和應對能力。
教學過程
1、了解盜竊的含義和特點。
2、交流匯報,歸納板書:
含義:非法占有、秘密竊取國家、集體或他人財物的.行為。
特點:一般不使用暴力,具有隱蔽性
過渡語:提防和懲治盜竊分子,除需要依靠社會力量和法制力量外,更主要的是提高青少年的自我防盜意識,那么我們應該怎樣預防盜竊呢?
3、小組交流討論:預防盜竊的方法有哪些?
4、小組選代表進行匯報,其它成員可以補充。
歸納板書
過渡語:我們雖然已經了解了防盜竊的方法,但還是難免發生盜竊案件,如果發生了盜竊怎么辦?你知道有哪些應對措施嗎?
6、交流討論:應主要有哪些措施?
7、指名學生匯報,其它學生可以補充。
8、思考回答:你還知道有哪些應對搶劫的措施?說聽
四、布置作業。
1、什么是盜竊、搶劫、綁架?
2、當你面對搶劫犯時,你會采取哪些措施?
3、當你在上學路上,有陌生人開車向你問路時,你會怎樣做?
4、假如你被騙后,你該采取什么樣的應對措施呢?
5、如果在放學路上被人截住,要你交出錢和手表,你會怎么辦
6、當你發現一群專門搶劫同學的犯罪團伙時,你會怎樣與他們作斗爭?
7、你遇到過和陌生人打交道的情況嗎?當時你是怎樣處理的?
教學反思:
這節課我們學習了防盜竊,了解了三防的含義和特點,以及預防措施和應對措施。希望同學們為了自己的安全,加強防范意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
六年級下冊語文滲透法制教育的教案 篇4
一、班會課設想:
由于學生法制觀念淡薄,法盲現象嚴重,而違反校規校紀的現象更是時有發生,經常會在不知情的情況下違反了校規校紀。在交通安全方面的知識也很淡薄。由于缺少法律意識,在自身受到傷害時不知道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所以召開本次主題班會,教育青少年要知法懂法,更要學會用法,爭做一個懂法守法的好學生。
二、教學目的
1、通過看視頻、演小品等形式引起同學們對一些法律常識了解、交通安全的重視。
2、通過本次班會活動,使同學們了解一些基本的交通規則及并逐步形成自覺遵守學校日常行為規范的良好的行為習慣。
三、重點內容
1、加強交通安全知識的學習,遵守交通法規。
2、組織各種違法行為的教育案例,增強遵守校規校紀的意識,加強自我保護意識。
四、教學方法
討論法案例法情景劇表演
五、課前準備
1、讓同學們收集有關違法行為的法律知識、交通事故的新聞。組織學生排演小品、學唱歌曲、挖掘班級才藝展示的學生。
2、選好及訓練班會主持。
3、制作ppt課件。
六、教學過程
1、通過小品展示學習法律至少得重要性。
2、看交通安全的視頻進行法律、安全常識問題搶答,班級學生展示小快板《做個守法的好少年》。
3、聯系實際,探討身邊違反校紀校規的行為,尋找解決的對策。
4、班級宣誓,爭做知法懂法合格中學生。
5、班主任寄語。
6、合唱班歌。
我國《民法通則》規定的免除民事責任的情況主要有哪幾種情況?
免除民事責任的情形 現實生活中,不履行合同或法律規定的其他義務以及致使他人財產、人身權利受到損害的人,如果有不可歸責的事由,法律規定可以不承擔民事責任時,這種情況下,行為人的民事責任可以依法被免除。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免除民事責任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
(一)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造成他人權利損害的,可以免除民事責任。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洪水造成運輸中斷,供貨方不負民事責任
湖北某棉紡廠與新疆某棉花加工廠簽訂了一棉花購銷合同,合同規定須在7月底由新疆供貨方供應湖北購入方100噸原棉。由于整個 7月一直下雨,新疆發生洪水災害,致使鐵路、公路運輸中斷10余日,新疆某棉花加工廠遲至8月17日才將100噸原棉供應給湖北需方,造成湖北某棉紡廠停產14天,經濟損失10余萬元。湖北某棉紡廠在索賠未成后向法院起訴,要求新疆某棉花加工廠賠償損失。法院駁回起訴,判決新疆某棉花加工廠不承擔民事責任。
所謂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它既包括自然現象,如火山爆發、地震、臺風、冰雹和洪水災害等;也包括社會現象,如戰爭等。構成不可抗力必須具備三個條件:第一,它是客觀的、外在的,不是由人的意志決定的;第二,它是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或實施其他行為時不能預見的;第三,它是人力不可抗拒的,即人們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上面這個案子法院的判決是十分正確的,如果讓人們對自己主觀上無法預見又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事件造成的損害承擔責任,這不僅達不到民事責任的目的,而且對于承擔責任的人也不公正。
