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離婚后可以再要監護權嗎(離婚后可以更改孩子的監護權嗎)
離婚了撫養權和監護權還能要回來嗎
離婚了撫養權不是要回來,而是變更。且離婚不會直接導致喪失監護權。變更撫養權的方式為:一般由雙方協議變更,協議不成的,雙方可以起訴至法院,法院認定理由正當的,應當予以支持。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十六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者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
(二)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者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
(三)已滿八周歲的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
(四)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
第五十七條
父母雙方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離婚后怎么判取得監護權
離婚后的監護權歸屬,需要根據實際情況來判定。法律規定,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一般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可以協商撫養事宜;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已滿八周歲的子女,可以征求其意愿。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的規定,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離婚后還有監護權嗎
一、離婚了是否還有監護權
1、離婚了還有監護權。
2、離婚不會導致監護權的消除,根據規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監護人。
3、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以及其他愿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中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十七條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二、確定未成年子女監護權考慮的因素有哪些
關于離婚時法院確定父母何方行使未成年子女監護權應考慮的基本情形,我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尚無具體規定。我國《民法典》規定,離婚后,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后的子女的撫養問題由父母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究竟在什么情況下,才是符合未成年子女的利益?這是司法實踐中往往難于把握的一個問題。除在特殊的離婚案件中,父母一方有明顯的不適合行使未成年子女監護權的情形時,才較容易確定離婚父母何方適合行使未成年子女監護權外,在大部分離婚案件中,父母雙方均想行使對未成年子女的監護權,且雙方情況大體相同適合行使監護權。在此情況下,法院就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權。總結出以下考慮標準:
1、支持原則:行使未成年子女監護權的離婚父母一方,必須就其個人品格、能力、職業狀況及其與子女間關系而言,能較好地照顧子女(尤其對年幼子女最好能親自照顧),促其身心健康發展。對物質條件與精神支持而言,更應強調對子女在心靈上、精神上的支持。
2、繼續性原則:在父母離婚的情況下,應考慮子女監護權行使的決定能使子女目前以及未來的教育、發展獲得一致性。因此,在父母雙方均與子女有良好關系的情況下,應考慮子女迄今為止大都與父母何方共同生活。
3、在考慮上述兩個原則時,兼顧考慮子女的意愿及子女的年齡、性別。必須注意的是,一般而言,子女的意愿往往因其年齡及動機而有所不同,并且如父母一方對子女的意愿有強烈的影響時,法院應對子女的意愿加以檢驗。

文章版權聲明:除非注明,否則均為 六尺法律咨詢網 原創文章,轉載或復制請以超鏈接形式并注明出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