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民法典(民法典專欄)
左邊月字旁右邊天字下面韭字,整體讀什么字?
“月天韭”組合起來的字讀音為:[sà]。很多人在吃飯的時候會見到一種湯,這種湯的名字只有一個字是:“月”字旁邊一個“天”然后下面一個“韭”字。很多人不認識這個字并且不知道該怎么讀,這個字念[sà]。這是一個人造字,字典中查不到,這個字據傳是由紀曉嵐創造的。典故出自于乾隆年間乾隆到俑橋郡(今安徽宿州)這一帶的時候,又饑又渴,這時喝到民間一位老婦的一碗沖了雞蛋的雞湯,感覺美味異常,于是問老婦這叫什么湯,老婦年齡很大耳朵不好,于是反問“啥湯?”,乾隆問紀曉嵐:老婦說什么?紀曉嵐靈機一動說:“老婦說這湯叫[sà]湯。”乾隆再問:“這[sà]字如何寫?”紀曉嵐說:“這[sà]字是月字旁邊一個天然后下面一個韭字。”其意取:月下天字救(或為“韭”字諧音)命湯。”
“月天韭”石碑記
“月天韭”讀音:[sà]

我騎自行車把人撞傷了,應該怎么賠償啊?
騎自行車把人撞傷了,賠償需要根據對方的傷情而定,一般的賠償項目包括有醫療費,護理費,誤工費等。根據事故責任劃分相應的賠償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召集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雙方同意達成協議,由事故調解人員制作并發給損害賠償調解書。
法律分析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造成別人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受害人的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誤工費等損失。其中,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受害者主張的醫療費數額或相關憑證不認可的,需要提交相應的舉證據進行證明,否則,法院應當支持受害者的主張。受害者因為賠償義務人的侵害需要住院治療或影響工作,生活的,賠償義務人還需要賠償想要的誤工費用,誤工費的標準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因傷害導致無法工作的實際時間進行計算。受害人受傷前無固定收入的,可以根據其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進行賠償金額的計算,也可以根據法院所在地同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八條 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受害人定殘后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并結合配制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
福建漳州市彩禮多少
法律解析:
根據規定,離婚后或者未結婚的彩禮是否應該返還要看具體情況,我國的法律規定了三種情況下是可以主張返還彩禮的: (一)雙方 未辦理結婚登記 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 結婚登記手續 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苦難的。 適用前款第 (二)、 (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而不予返還彩禮的情形有: 1、已經登記結婚并同居生活的; 2、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時間較長的,一般應當以兩年以上; 3、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期間生育子女的; 4、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禮確已用于共同生活的; 5、在婚約存續期間,婚約 當事人死亡 的。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 民法典 〉 婚姻家庭 編的解釋 (一)》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 結婚登記 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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