《民法通則》第107條規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造成他人損害的,不承擔民事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因受害人的故意或重大過失,使合同不能履行或造成自己權利損害的,可以免除民事責任。
無論是不履行合同,還是侵權損害,只要是由于受害人自己的故意或重大過失所引起,就可免除或減輕有關義務人的民事責任。
小孩追打大公雞被啄瞎眼,監護人應負一定責任
黃玲領著3歲的兒子到鄰居方芬家聊天。黃的小孩見方芬家大公雞好玩,使逗、追大公雞并用小石子打大公雞。方芬家的大公雞撲上去,將小孩左眼眼眉處和下巴處各啄了一個小口子。第二天小孩左眼角紅腫、充血,送往市一醫院診斷為“左眼球外傷、角膜血染”,小孩左眼失明。黃玲為小孩治療共花5319元,要求方芬賠償被拒絕,便向人民法院起訴。法院審理后認為方芬的大公雞啄傷小孩,方芬應負主要責任,判決方芬承擔損失60%;黃玲的小孩追打大公雞,黃玲作為監護人,沒有看管好小孩,也有一定責任,判決其40%的損失自理。
(三)因正當防衛、緊急避險造成他人損害而無不當和未超過必要限度的,可以免除民事責任。
1.所謂正當防衛造成的損害:是指行為人在公共利益或自己與他人的合法權益受到不法侵害時,為保護合法權益對違法行為人采取的正當的防衛措施,而使之遭受財產或人身的不利后果。
2.緊急避險行為:是指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發生的危險,不得已而緊急采取的躲避行為。
緊急避險行為與正當防衛行為的不同:第一,正當防衛行為都是由不法侵害引發的,而避險行為的險情既可能是自然原因引起的,也可能是由不法侵害引起的;第二,正當防衛的結果是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而緊急避險,是指行為人在遭到緊急危難的情況下,不得已而采取犧牲較小的利益而救護較大的合法權益的行為,其結果一般是對第三人造成損害。因此,緊急避險與正當防衛的后果不同。
緊急避險無過錯
十八梯是四川某地一個有名的風景區,游人眾多,熱鬧非凡。1994年春節鄭強興致勃勃地爬上了十八梯的頂端。正當他如癡如醉地一飽眼福、欣賞大好風光時,身邊一個年約二十三四的年輕人被人一推,險些落下崖去,情急之中他一把抓住了鄭強的外衣才未跌下去,而鄭強的一件價值300元的衣服卻被撕成兩半。鄭強回頭一看,五米外有一個年輕人正在哈哈大笑,經追問才知撕破衣服的青年叫彭清源,笑者叫李國強。二人在互相追逐打鬧中,李趁彭不備,將其猛推,彭差點落入懸崖。事后,鄭強要求彭清源賠償衣服,彭以不是故意撕破其衣服為由拒絕賠償。鄭強遂向法院起訴。
法院認為這是一件因緊急避險造成損害的案件,彭清源緊急避險無過錯,不應承擔責任,而應由引起險情發生的人李國強賠償鄭強的損失。
《民法通則》第129條規定,“因緊急避險造成損害的,由引起險情發生的人承擔民事責任。如果危險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緊急避險人不承擔民事責任或者承擔適當的民事責任。因緊急避險采取措施不當或者超過必要的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的,緊急避險人應當承擔適當的民事責任。”
板書設計
一、民事責任的種類
(一)民事責任
(二)民事責任可分為違約責任和侵權責任
二、承擔民事責任的原則和方式
(一)承擔民事責任的原則
(二)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
三、免除民事責任的情形
(一)不可抗力
(二)受害人自身過錯
(三)正當防衛
(四)緊急避險
備考2021年法考,曹興明老師怎么樣?
曹興明老師,說話很風趣,課程知識到位,押題很準,適合我。
曹興明老師是中國政法大學民商法博士,授課嚴謹、認真,思路清晰,滲透性、方向性極強。能使學生在短時間內頓悟民法的體系和重要考點!對民法高頻考點準確。,深入淺出,對考試做題都有很大的幫助。老師講得比較細致,所以還需要你自己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來選擇。
對于在校學生和上班族,我推薦指南針的周末視頻版,老師的講義很薄,知識點集中,適合時間少的人群指南針八大名師名不虛傳,老師各自有各自的特色。
書籍,就是推薦指南針的背誦版,簡直就是一本在手,天下我有的感覺,知識點基本全有,印刷和排版很清爽,還有判斷對錯,有利于知識回顧。
羅馬三個法律的內容意義?
