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車致人死亡逃逸怎么處罰(開車至人死亡逃逸)
駕車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怎么處理
駕車逃逸致人死亡的處理方法:
1、《刑法》第133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后為逃避法律追究,將被害人帶離事故現場后隱藏或遺棄,致使被害人無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嚴重殘疾的,以故意殺人罪或故意傷害罪定罪處罰。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致人重傷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
3、行為一般以為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在沒有造成重大的損失的前提下,一般只是交通肇事行為,只需要賠償被侵權人的人身和財產損失,但是一旦構成了交通肇事罪后,將要承擔的是刑事責任,而非侵權責任。醉駕后撞死人后逃逸是個非常嚴重的行為,因為逃逸將可能導致被害人本應能夠得到救治卻因為肇事者的逃逸行為導致死亡;
4、醉駕致人死亡的行為本身就已經構成了交通肇事罪,如果其又有逃逸行為的話,根據刑法的規定,將在三到七年有期徒刑之間判處刑罰。但如果是逃逸后導致他人死亡的話,則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駕車逃逸致人死亡怎么判刑?
駕車逃逸致人死亡的判刑方式:1、首先主動投案自首行為屬于法律上從輕處罰的一個情形法院在最后的量刑時也會考慮到這一因素;2、其次肇事逃逸致人死亡逃逸行為與受害者的死亡有著直接的關系在刑法上構成了交通肇事罪的從重情節。結合著自首的情節來看法院的量刑可能會在3年以上7年以下;3、如果逃逸沒有造成人員的直接死亡那么從自首的情節來看法院的量刑會在3年以內。此外如果積極賠償并能取得受害者及其家屬的諒解量刑會得到進一步減輕;4、肇事逃逸致人死亡一般為7年以上有期徒刑即使撤訴并承擔了民事賠償責任也會判刑但可以酌情減輕處罰。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如何處罰
法律分析:肇事逃逸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二百三十二條 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開車撞死人逃逸怎么處罰?
認定:在發生交通事故后,行為人知道已經發生交通事故,為逃避責任離開現場的,主觀上以逃避責任為目的的,就認定為交通肇事逃逸。
處罰: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一)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二)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四)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強迫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構成犯罪的;
(六)違反交通管制的規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
(七)故意損毀、移動、涂改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構成犯罪的;
(八)非法攔截、扣留機動車輛,不聽勸阻,造成交通嚴重阻塞或者較大財產損失的。
行為人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情形之一的,可以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有第一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一的,可以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條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輛的;
(二)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三)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四)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五)嚴重超載駕駛的;
(六)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第三條 “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是指行為人具有本解釋第二條第一款規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項規定的情形之一,在發生交通事故后,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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