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婚前房產賣掉后如何公證(婚前房產賣掉需要夫妻雙方到場嗎)
《民法典》規定如何辦理婚前財產公證
婚前財產公證 的辦理流程如下: 1相關資料的準備,如 身份證 、 婚前財產協議 書; 2、男女雙方親自到現場,提出公證申請,填寫申請表; 3、配合做好公證談話筆錄、確認簽字; 4、親筆簽署婚前財產協議書。 5、在規定的期限內憑收費單據到公證處領取公證書。
民法典房子怎么進行婚前財產公證
當事人要想進行關于房產的 婚前財產公證 ,需要攜帶相關材料,向不動產所在地的公證機構提出公證申請。公證機構經審查,認為申請提供的證明材料真實、合法、充分,申請公證的事項真實、合法的,應當自受理公證申請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向當事人出具公證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第二十五條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辦理公證,可以向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行為地或者事實發生地的公證機構提出。 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公證,應當向不動產所在地的公證機構提出;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委托、聲明、贈與、 遺囑 的公證,可以適用前款規定。 第三十條 公證機構經審查,認為申請提供的證明材料真實、合法、充分,申請公證的事項真實、合法的,應當自受理公證申請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向當事人出具公證書。但是,因不可抗力、補充證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實有關情況的,所需時間不計算在期限內。

民法典婚前財產協議怎么公證
(1)當事人要準備好以下幾種材料: 第一,個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簿,已婚的還要帶上結婚證。 第二,與約定內容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如房產證、未拿到產權證的帶購房合同和付款發票。 第三,雙方已經草擬好的協議書。協議書的內容一般包括:當事人的姓名、性別、職業、住址等個人基本情況;財產的名稱、數量、價值、狀況、歸屬;上述婚前財產的使用、維修、處分的原則等。一般雙方當事人的簽名和訂約日期空缺,待公證員對協議進行審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證員面前簽字。
(2)準備好上述材料后,雙方必須共同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填寫公證的申請表格。婚前財產公證不能一個人辦理也不能委托他人代理,否則將不予受理。
(3)公證申請被接待公證員受理后,公證員就財產協議的內容,審查財產的權利證明;查問當事人的訂約是否受到欺騙或誤導。當事人應如實回答公證員的提問,公證員會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義務,告訴當事人簽訂財產協議后承擔的法律義務和法律后果,當事人配合公證員做完公證筆錄,并在筆錄上簽字確認。由于婚前財產約定涉及到當事人財產實體權利的轉移,公證員在這個過程中,會再三確認當事人劃分財產歸屬的意見,明確雙方對財產的分配關系,當事人一旦在筆錄上簽字,該筆錄就成為具有法律效力的書面證據保存于公證卷宗內。這份筆錄和公證書不僅可以防止當事人間出現糾紛,而且,對于與當事人發生債權債務關系的第三人,也是一種保護。
(4)雙方當事人在公證員的面前在婚前財產協議書上簽名。至此,婚前財產公證的辦證程序履行完畢,當事人就可憑收費單據在一段時間后領取公證書。 婚前財產怎么界定 我們一般可以認為,只要夫妻一方所有財產的取得時間是在結婚之前,或雖在結婚之后取得,但結婚前已明確可以取得的,應當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婚前個人財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民法典規定婚前個人財產怎樣公證
按照以下步驟辦理婚前財產公證:
第一步,要先準備好以下幾種材料:
1、個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薄。
2、與約定內容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如房產證等。
3、雙方已經草擬好的協議書。
第二步,準備好上述材料后,雙方必須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填寫公證的申請表格。
第三步,公證申請被接待公證員受理后,公證員就財產協議的內容、審查財產的權利證明、查問當事人的訂約是否受到欺騙或誤導,當事人應如實回答公證員的提問,公證員會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義務,告訴當事人簽訂財產協議后承擔的法律義務和法律后果。當事人配合公證員做完公證談話筆錄后,在筆錄上簽字確認。
第四步,雙方當事人當著公證員的面在婚前財產協議書上簽名。至此,婚前財產公證的辦證程序履行完畢。
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夫妻約定財產制】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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