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農村離婚后孩子的撫養費標準(陜西省2019離婚撫養費標準)
農村離婚小孩撫養費標準
農村離婚小孩撫養費該按下列標準計算:
1、一般按照不直接撫養方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計算;
2、如果要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四十九條
撫養費的數額,可以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一般可以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以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無固定收入的,撫養費的數額可以依據當年總收入或者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有特殊情況的,可以適當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第五十條
撫養費應當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以一次性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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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離婚后孩子的撫養費怎么算
一、農村 離婚后孩子的撫養費 怎么算 首先由父母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無論是協議還是判決,都應以三個方面的因素為確定依據:一是子女成長的實際需要;二是父母雙方的實際承擔能力;三是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即使是父母雙方協議子女隨一方生活并由 撫養 方負擔子女全部撫育費,法院也應查實雙方是否符合上述依據,否則,影響子女健康的應不予準許。確定 子女撫養費 有以下3種具體的計算方法:第一,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20-30%的比例給付,承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50%。第二,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第三,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 撫養費 不給全怎么辦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 醫療費 等費用。 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或者喪失或未完全 喪失勞動能力 等非因主觀原因而無法維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對方不給子女撫養費的,可向 一審 法院反映,由一審法院對不執行判決的當事人進行教育、 警告 ,促其履行撫養子女的義務。如果前夫仍然不聽勸告,不接受教育,拒不執行判決,根據《 民法典 》規定,一方當事人可以向一審法院提出申請,要求 強制執行 。 法院進入強制程序時,一般需要當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請。根據執行工作規定第一千零六十五條,對已發生法律效率的具有給付 贍養費 、撫養費、撫育費內容的法律文書、民事制裁決定書,可由審判庭移送執行機構執行。也就是說對具有贍養費、撫養費、撫育費內容的生效法律文書也可以不經申請,由法院依職權直接進入強制執行程。 強制執行的辦法:一是提取、扣留被申請人的儲蓄存款或 工資 等勞動收入。如請被執行人所在單位協助從工資中按月扣除;二是查封、扣押、凍結、變賣被申請人的財產。是指財產被查封、扣押后,執行員責令被執行人在指定期間履行法律確定的義務。逾期不履行,按照規定法院可將被查封、扣押的財產交有關單位進行拍賣或者變買。強制負有義務的當事人履行義務。 實踐中,確定子女撫養費數額的,首先是靠父母協商確定,要是無法協商達成一致的話,可以考慮去法院起訴,由法官根據家庭和子女的實際情況作出判決。而實際計算撫養費的時候大致有三種方法,往往都是根據父母的經收入情況來確定撫養費的具體數額。
農村離婚小孩撫養費標準2022年是怎樣的?
離婚 的家庭都會涉及到很多 撫養費 的問題,對于農村地區相比較城市地區來說應該會少一些。那么關于 農村離婚小孩 撫養費標準 是怎么樣的?撫養費是根據父母一方的收入來認定的,農村收入少,自然撫養費更少。 一、農村離婚小孩撫養費標準 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50%.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 未婚生子 孩子撫養權 歸誰 1、 非婚生子 擁有與婚生子一樣的權利 哺乳期內的子女 雖然在實際生活中嬰兒哺乳期因人而異,由于《 子女撫養 意見》規定“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司法實踐中通常將“哺乳期內的子女”理解為兩周歲以下的嬰幼兒。父母離婚時,哺乳期內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但是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隨父方生活: 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 母方有 撫養 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如母親的生活環境明顯對子女撫養不利;母親工作性質特殊,不便于撫養子女;或者母親違法犯罪,不利于撫養子女等。 父母雙方協議兩周歲以下的子女隨父方生活,并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 2、哺乳期后的子女 即兩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對這個年齡段的未成年子女的撫養歸屬問題,如果父母雙方協商無效,則由人民法院綜合子女的權益、雙方的撫養能力、撫養條件等各方面因素作出判決。實踐中應當注意以下方面: (1)絕對優先直接撫養條件 父母雙方均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父母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優先考慮: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2)相對優先直接撫養條件 《子女撫養意見》第4條規定,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3)考慮子女意見。由于10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通常有了一定的辨別和判斷能力,能夠表達自己的意愿,因此,《子女撫養意見》第5條規定,父母雙方對10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4)協議輪流直接撫養子女。未成年人除了歸父母一方直接撫養外,也可以考慮由父母雙方輪流撫養。《子女撫養意見》第6條規定,在有利于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以準許。 農村離婚小孩撫養費標準 是怎么樣的?關于農村還是城市,對于撫養費的規定都是一樣的,都是和父母一方的固定收入有關,并且一般都是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到五十,不可以超過收入的五十,撫養費應該是按照月份支付。
農村離婚孩子撫養費標準是如何規定的
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離婚后小孩撫養費標準是多少錢一個月