古羅馬的政制與法律教材分析《課程標準》要求“了解羅馬法的主要內容及其在維系羅馬帝國統治中的作用,理解法律在人類社會生活中的價值”。第一目“從共和國到帝國”敘述了古羅馬從貴族共和制到帝制的歷史的演變過程。簡要介紹了古羅馬政制史的發展過程。第二、三目,分別講述了《十二銅表法》和《查士丁尼法典》,前者是羅馬成文法的淵源與雛形,而后者是羅馬法的完備與集大成者。通過對這兩部法典的學習,從總體上把握羅馬法的內容、結構與體系。通過師生討論與探究,使學生理解古羅馬法對維系帝國統治有重要作用,并且領悟法律在人類社會中維系公正秩序、協調社會矛盾有不可估量的作用,從而培養學生法制觀念與人文主義價值觀。學生分析世界古代史,尤其是政制與法律史,對高中學生特別陌生。法律作為上層建筑重要組成部分,其階級性、內容章程、條例結構,繁復龐雜,頭緒較多,僅靠一節課教師傳授很難圓滿完成教學目標。建議在學生課前預習基礎上,通過師生探究合作、互動討論的方式落實教學目標為合宜。在授課中,插入較多的羅馬史圖片,再現情景,烘托氛圍,能更好激發學生求知欲。也可鍛煉學生動手能力,在網上下載精美歷史圖片與文稿,協助老師制作課件。教學目標一、基本知識貴族制共和國(執政官、元老院、公民大會)、保民官。屋大維建元首制 《十二銅表法》 《查士丁尼法典》二、能力與方法1、了解羅馬史由共和進入帝國的過程,熟悉屋大維、戴克里先、查士丁尼主要事跡,理解小國寡民的城邦制進入帝國的歷程是歷史的進步。2、了解羅馬法的起源與發展過程,識記主要內容,理解古羅馬發的發展變遷具有明顯的連續性與統一性。3、分析羅馬法對維系帝國統治的歷史作用,從中西法律制度特征的比較更進一步領悟法律對民主政治的作用,以及羅馬法對近代歐美法制建設以及民主化進程的深遠影響。三、情感、態度與價值觀1、理解羅馬發是人類歷史上第一部全面系統較為完善的成文法典,是重要的人類文化遺產,對近代文明有重大的影響。通過以古鑒今,明確今天中國的《民法通則》、《婚姻法》、《繼承法》、《訴訟法》等諸多法律守則都受到羅馬法的影響,從而深入了解羅馬的歷史沿革及重要現實意義。2、明確法律在人類社會生活中的價值,培養學生自覺的法律意識,提高遵紀守法和運用法律武器保護國家利益,人民正當權益的自覺性及監督政府公職人員公正執法行政的膽識與能力。教學重點與難點重點:古羅馬法及其作用難點:法律在人類社會生活中的作用,培養正確對待和汲取人類優秀文化遺產的積極態度。教學方式采用師生講授、探究、合作討論的方式,以教師分析為主,輔以師生的交互討論。教學工具采用制作PowerPoint課件方式輔助教學教學過程(一)課前探究①引導學生觀看電影《角斗士》、《斯巴達克思》、《埃及艷后》,讓學生形象感受到羅馬帝國強大恢宏的盛況,激發學生求知欲。②放映有關愷撒大帝的歷史畫片及其遇刺身亡的歷史疑案的設問,讓學生解釋愷撒遇刺,作為他本人以及元老院貴族都意味著什么?③讓學生網上搜索《世界文化遺產》上有關羅馬遺址:古羅馬大競技場、萬神殿、高架引水橋、龐培古城等,并查出各遺址的歷史淵源。(二)導入新課(設計意圖)用大屏幕打出《羅馬元老院》圖片,并用《羅馬大競技場》圖片作課件背景,引發學生對羅馬歷史的興趣。(板書演示) 第7課 古羅馬的政制與法律(導入導言):人類邁進現代化,“法治”替代“人治”,成為國家政治的必然趨向。但是,兩千多年來中央集權專制的積重難返,使人們深感缺少“法治”的血脈正是中國政治傳統的最大癥結之一。思想家們注意到西方自由民主憲政制度的進步,隨著思考的推進,我們把目光轉向憲政的古代起源——羅馬法(ROMAN LAW)。與希臘城邦小國寡民政治體制不同,羅馬人的金戈鐵馬列征服了地中海,建立了雄霸歐、亞、非三洲大帝國。一方面,它從不像希臘人那般吝嗇,而把公民權擴充到帝國境域所有自由人,體現出羅馬人明智的寬仁與道義;另一方面,它又以靈活務實的態度摸索出一套治理國家的成熟經驗,即制定出古代世界最系統完備的法律體系,求得社會紛爭的和諧與安寧……既然世界上許多古老民族都有其禮儀與法律條文,為什么惟獨羅馬法成了現代法治的最重要的淵源呢?