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醉駕怎么可以不坐牢(醉駕如何才能不立案)
醉駕怎么不用坐牢
就目前的情況來看,在 醉酒駕駛 機動車的情況下,如果想要不坐牢的話,其實方法還是比較多。其中就有 1、本身行為不認為構成犯罪,那么可以不坐牢。 在《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關于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二)(試行)》中對醉酒后駕駛機動車上路的行為作出了規定,其中就明確了要是駕駛人員在醉酒的情況下駕駛駕駛機動車上路,此時的情節屬于顯著輕微,另外實際產生的的危害也不大的話,這個時候不予定罪處罰。既然不予定罪了,意味著這個時候的 醉駕 行為就不能構成犯罪,自然也就不會涉及到坐牢的問題。 2、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 刑罰 的,免予刑事處罰之后自然也可以不坐牢。 同樣也是上述量刑指導意見中的規定,這個時候雖然會認定醉駕行為構成犯罪,但是考慮到實際的犯罪情節輕微,認為不需要判處刑罰的話,那么也可以免予駕駛人員刑事處罰。這樣的情況下,就屬于定罪免罰,因而也不需要實際服刑坐牢。 3、雖然構成 危險駕駛罪 ,但符合 緩刑條件 ,這個時候可以暫時不用坐牢,而成功的經過了 緩刑考驗期 ,那原判刑罰就可以不執行,此時才算是真正的不用坐牢。 在有醉駕行為的時候,符合條件規定的一般是認定構成危險駕駛罪。 而按照《 刑法 》中對危險駕駛罪的量刑規定來看,一般是處 拘役 并處 罰金 。從這點上來看,其實就是符合 緩刑 中的一個條件,如果同時再滿足其他條件的話,最終法官判刑的時候往往會對罪犯宣告緩刑。意味著,雖然此時也實際定罪判刑了,但是罪犯可以暫時不用在監獄服刑,也就不用去坐牢。而宣告緩刑的同時會有一個考驗期,緩刑人員可以順利的度過這個考驗期的,最終就是不再執行原判刑罰,這才是真正意義上的不用坐牢。 總結一下上述內容,可以說在前兩者的情況下,是屬于醉駕絕對不用坐牢。但要是后一種情況的話,其實還是有可能坐牢的。一般沒有被適用緩刑或者在緩刑期間違反相關規定、再犯新罪或者發現漏罪的,最終往往就是要坐牢了。

駕駛機動車醉駕怎么能不坐牢?
一、駕駛機動車 醉駕 怎么能不坐牢? 駕駛機動車醉駕如果沒有發生嚴重的 交通事故 ,是不需要坐牢的。醉駕是危險的駕駛狀態,這個會造成嚴重的交通隱患的,而且對于他人的生命安全有了重大的挑戰,醉駕被抓到一般要被拘留,不會坐牢處理,除非是發生了嚴重的交通事故,那么需要按照刑事處罰進行判定。 二、相關法律規定:《 暫予監外執行 規定》 第五條 對被判處 有期徒刑 、 拘役 或者已經減為有期徒刑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暫予監外執行: (一)患有屬于本規定所附《 保外就醫 嚴重疾病范圍》的嚴重疾病,需要保外就醫的; (二)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的。 對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項規定情形的,可以暫予監外執行。 第六條 對需要保外就醫或者屬于生活不能自理,但適用暫予監外執行可能有社會危險性,或者自傷自殘,或者不配合治療的罪犯,不得暫予監外執行。 對 職務犯罪 、破壞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詐騙犯罪、組織(領導、參加、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的罪犯適用保外就醫應當從嚴審批,對患有高血壓、糖尿病、心臟病等嚴重疾病,但經診斷短期內沒有生命危險的,不得暫予監外執行。 對在暫予監外執行期間因違法違規被收監執行或者因重新犯罪被判刑的罪犯,需要再次適用暫予監外執行的,應當從嚴審批。 道路運輸經營包括道路旅客運輸經營(以下簡稱客運經營)和道路貨物運輸經營(以下簡稱貨運經營);道路運輸相關業務包括站(場)經營、機動車維修經營、機動車駕駛員培訓。 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并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 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醉駕并不一定會被判坐牢,有關醉駕的判罰要看是否造成嚴重交通事故,還要根據造成事故的輕重程度來進行界定。如果造成了人員傷亡,且當事人雙方不能通過有效的手段進行處理外,就可能要面臨牢獄之災。一般來說,醉酒駕馭是要被判處拘役和一 定金 額的罰款的。
醉駕怎么能爭取不被拘留
一、機動車與非機動車相撞責任劃分
1、機動車與非機動車相撞,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劃分責任:
(1)如果機動車不存在過錯的,則機動車一方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主要責任由非機動車一方承擔;
(2)如果機動車存在過錯的,則由機動車承擔責任,根據非機動車一方的過錯輕度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責任。
2、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二、追尾交通事故責任怎么劃分
1、后車撞行駛中的前車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車承擔全部責任;
2、夜間前車沒有尾燈,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車承擔事故次要責任,后車承擔事故主要責任;
3、前車在道路上停車后未按規定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和設置警示標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車承擔事故的次要責任,后車承擔事故主要責任;
4、前車在道路上停車后按規定開啟了危險報警閃光燈并設置了警示標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車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5、前車超長且未按規定設置明顯警示標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車承擔事故次要責任,后車承擔事故主要責任;
6、前車倒車或溜車撞后車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車承擔事故全部責任。
當事人醉駕怎么可以不坐牢
一、酒駕怎么能不坐牢?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普通犯罪量刑的指導意見(二)》(試行)是最高人民法院第一次以司法解釋的形式規定醉酒駕駛可以免于定罪處罰或者刑事處罰,這意味著即使醉酒駕駛后機動車駕駛人的酒精含量達到規定的醉酒駕駛標準, 情節明顯輕微的,仍然可以免于定罪處罰或者刑事處罰,這當然包括體內酒精含量不超過醉酒駕駛標準,沒有發生交通事故,檢查沒有障礙。
2.酒駕的加重情節有哪些?
1、造成交通事故并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達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
3.在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上行駛;
4.駕駛載客營運機動車的;
5.存在超員、超載或者超速、駕駛無駕駛資格機動車、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等嚴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為。
6.逃避公安機關依法檢查,或者拒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尚不構成其他犯罪的;
7.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受到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追究的;
8.其他可以從重處罰的情形。3.酒駕的刑事拘留刑期是多久?
根據法律規定,拘役的期限為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數罪并罰不得超過一年。徒刑自人民法院判決確認之日起生效。但是,如果該人在宣判前被提前拘留,將從刑期中扣除一天拘留。醉酒駕駛被判處拘役的,期限為一個月至六個月,數罪并罰的情況下不能超過一年。同時,醉駕在宣判前被提前拘留的,將從一日刑期中扣除一日拘留。
綜上所述,酒駕屬于犯罪行為,根據最新的《刑事訴訟法》,當事人應當坐牢,刑期在六個月以下。當然,如果當事人積極履行賠償,且酒駕價值不高且沒有造成其他嚴重后果,認罪態度相對較好,法院在審理時可以考慮免除處罰,這樣就不用坐牢了。作為律師,你也應該從這些方面進行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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