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讓合同(土地出讓合同范本 完善)
個人國有土地轉讓合同5篇
轉讓土地,為了明確注意事項,一份 轉讓合同 協議是很有必要的,可以保障轉讓雙方各自權益。更多個人土地轉讓合同點擊“ 土地轉讓合同 ”查看。
個人國有土地轉讓合同1
轉第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雙方就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與受讓事宜,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特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轉讓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受讓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第一條:甲方將位于的地塊國有土地使用權(土地證號為:字第地使用權中的號),總面積為國用聯系電話:聯系電話:平方米的土平方米轉讓給乙方(轉讓地塊1位置詳見紅線圖或宗地圖)。
第二條:轉讓地塊的土地用途為年限為月年,建設年限為日。年月,原土地出讓日至年
第三條:甲方轉讓給乙方的地塊,其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所有權也隨之轉讓給乙方(房屋轉讓契約另訂),并向房產交易中心辦理過戶登記手續。
第四條:乙方受讓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年限為甲方出讓合同規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已使用年限的剩余年限。即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五條:本合同項下地塊土地使用權轉讓金每平方米為元(幣種:寫))。總金額(大元(幣種:)。
第六條:乙方受讓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時,愿意承擔甲方原出讓合同(合同號:及其全部附件和登記文件中所載明的權利義務。
第七條:本合同自批準之日起壹拾伍天內,甲乙雙方應按有關規定向縣國土局和稅務部門及財政部門繳納有關稅2號)費,土地使用權交易服務費由甲乙雙方各半承擔。
第八條:本合同項下地塊的土地使用權轉讓后,乙方須嚴格按照原出讓合同中所規定的土地使用規則進行開發利用,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和規劃要求,如需改變須經縣國土局和縣規劃部門的批準。
第九條:甲乙雙方須在本合同批準之日起十五天內向縣國土局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付清全部稅費后,換領《國有土地使用證》。
第十條:任何一方違約,均應向另一方支付轉讓總額%的違約金,并承擔實際損失的賠償金。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均應認真履行本合同各項條款,如發生爭議或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提請仲裁機構仲裁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本合同須經雙 方法 定代表人簽字,單位蓋章。
第十三條:其他事項。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國土資源局執一份;
本合同簽訂時間;
本合同簽訂地點;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訂立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公章:
公章
個人國有土地轉讓合同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讓方: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市(縣)土地管理局(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外商投資開發經營成片土地暫行管理辦法》和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甲方依據法律和本合同規定出讓土地使用權,土地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地下資源、埋藏物均不在土地使用權出讓范圍。
第三條乙方根據本合同受讓的土地使用權。在使用年限內可以轉讓、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經濟活動,其合法權益受到國家法律保護;但不得進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所不允許的活動。乙方負有依法合理開發、利用、保護土地的義務。
第二章定義
第四條本合同所使用的特定詞語定義如下:
1.“地塊”指本合同項下甲方向乙方出讓土地使用權的范圍,即本合同第五條界定的范圍。
2.“總體規劃”指經中國政府批準的_______開發區域的土地利用和開發建設總體規劃。
3.“成片開發規劃”指依據總體規劃編制的,經中國政府批準的在受讓土地使用權范圍內各項建設的具體布置、安排,以及開發后土地利用方案。
4.“公用設施”指依照成片開發規劃對地塊進行綜合性的開發建設,建成的供排水、供電、供熱、道路、通信等供公共使用的設施。
第三章出讓地塊的范圍、面積和年限
第五條甲方出讓給乙方的地塊位于______。(見附件________地塊地理位置,略)。
第六條第五條所指地塊總面積為_____平方米。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為______年;自取得該地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之日起算。
第四章土地用途
第八條本合同項下的出讓地塊、按照批準的總體規劃是建立一個以開辦和經營工業項目(建設項目)為主的工業區(綜合區),亦準許___%用地開辦一些與之相配套的生產和生活服務設施。(注:根據具體情況定)。
第九條本合同附件《土地使用條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按《土地使用條件》使用土地。
第十條在出讓期限內,如需改變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應當取得甲方同意,依照有關規定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并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
第五章土地費用及支付
第十一條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使用費、乙方向第三方轉讓時的土地增值稅以及國家有關土地的稅(費)。
第十二條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每平方米____元人民幣,總額為____元人民幣。
第十三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_____日內,乙方須以現金支票或現金向甲方繳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總額的___%共計____元人民幣,作為履行合同定金,定金抵作出讓金。