(三)師生互動(板書演示)—從共和國到帝制1貴族共和制 2帝國君主專制(演示)羅馬元老院圖片、前186年羅馬元老院決議公文、元老院今天的廢墟圖片(設計意圖與歸納)為了揭示貴族專政共和國的本質,對元老院賦予的最高權力的介紹尤有必要。有權勢的貴族集體壟斷了元老院的官職,它在行使外交、司法、財經預算、立法等內政外交上擁有最高權力,是共和國的真正靈魂與權威。而公民大會并無最終裁決權,這是羅馬與雅典明顯不同之處。(引出設問)但羅馬共和國政治上采取“任期制”,政事共商,少數服從多數的法治民主管理模式。這是為什么呢?(提問并演示)思考1:羅馬共和制采取了哪些措施防止個人專權、協調貴族與平民的利益?(活動建議)讓學生快速閱讀P41-P42內容,然后四個人一組討論,小組代表回答老師的上述提問。(歸納展示答案)執政官:最高行政官職兩名由選舉產生,任期一年。元老院:國家決策機構,由全體貴族共商政事,少數服從多數。公民大會:平民參加,選舉公職并通過元老院提案。保民官:平民爭奪民主權利而設官職6至10名,有權否決元老院決議。(點撥結論)結論:古羅馬共和國具備民主建制:執政官、元老院、公民大會三權分立,相互制衡,被視為現代議會制度的古典淵源。(提問)思考2:羅馬共和制是如何轉變為元首制的?元首制具有什么特點?(活動建議)讓學生快速閱讀課文P42內容,并回答老師設問。四個人一組派代表回答,有老師講評歸納。(演示)蘇拉、愷撒、屋大維畫像。(歸納展示答案)蘇拉的個人獨裁→愷撒的個人獨裁→屋大維的個人獨裁和元首政治的建立。元首制是從共和政體向君主政體過渡的中間環節,其實質在于共和政體形式下的君主專制。元首政治時期,元老院作為國家最高權力機構形同虛設,實際權力由元首操縱。大約從公元 3世紀后期開始,元老院逐漸退出政治舞臺,元首政治隨之過渡為君主政治。(演示板書)(演示板書)二、從十二銅表法到查士丁尼法典1、羅馬法的雛形——十二銅表法2、羅馬法的完備——查士丁尼法典(民法大全)(提問)思考3:《十二銅表法》頒布的原因?內容?成果?(活動建議)讓學生快速閱讀課本P43有關內容,四個人一組派代表回答,老師講評歸納。(演示)十二銅表法圖片(歸納展示答案)原因:平民與貴族的長期斗爭和強烈要求。內容:保護債務奴隸制和家長制,維護貴族利益;成果:成文法按律量刑,貴族不能按習慣法欺詐平民。(點撥結論)結論:這是第一部由貴族、平民兩個階層共同接受的成文法典,把貴族壓迫的隱蔽特權變成了法律約束,體現了貴族的德性與妥協,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平民。這是第一部自然法,體現出法律的均衡、約束與道義。(提問探究)探究一:十二銅表法的出現說明了什么問題?你受到什么啟示?(師生合作答案) (師生合作答案)提示:十二銅表法的出現是共和國內部平民與貴族斗爭勝利的結果,是民主法治建設的結果,其實質是為了緩和階級矛盾,鞏固羅馬共和國。(點撥啟示)啟示:1、平民斗爭的堅決;2、貴族妥協的明智與開明;3、平民政治的成熟;4、法律建設的超越性的清醒克制和寬宏大量;(這四個要素缺一不可,從而保證了羅馬人最終成為世界性大帝國的原因)。(演示板書)2、羅馬法的完備——查士丁尼法典(民法大全)(提問)思考4《查士丁尼法典》由哪四部法典組成?為什么說集羅馬法之大成?如何評價它的歷史地位?(演示)查士丁尼及廷臣圖(師生合作答案)①組成:《法典》、《法學總論》、《學說匯纂》和《新敕》②內容:歷代羅馬皇帝頒布的敕令(公法)、人物、繼承、契約、民事訴訟法規(私法)③成果與評價:羅馬法是帝國境內自由人的“國際法”,它注重調解貿易、財產等經濟和民事糾紛,國家公法與民間私法具備,尤其是私法是羅馬法的核心內容,適用于帝國社會經濟發展的要求。民法大全以廣泛的適用性與靈活的實效性,最大限度地理順了各種錯綜復雜的利益關系,有助于鞏固帝國政權并促進社會穩定及境內各民族的共同發展。羅馬法與今天的時光隧道:恩格斯說:“羅馬法是第一個世界性的法律”,是“充分預料到現代私有制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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