一、 離婚孩子撫養費 標準問題分以下兩種情況 1. 夫妻雙方離婚 ,孩子由一方撫養, 不撫養孩子 的一方應當給付離婚孩子撫養費; 2.撫養費包括孩子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 二、 離婚孩子撫養費標準 : 1.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20%-30%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孩子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50%; 2.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3.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4.離婚孩子撫養費標準并不是一定就按上述比例去支付的,除了參照工資收入比例的標準外,還應該考慮:孩子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經濟收入能力以及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 三、離婚孩子撫養費標準的給付: 1.經濟條件許可的,撫養費可以一次性給付; 2.不具備一次性給付條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給付撫養費,也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給付 四、現行法院判決的一般標準:因撫養費要結合當地是實際消費水平,現行法院一般判決在500-800元每月(城鎮),300--500元每月(農村)。 五、如果夫妻雙方均在農村,孩子也在農村生活,法院通常判決一次性 支付撫養費 ,具體計算方式如下;上年度年農民人均純收入x20-30%x孩子的撫養年限(至十八周歲),上年度年農民人均純收入每年山東省都會公布。
離婚子女撫養費標準
離婚子女撫養費標準
離婚子女撫養費標準,撫養費是父母或其他對未成年人負有撫養義務的人,離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確定子女撫養費的數額時一般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下面了解離婚子女撫養費標準。
離婚子女撫養費標準1
一、夫妻離婚子女撫養費標準是多少
在離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確定子女撫養費的數額時,一般是根據以下三大標準來確定:
(1)子女的實際需要。
(2)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
(3)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
二、子女的撫養費標準具體數額如何確定
根據司法解釋,夫妻雙方協議離婚后,孩子的撫養費可按以下標準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3、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三、離婚子女撫養費法律依據是什么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四、撫養費的支付方式
在撫養費的'數目確定后,涉及到一個如何履行的問題?在司法實踐中,往往采用以下兩種方式:
1、一次性給付
對于這種給付的方式,雖然有人認為應謹慎使用,但目前因人們經濟收入有顯著的增加,工作調動甚為頻繁,也考慮到法院的執行效率;在法院判決離婚涉及子女撫養費的,往往大多都采用這種方式。而且這種方式被大部份當事人所接受。
2、定期給付和以物折抵
定期給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給付,以物折抵往往適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一次性給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歲為底線,即具體數目是按月或年的撫養費的數額乘以將子女撫養至十八周歲為止,計算總數一次性給付完畢。子女撫養費發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變動性,在父母的經濟狀況撫養能力及社會實際生活水平發生變化時,可以提起要求增加、減少或免除撫養費;子女要求增加撫養費的事由包括:
(1)原定撫養費數額不足維持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學等,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
如果上述理由發生以后,不撫養孩子一方,如果不增加費用,由撫養一方承擔,顯然不太公平。當然,無論生活費、教育費都應從實際出發,對于涉及數目較大的,必須由雙方協商確定,否則將由決定的一方個人承擔。現在較為突出的是擇校費。如農村孩子送到貴族學校學習。一次性要交五萬、十萬元,都應由雙方協商費用如何承擔。
至于減少與免除子女撫育費,主要是針對供養人的給付能力降低和經濟收入減少;或子女雖未滿18周歲但已有勞動收入,能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維持自己的生活所需這些情形。由于目前在實踐中,按月支付較多,所以撫養費的變更一般都以增加的占絕大多數。從上面內容可知,未實際撫養子女一方是否具有固定收入,會直接影響到子女撫養費的計算標準。
離婚子女撫養費標準2
一、離婚孩子撫養費標準問題是怎樣的
1、夫妻雙方離婚,孩子由一方撫養,不撫養孩子的一方應當給付離婚孩子撫養費;
2、撫養費包括孩子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
二、離婚孩子撫養費標準
1、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20%-30%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孩子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50%;
2、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3、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4、離婚孩子撫養費標準并不是一定就按上述比例去支付的,除了參照工資收入比例的標準外,還應該考慮:孩子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經濟收入能力以及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
三、離婚孩子撫養費標準的給付方式
1、經濟條件許可的,撫養費可以一次性給付;
2、不具備一次性給付條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給付撫養費,也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給付。
離婚子女撫養費標準3
在具體實踐中,在確定子女撫養費的要從以下幾方面給予考慮:
1、子女實際需要;
2、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
3、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
由于社會分工不同,當事人的工作情況也不同。
從有無固定收入來看可以分成以下的類型:
1、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數目一般可按照收入的20%-30%。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收入的50%。在這里,工資總額應包括工資、較固定的獎金等。(不能只憑工資單的數額確定總額。對于那些有虛報、瞞報,另一方可以申請法院調查,以此來確定數目。)
2、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目可依當年的收入或同行業的年平均收入,其比例同第一點相同。(這一點全國各地法院大都是以本省市交警部門發布的《道路交通事故賠償項目參照標準》來確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費來作為依據。)
3、對于存在特殊情況的,如私營企業主,子女殘疾的,應適當考慮增加或減少;應以子女的實際生活需要為準線。
相關子女撫養的法律法規: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于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條 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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