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后____日內,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十四條乙方在向甲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后____日內,依照規定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領取《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土地使用權。
第十五條乙方同意從____年開始,按政府規定逐年繳納土地使用費,繳納時間為當年____月____日。土地使用費每年每平方米為______元人民幣。
第十六條除合同另有規定外,乙方應在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將合同要求支付的費用匯入甲方的銀行帳戶內。銀行名稱:_______銀行______分行,帳號為_______。
甲方銀行、帳號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后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時通知此類變更而造成誤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遲收費,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章土地使用權轉讓
第十七條乙方在實施成片開發規劃,并完成全部公用設施建設,形成工業用地和其他建設用地條件(除土地出讓金外項目連續投資必須達到投資總額的____%,或建成面積達到設計總面積的_____%,或根據具體情況定)后,有權將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地塊的余期使用權轉讓(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
第十八條土地使用權轉讓的受讓人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可以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公司、企業、其他組織和個人。
雙方簽訂的轉讓合同,不得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和本合同規定。
第十九條乙方在作出轉讓__日前應通知甲方。轉讓雙方在轉讓合同簽字后___日內,應將轉讓合同及有關附件的正本送交當地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換領土地使用證,并按國家有關規定繳納土地增值稅。
第二十條自轉讓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所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
第二十一條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分割轉讓的,應當經甲方和房產管理部門批準,并依照規定辦理過戶登記手續。
第七章土地使用權出租
第二十二條乙方按本合同規定完成全部或部分地塊的公用設施并建成通用工業廠房以及相配套的生產和生活服務設施等地上建筑物后,有權作為出租人將本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地塊余期使用權隨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租賃給承租人使用。
第二十三條出租人與承租人簽訂的 租賃合同 不得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
第二十四條土地使用權隨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出租,出租人應當依照規定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地塊使用權出租后,出租人必須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八章土地使用權抵押
第二十六條乙方有權將本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地塊余期使用權向一個或數個抵押人作出一個或數個抵押。抵押人與抵押權人簽定的抵押合同不得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
每一抵押所擔保的債務必須是乙方為開發本合同項下的地塊所承擔的債務。
第二十七條乙方在作出抵押___日前應通知甲方。乙方在抵押合同簽字后___日內應將抵押合同,以及由此獲得的經公證的期票(或貸款協議)及有關附件正本送交當地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
依照有關規定處分抵押財產而取得被抵押土地使用權的抵押權人或第三人,應在實現抵押權后___日內,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
第二十八條依據第二十七條而取代乙方抵押權人或第三人,享有并承擔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九章期限屆滿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規定的使用年限屆滿,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出讓地塊的使用權,并無償取得地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所有權。土地使用者應當交還土地使用證,并依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注銷登記手續。
第三十條本合同規定的使用年限屆滿,乙方如需繼續使用該地塊,須在期滿__天前向甲方提交續期 申請書 ,并經甲方同意在確定了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和出讓金及其他條件后,簽訂續期出讓合同,并重新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存續期間,在特殊情況下,根據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甲方可以依照法定程序提前收回出讓地塊的使用權,并根據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開發利用土地的實際情況給予相應的補償。
第十章不可抗力
第三十二條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負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 措施 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第三十三條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__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或電報(電傳或傳真)的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發生后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 報告 。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第三十四條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五條如果由于甲方的過失而致使乙方對該地塊使用權占有的延期,甲方應賠償乙方已付出讓金__%的違約金。
