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協議書范本)
有限合伙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有限合伙是一種類似于普通合伙的合伙企業,只是除了普通合伙人之外有限合伙還可以包括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與有限責任合伙性質不同,有限責任合伙里有限合伙人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有限責任。
有限合伙的特點:
1、有限合伙是合伙的一種,不具備法人資格,對外在整體上仍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僅僅是在其內部對承擔責任的合伙人進行了分類,有限合伙人承擔有限責任,普通合伙人承擔無限責任。
2、有限合伙人僅投入資金、并僅以其出資為限承擔合伙的債務,對合伙債務僅負有限責任,而普通合伙人除投入資金外并要負責合伙事務的經營管理、對合伙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3、有限合伙人必須以金錢或其他財產出資,不得以勞務或信用出資,只要經全體合伙人同意,他就可以將自己的股份轉讓通合伙人出資形式較為靈活,而且出資比例可以較小,如它可以只是象征性地投入1%注冊資本,而有限合伙人投入99%的注冊資本。
4、有限合伙人的死亡、破產不影響合伙的存在,不產生終止合伙的效果普通合伙人的死亡和退出,除非合伙協議另有規定,合伙即告終止。
5、有限合伙兼具人合性與資合性,且偏重于人合性。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合伙企業,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普通合伙企業和有限合伙企業。
普通合伙企業由普通合伙人組成,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本法對普通合伙人承擔責任的形式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有限合伙企業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組成,普通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合伙是什么意思?
有限合伙是一種類似于普通合伙的合伙企業,只是除了“普通合伙人”之外有限合伙還可以包括“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與有限責任合伙性質不同,有限責任合伙里有限合伙人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有限責任。
有限合伙制度源于英美法系,它是指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共同組成的合伙組織,在經濟活動中發揮著靈活高效的作用。中國在發展高新科技企業、風險投資領域的發展急需引入類似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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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和普通合伙區別
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的區別是:
1、普通合伙企業由普通合伙人組成,有限合伙企業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組成;
2、普通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第二條
本法所稱合伙企業,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普通合伙企業和有限合伙企業。普通合伙企業由普通合伙人組成,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本法對普通合伙人承擔責任的形式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有限合伙企業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組成,普通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責任。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有限合伙人是什么意思?
問題一:有限合伙什么意思? 定義:
有限合伙是一種類似于普通合伙的合伙企業,只是除了“普通合伙人”之外有限合伙還可以包括“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于有限責任合伙性質不同,有限責任合伙里所有合伙人都有有限責任。
特征:
1、出資及債務責任制度,即至少有一個普通合伙人和一個有限合伙人參與,有限合伙人多為資金主要提供者,但僅對債務承擔有限責任,而普通合伙人則需承擔無限責任;經營管理制度,即在有限合伙企業中,僅有普通合伙人可以參與管理,有限合議或咨詢,沒有決定權。
2、利潤分配制度,即一般由企業章程或有限合伙協議作出規定,普通合伙人雖出資少但應承擔更多風險故享有較大的利潤比例,有限合伙之間則以出資比例分配應得利潤,其他制度,包括企業名稱中應包含有限合伙字樣,合伙人退伙規定,變更規定,解散制度等。
3、與有限合伙相似的是前文提及的隱名合伙制度,隱名合伙是指當事人約定一方為他方經營事業出資,從而分享其營業利益并分擔其損失的契約。
4、有限責任合伙主要存在于專業合伙中,即律師事務所、會計事務所等。有限合伙和有限責任合伙差別主要在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要承擔連帶責任,而有限責任合伙所有合伙人均享有有限責任保護,有限合伙中的有限合伙人不得參與企業日常經營而有限責任合伙人可以參加合伙經營管理,但僅對其直接控制下的個人業務負責。
問題二:什么是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鼎人以不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為代價,獲得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的有限責任的權利。因此,在有限合伙企業中,有限合伙人的權利是受到一定的限制的.
