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最新電子版民法典(2020民法典全文電子版)
2022年民法典離婚新規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如一方在國外等原因不能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的,可以委托代理人,通過訴訟方式解除雙方婚姻關系。在涉外離婚中,無論是雙方自愿離婚還是一方要求離婚,一般建議通過訴訟程序由我國法院作出判決的方式離婚,以免有些國家不承認離婚協議的效力。我國公民享有申請離婚自由的權利。按照法律規定,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同時,法律還規定了,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但是,上述規定也有例外的情況,就是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2022年民法典婚姻法新規定
2022年民法典婚姻法新規定如下:
1、新增了離婚冷靜期。夫妻雙方協議離婚后,一方反悔離婚的,那么可以在30天內撤回離婚申請。
2、明確判決不準離婚后,分居又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法院允許離婚。
3、夫妻一方揮霍財產,離婚時法院可以少分或不分財產給揮霍財產的一方。
4、減少無效婚姻情形:“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不再是無效婚姻情形,而是可以申請撤銷婚姻的情形。
5、界定了親屬、近親屬、家庭成員的范圍。
6、規范親子關系確認和否認之訴。
7、明確離婚后子女撫養權的歸屬。
2022民法典強制執行新規定
2022年欠債糾紛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的,強制執行的規定適用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申請執行的期限一般不超過2年,而法院執行的期限為6個月。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
一、2022民法典新規有哪些
1、抵押房屋可轉讓出售,不用征求抵押人同意。
2、抵押期間抵押人未經抵押權人同意的,不得轉讓房屋。民法典實施后,購房者無需征得抵押銀行的同意,可轉讓房屋,但是要通知抵押銀行。民法典實施后,購房者無需征得抵押銀行的同意,可轉讓房屋,但是要通知抵押銀行。
3、抵押人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及時通知抵押權人。抵押權人能夠證明抵押財產轉讓可能損害抵押權的,可以請求抵押人將轉讓所得的價款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轉讓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二、2022年最新立法欠債不還怎么辦
1、可以與其協商,協商不成的,起訴追究其違約責任。
2、欠款屬于民事糾紛,民事糾紛是一般不會坐牢承擔刑事責任的,例外只有兩種情況,如果債權人去法院起訴債務人,法院判決債務人如期給付欠款,債務人沒有履行生效判決的,債權人可以申請強制執行,如果確實沒有能力給付,可以對債務人進行司法拘留,一般不超過十五天,如果有能力履行而不履行,涉嫌拒不履行生效判決裁定罪,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3、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九條 當事人一方未支付價款、報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錢債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支付。
2022民法典電子版下載在自地里建房違法嗎
上報后建房則不違法。
根據新版《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條規定:“非農業建設必須節約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礦、取土等。禁止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發展林果業和挖塘養魚。”在這里大家一定要注意“擅自”二字,“擅自”是指獨斷獨行、自作主張,也就是說農村居民不能夠自作主張占用耕地修建住房,對于耕地的利用必須要滿足國家實行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除此之外,在現階段國家也正在逐步推動“戶有所居”制度,即對于人多地少,不能夠保障一戶擁有一處宅基地的地區,可以由相關部門采取有效措施,加強土地規劃,尊重農村居民意愿的基礎之上,保障農村居民實現“戶有所居”,所以在此條件之下,農村居民經過土地管理部門的批準之后,能夠適當占用耕地資源修建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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