第三十六條乙方在該地塊上未按開發計劃進行建設,應繳納已付出讓金___%的違約金;連續兩年未投資建設的,甲方有權無償收回該地塊土地使用權。
第三十七條如果乙方不能按時支付任何應付款項(出讓金除外),從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應繳納費用的___%繳納滯納金。
第三十八條如果乙方未按合同規定期限和要求完成公用設施建設,則應在規定完成日期至少____日前通知甲方。如果甲方認為必要,可根據情況適當延長完成日期;如沒有在規定期限內通知甲方,或甲方有理由認定上述延期理由無法成立并不同意延期,甲方有權無償收回部分土地使用權。該部分土地使用權占全部土地使用權的比例與未開發的公用設施占全部要求開發的公用設施比例相等。
第三十九條在頒發土地使用證后,因不可抗力的特殊情況,乙方在____年內未能招引并安排該地塊內所有興建的項目,則應在規定日期至少___日前通知甲方,經雙方協商,可根據情況適當延長本合同規定的建設期限,否則,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并安排建設項目地塊的使用權。
第十二章通知
第四十條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時起生效。雙方的地址應為:
任何一方可變更以上通知和通訊地址,在變更后_____日內應將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十三章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四十二條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章附則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代理人)簽字,并經有權一級政府批準后生效。
第四十四條本合同采用中____兩種文字書寫,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兩種文字如有不符,以中文為準。合同的中文正本一式__份,雙方各執__份。
第四十五條本合同于____年__月__日在中國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市(縣)簽訂。
第四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個人國有土地轉讓合同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各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原則,就土地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1、地塊概況
(1)該地塊位于__________,土地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折__________畝)。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詳見附件國有土地使用證。
(2)現該地塊的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用地。
2、轉讓方式
(1)甲方保證通過土地掛牌形式把該地塊轉讓給乙方,并確保該地塊的容積率大于等于__________,綠化率不少于__________%,土地用途為商業、住宅用地。
(2)土地的轉讓價為__________萬元/畝[包括級差地租、市政配套費、開發補償費、建筑物和構筑物的拆遷安置費、青苗補償費、空中或地下的管線(水、電、通訊等)遷移費和土地管理費],轉讓總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
(3)乙方同意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二期向甲方支付土地價款:第一期定金,地價款的_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付款時間及條件:雙方簽訂 協議書 ,且已辦好土地掛牌手續并在本條第四款規定的抵押登記手續辦妥后__________天內支付;第二期,付清余款,計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付款時間及條件:在乙方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協議,取得該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后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
(4)為保證前款第一期地價款的及時支付,丙方同意提供兩宗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作為抵押擔保,抵押的土地使用權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抵押擔保的范圍與甲方承擔的責任的范圍相同。雙方同意在本協議簽訂后______天內到當地土管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期限至乙方取得機投鎮________畝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證之日止。
(5)該項目由乙方獨立運作,盈虧自負。甲方愿意幫助乙方解決有關稅費返還及政策協調。項目開發結束并經審計后,項目凈利潤率超過_______%的,超過部分凈利潤乙方同意與甲方__________分成。
3、違約責任
(1)甲方誠邀乙方參與其_______畝土地的公開掛牌處理事宜,并創造條件讓乙方取得該塊土地,若乙方未能取得該地塊,甲方愿意雙倍返還定金,計_______萬元,甲方應在確認乙方不能取得該土塊的土地使用權之日起___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此款。
(2)乙方未能按時支付地價款,應以每日未付部分的_____作滯納金支付給甲方。如未能按時付款超過_____個工作日,視同終止履行本協議,并有權處置已付定金。
(3)甲方應對乙方承擔連帶責任。
4、其他
(1)在掛牌出讓過程中,乙方僅承擔應由受讓方承擔的土地契稅和交易費用,其他有關營業稅等均由甲方承擔。
(2)乙方的開發建設應依法律、法規和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3)本協議未盡事宜,須經各方協商解決,并簽訂相應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矛盾、爭議,經協商無效時,提請法院裁決。
(5)本協議經各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6)本協議一式__________份,三方各執_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個人國有土地轉讓合同4
出讓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就甲方將位于市區街轉讓給乙方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1、轉讓土地概況
甲方轉讓給乙方的土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為________平方米,為土地。
2、轉讓期限
甲方轉讓給乙方的土地使用權為永久轉讓,無年期限制,甲方必須保證無其他任何人事單位主張該土地的所有有式使用權,必須配合協調處理好與村委會、基層政府的關系。
