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申訴(刑事申訴案件的受理與立案)
刑事案件的申訴
一、刑事案件申訴的概念
? ? ? ?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三條規定,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但是不能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梢姡蛉嗣穹ㄔ夯蛘呷嗣駲z察院均可以提出申訴。
二、刑事案件申訴的基本程序
? ? ? ? 1、申訴的時間
? ? ? ? 人民法院對刑事案件的申訴人在刑罰執行完畢后兩年內提出的申訴,應當受理。超過兩年提出的申訴,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受理:1)可能對原審被告人宣告無罪的;2)原審被告人在規定的期限內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訴,人民法院未受理的;3)疑難、復雜、重大的案件。
? ? ? ? 2、申訴的主體
? ? ? ?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三條的規定,申訴主體只能是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近親屬指的是:夫妻、父母、同胞兄弟姐妹。需要注意的是,申訴不同于上訴,上訴必須經得被告人同意,申訴則不同,由于近親屬有獨立的申訴權,因此他們進行申訴時無需當事人同意。
? ? ? ? 3、申訴的形式要件
? ? ? ? 1)要有對于生效的刑事判決不服的申訴書;
? ? ? ? 2)有生效的刑事判決書及相關生效的法律文書;
? ? ? ? 3)要有證明申訴的相關證據。
三、審查法院
? ? ? ? 申訴由終審法院審查處理。但是,第二審法院裁定準許撤回上訴的案件,申訴人對第一審判決提出申訴的,可以由第一審法院審查處理。上一級法院對未經終審法院審查處理的申訴,可以告知申訴人向終審法院提出申訴,或者直接交終審法院審查處理,并告知申訴人;案件疑難、復雜、重大的,也可以直接審查處理。對未經終審法院及其上一級法院審查處理,直接向上級法院申訴的,上級法院可以告知申訴人向下級法院提出。對死刑案件的申訴,可以由原核準的法院直接審查處理,也可以交由原審法院審查;原審法院應當寫出審查報告,提出處理意見,層報原核準的法院審查處理。
四、申訴被駁回后還可以再申訴嗎?
? ? ? ? 有權提起審判監督程序的主體是各級法院、上級法院、最高法院、上級檢察院、最高檢察院等。上述司法機關在接受了當事人及其近親屬的申訴之后,要對其提供的材料包括證據進行審查,如果審查后認為申訴的證據確鑿、理由充分,且原判決、裁定確有錯誤,則應當依法提起審判監督程序,否則,應以書面通知的形式駁回申訴或者不予重新審判。
? ? ? ? 申訴是為了解決錯誤裁判,不限次數,申訴被駁回以后,如果申訴人有大量事實、確鑿的證據說明原判決、裁定確有錯誤的,仍然可以繼續申訴。
刑事申訴期限是多久
? ? ?刑事申訴時效為刑罰執行完畢后兩年。人民法院對刑事案件的申訴人在刑罰執行完畢后兩年內提出的申訴,應當受理。刑事申訴是指對人民檢察院訴訟終結的刑事處理決定以及對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決、裁定(含刑事附帶民事判決、裁定)不服的申訴。具有刑事申訴主體資格的是原案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受委托的律師也可以代理申訴。
? ? ? 申訴權是我國憲法賦予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它是指公民對于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致使侵害其合法權益的公務處理行為,有向國家機關提出申訴、請求重新處理的權利。刑事申訴則是這種申訴權在刑事訴訟中的具體體現。
? ?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規范人民法院再審立案的若干意見(試行)》第十條的規定,人民法院對刑事案件的申訴人在刑罰執行完畢后兩年內提出的申訴,應當受理;超過兩年提出申訴,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受理:(一)可能對原審被告人宣告無罪的;(二)原審被告人在本條規定的期限內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訴,人民法院未受理的;(三)屬于疑難、復雜、重大案件的。不符合前款規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刑事申訴程序怎樣?
首先,刑事申訴是指申訴人認為,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決、裁定存在錯誤,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檢察院提出異議,以使相應的人民法院啟動再審,重新審理案件。其次,申訴由終審法院審查處理,被反駁申訴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訴。注意的點是:訴訟上的申訴。申訴人申訴時,可以請律師給予幫助。民事案件和經濟案件,還可以請律師擔任代理人,代替申訴人申訴。對于非訴訟上的申訴,如果屬于經濟合同糾紛,或者傷害賠償等民事糾紛范圍的,可以用調解和仲裁方法解決的。依據《律師法》和《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申訴人可以委托律師擔任其代理人。對于其他問題的申訴,律師只能代寫申訴書和提供法律、政策上的意見,卻不能接受委托而擔任代理人;第二、在申訴期間,原判決、裁定不停止執行;第三、如發現申訴有理的,由法院院長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是否再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八十條對于有被害人的案件,決定不起訴的,人民檢察院應當將不起訴決定書送達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決定書后七日以內向上一級人民檢察院申訴,請求提起公訴。人民檢察院應當將復查決定告知被害人。對人民檢察院維持不起訴決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被害人也可以不經申訴,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檢察院應當將有關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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