問題三:普通合伙人與有限合伙人 “普通合伙人”合伙人共同出資、共同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合伙人對合伙債務負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勞務對合伙企業出資,不執行合伙事務,不對外代表合伙組織,只按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虧損,并僅以出資額為限對合伙債務承擔清償責任。
一家企業既有普通合伙人又有有限合伙人,是根據他們在入股前的約定,公司股東的責任范圍來劃分的。股票市場上的股票買者一般都是有限合伙人。關于企業里的董事會成員是普通合伙人還是有限合伙人,主要還是看公司股東的責任范圍來決定的。按公司股東的責任范圍來分,公司可分為無限責任公司、兩合公司、股份兩合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無限責任公司,全體股東對公司債務負連帶無限責任;兩合公司,部分無限責任股東和部分有限責任股東共同組成;有限責任公司是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問題四:有限合伙是什么意思呢? 同學你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您所說的這個詞語,是屬于期貨從業詞匯的一個,掌握好期貨從業詞匯可以讓您在期貨從業的學習中如魚得水,這個詞的翻譯及意義如下:兩個或以上合伙人合作經營業務,其中一個或以上合伙人只需承擔相等于投資額的責任。有限責任合伙人不能收取股息,但可直接分享收入及分擔開支
希望高頓網校的回答能幫助您解決問題,更多期貨從業問題歡迎提交給高頓企業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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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五:有限合伙人(LP)與普通合伙人(GP)的本質區別? LP是limited partner(有限合伙人), 是指有資本的人,投資者,不參與投資管理活動。GP是general partner (一般合伙人), 是指給有資本的投資者管錢的,也可自己有錢投入也參與管理的
問題六:有限合伙企業是什么意思?和其他企業形式有啥區別? 具體百度:合伙企業法。
簡單滴說,有限合伙企業是幾個人一起成立的個體戶,其中有限合伙人承擔有限責訂,普通合伙人承擔無限責任;
和個體戶一樣不用驗資,企業最終也是無限責任,企業名稱后面不能是公司。
問題七:有限合伙私募基金是什么意思 簡單點,私募基金就是面向特定人群的基金項目,有限合伙是指由一個以上的普通合伙人和一個以上的有限合伙人共同設立的合伙項目,普通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伙人僅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伙項目的債務承擔責任的.
就是你已有限合伙的身份購買私募基金,你的責任只是應對你的出資額。
問題八:基金有限合伙人什么意思?基金的操作方式和運營模式? 基金有限合伙人是向私募股權基金投資的機構或個人。有限合伙人通常包括養老基金、保險公司、資產管理公司和基金中的基金投伙人 是向私募股權基金投資的機構或個人。有限合伙人通常包括養老基金、保險公司、資產管理公司和基金中的基金投資者。 有限合伙人的責任:有限合伙人不執行合伙事務,不對外代表組織,只按合伙協議比例享受利潤分配,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合伙的債務承擔清償責任。不同于普通合伙人的需要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其對企業承擔著主要的投資任務,不得以勞務或信用出資。
問題九:私募股權基金里面的劣后有限合伙人是什么意思,求大神給予具體講解 根據對產品收益分配的優先順序,可以把合伙人分為優先合伙人與劣后合伙人。
優先合伙人按照合伙協議優先獲得收益分配,一般來講可以獲得比較固定的收益。
劣后合伙人在產品優先向優先合伙人分配收益后,獲取剩余的收益或承擔虧損。
因此,優先合伙人的收益較固定,虧損可能性小,但是也無法獲取高收益。
劣后合伙人必須承擔產品虧損的風險,但是也有可能獲得高額收益。
特別是在杠桿比例較大的時候,劣后合伙人可能虧死,也可能賺死。
問題十: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怎么分辨 有限合伙人的責任為有限,最大限度為投資額。普通合伙人就不同,責任無限。
什么是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即參與投資的企業或金融保險機構等機構投資人和個人投資人,或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依法轉為有限合伙人的,被依法認定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合伙人 。這些人只承擔有限責任。
有限合伙企業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組成,普通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責任。
擴展資料:
有限合伙人主要權利:
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貨幣、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作價出資。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勞務出資。
有限合伙人應當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按期足額繳納出資;未按期足額繳納的,應當承擔補繳義務,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違約責任。
有限合伙人不執行合伙事務,不得對外代表有限合伙企業。
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業進行交易;但是,合伙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有限合伙人可以自營或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有限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但是,合伙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有限合伙人可以將其在有限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但是,合伙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有限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的自有財產不足清償其與合伙企業無關的債務的,該合伙人可以以其從有限合伙企業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償;債權人也可以依法請求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該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用于清償。
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有限合伙人的財產份額時,應當通知全體合伙人。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伙人有優先購買權。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有限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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