3、轉讓用途
乙方受讓該土地后用于建筑房屋居住使用,甲方知曉并同意乙方建房。在乙方建房過程中,甲方要全力配合乙方的建房工作。(如水、電,包括鄰里糾紛問題等)
4、轉讓價格
甲、乙雙方協商轉讓價格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5、付款方式
簽訂本協議后,乙方支付給甲方元整,剩余款項待乙方主體房屋建成后一次性付清,甲方并向乙方出具相關收款收條。
6、違約責任
(1)如若該合同涉及土地發生歸屬性糾紛,一切由甲方負責。
(2)如甲方違反本協議約定,拒絕將轉讓土地交給乙方,則必須雙倍返還轉讓款,即元。
(3)如乙方購買該轉讓土地后無正當理由要求反悔,則無權要回轉讓款。
7、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捺印時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個人國有土地轉讓合同5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簽訂本合同以供遵守。
1、轉讓標的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________鄉(鎮)________村________組________畝土地(地塊名稱、等級、四至、土地用途附后)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從事____________(主營項目)生產經營。
2、轉讓期限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年限為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3、轉讓價格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金為________元人民幣。甲方承包經營相關地塊時對該地塊實際投入資金和人力改造的,可收取合理的補償金。本合同的補償金為________元(沒有補償金時可填寫為________元)兩項合計總金額為________元人民幣。
4、支付方式和時間
乙方采取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和時間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
(1)現金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支付的時間為____________。
(2)實物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實物為___________(具體內容見附件)時間為____________。
5、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交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于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將轉讓承包經營權的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為________或實地________次性全部交付。
6、承包經營權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1)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必須經發包方同意,并由甲方辦理有關手續,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系。
(2)甲方交付的承包經營土地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3)乙方必須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系,變更土地經營權證書,簽訂新的土地承包 經營合同 ,方能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
(4)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置權。
(5)乙方必須按土地畝數承擔農業稅費和國家政策規定的其他義務。
(6)乙方必須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掠奪性經營,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并負責保護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設施等國家和集體財產。
(7)乙方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于非農建設。
(8)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____________。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甲乙雙方協商或土地承包仲裁機構裁決,也可由人民法院判決。
8、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9、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發包方同意并經________鄉(鎮)政府農村經營管理機構備案(或鑒證)后生效。
10、其他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由甲乙雙方、發包方和鑒證、備案單位各執________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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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讓合同是怎么寫的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怎應寫明當事人的基本信息;土地界址、面積;土地用途、規劃條件;建筑物、構筑物及其附屬設施基本情況;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出讓金數額及支付方式;解決爭議的方法;違約責任等。
【法律依據】
《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八條
土地使用權出讓是指國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將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讓與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行為。土地使用權出讓應當簽訂出讓合同。
第十一條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應當按照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由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以下簡稱出讓方)與土地使用者簽訂。

土地轉讓合同怎么寫永久轉讓協議
土地轉讓協議范本
農村土地永久轉讓協議書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同意將甲方xx畝地轉讓給乙方。并達成以下規定;
一、轉讓土地四至
東至xx為界,西至xx為界
南至xx為界,北至xx為界。
二、轉讓土地面積
甲方轉讓給乙方的土地面積為xxx畝。
三、轉讓金額
本次轉讓金額按每畝()計算,共計元整,作為征地補償費。由乙方一次性付給甲方。
四、其他規定
1、乙方在付清協議規定款項后,所取得的土地所有權自行轉讓給他人,甲方不得干預。
2、若乙方需要辦理土地所有權手續時,甲方須無條件協助辦理,并不再向乙方收取其他任何費用。
3、若國家或政府等其他部門占用該地塊時,由于乙方已經付給甲方征地補償費,所以因土地所得的一切補償費及其他收入全部歸乙方所有,與甲方無關。
五、轉讓期限
由于本次轉讓,乙方已一次性付給甲方土地補償費,因此,轉讓期限永久。
六、違約責任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公證人:
拓展資料:土地轉讓協議范本農村土地永久轉讓協議書甲方:乙方: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同意將甲方xx畝地轉讓給乙方。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
第八條土地使用權出讓是指國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將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讓與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行為。土地使用權出讓應當簽訂出讓合同。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該如何訂立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訂立:一、出讓合同雙方當事人;二、出讓地塊的位置、面積和自然狀況;三、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四、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使用金價格;五、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使用金的幣種、期限和方式;六、定金;七、出讓地塊的用途及規劃要求;八、建設管理要求;九、交付出讓地塊的期限和方式;十、有關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轉讓的條件;十一、雙方其他的權利和義務;十二、違約責任;十三、糾紛的解決;十四、合同的生效條件。【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九條土地使用權轉讓是指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再轉移的行為,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未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期限和條件投資開發、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權不得轉讓。
土地出讓合同?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應該注意以下事項:
一、國有土地的權屬調查
出讓合同簽訂之前,要對出讓方的出讓主體資格進行核實,確認出讓方有資產處分權。
二、土地出讓須符合政府規劃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的,必須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規劃和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否則會出現出讓行為因違反政策無效等情形。
三、土地使用權的出讓方式
對于商業、旅游、娛樂、住宅及工業用地依法應當采用招標、拍賣、掛牌的方式出讓,其他性質用地的可以采用協議方式出讓。
四、土地使用權出讓的簽訂形式
1、土地使用權出讓,應當由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與土地使用者簽訂書面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同時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登記。
2、出讓合同應該包括地塊位置、面積、用途、容積率、土地開發程度、出讓年限、投資強度(工業用地)、動工及竣工時間、支付出讓金的時間、違約責任等內容,條款內容須清晰、具體。同時,土地用途及相關條件能否變更、變更程序及費用負擔應在轉讓合同中約定清楚。
五、出讓價格
1、注意無論是通過招拍掛取得的土地還是協議出讓的土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時,出讓價格不得低于同類用地的最低價標準,否則就屬于違背行政法規禁止規定的無效條款。
2、如果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出讓價格不得低于同類用地的最低價標準,出讓方或者受讓方可以請求按照訂立合同時的市場價格交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如果受讓方不同意按照市場評估價格補足出讓金,受讓方有權請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出讓方對由此造成的損失按過錯承擔責任。
一般不建議直接套用模板,因為每個合同的情況不一樣,直接套用模板雖然省錢,但發生糾紛也不會保護你,甚至會損害你的法律權利,因為你不知道模板是站在哪一方的角度起草的。我們起草了很多合同模板,都是針對企業日常經營中常用的,這些模板是我們團隊這十多年工作的總結,肯定比你在網上隨便下載的合同模板要好很多,至少能防范一般的法律風險,如果需要可以根據百度賬號聯系我們,獲取更有針對性的模板。
土地出讓合同是民事合同還是行政合同
土地出讓合同是行政合同。土地出讓合同的簽訂一方是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是行使行政權力的國家機關,作為土地的管理者,負有對土地開發、利用進行管理、監督的職能。土地出讓合同中,出讓方與受讓方權利義務存在不對等性,簽訂合同之前,出讓方已將出讓地塊面積、用途、年限及其他限定條件進行了明確規定,對此受讓方無從選擇,且受讓方需改變土地用途等約定條件的必須征得出讓方同意。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
第八條
土地使用權出讓是指國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將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讓與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行為。
土地使用權出讓應當簽訂出讓合同。第十一條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應當按照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由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以下簡稱出讓方)與土地使用者簽訂。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九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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