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含交通事故中營養費的數額如何定的詞條
交通事故中造成人住院的營養費怎樣計算
解答交通事故中造成人住院的營養費按照當地居民平均生活費標準的百分之四十至百分之六十的比例計算,具體的數額是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交通事故賠償中的營養費數額要怎么確定
根據 人身損害賠償 案件司法解釋, 交通事故 賠償中的營養費根據受害人 傷殘 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通常情況下,如果需要加強營養,醫生會在出院醫囑上寫明,另,營養期限可以委托 司法鑒定 。最終的營養費數額根據各地平均生活費標準的一定比例乘以營養期限計算出來即可。 《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全文》第十七條,受害人遭受 人身損害 ,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 醫療費 、誤工費、 護理費 、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交通事故營養費怎么賠償標準
律師解答交通事故營養費的賠償標準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營養費是由輔助治療而產生的費用,對于營養費的賠償通常需要有鑒定依據。根據規定,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損害的賠償費用中,是包括營養費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交通事故營養費怎么算的
交通事故中的營養費怎么算的,一、交通事故中的營養費怎么算的交通事故中的營養費具體看有沒有醫院的加強營養的建議,一般是二三千元。交通事故中傷者的營養費應當以醫囑為準,醫囑上沒有“加強營養”的,一般不支持營養費。關于數額,一般是由法官根據傷者的實際情況酌定,也就是說沒有一個明確的標準。在珠三角地區,一般為500-1500元,也有判200元的。二、 交通事故賠償 要準備什么材料身份證駕駛證行車證保單銀行賬戶 責任認定書 維修發票賠償憑證如果涉及人傷的需要病例醫療發票傷者身份證涉及傷殘的還要傷殘鑒定書。應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 (1)受傷者身份證、戶口本、在杭州的居住證明(如果有); (2)道路 交通事故認定書 ; (3)門診病歷本; (4)醫院住院病歷; (5)醫療費發票、后續醫療費證明,殘疾輔助器具費發票; (6)關于休息誤工的醫療診斷證明、勞動合同、工資單或者收入證明、 個人所得稅 交稅證明,扣發工資收入證明(如果有); (7)關于需要護理的證明、護理費發票或收條; (8)交通費住宿費票據; (9)關于需要營養的診斷證明(如果有); (10) 司法鑒定書 和鑒定費發票(如果已鑒定); (11)未成年子女或年邁父母的戶口本、以及視情況提供家庭兄弟姐妹戶籍證明(如果有); (12)視情況提供其他材料。
交通事故中營養費的賠償標準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營養費賠償標可以按照當地居民平均生活費標準的百分之四十至百分之六十的比例進行計算。營養費指的是受害人通過平常飲食的攝入尚不能滿足受損害身體的需求,而需要以平常飲食以外的營養品作為對身體補充而支出的費用,是一種輔助治療。
(1)營養費的認定需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來確定:傷情顯著輕微,不需住院治療的,一般不賠償營養費。受害程度達輕傷以上者,賠償營養費,賠償期限從受害之日起到傷情基本痊愈之日止。
(2)營養費的認定必須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醫療機構的意見,其內容應包括是否需要額外增加營養,需要加強營養的期限等。醫療機構的意見作為參考是《解釋》規定的前提條件,醫療機構的營養意見應當是以輔助治療的需要為前提的,如果醫療機構沒有出具營養意見,可以推定為不需要輔助治療的營養,不應對營養費進行賠償。
(3)營養費的計算公式:營養費賠償金額據醫療機構的建議酌情花費的數額。
此外,營養費的賠償標準,也可以按照當地居民平均生活費標準的40%-60%的比例計算。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六條 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后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后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并予以賠償。
第十一條 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交通事故營養費賠償標準是怎樣的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 人身損害賠償 案件適用法律若干題目的詮釋》第二十四條規定,營養費根據受害人 傷殘 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1)營養費的認定需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來確定:傷情明顯輕微,不需住院治療的,一樣平常不賠償營養費。受害程度達輕傷以上者,賠償營養費,賠償期限從受害之日起到傷情基本痊愈之日止。 (2)營養費的認定必須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醫療機構的意見,其內容應包括是否必要額外增長營養,必要增強營養的期限等。醫療機構的意見作為參考是《詮釋》規定的前提條件,醫療機構的營養意見應當是以輔助治療的必要為前提的,假如醫療機構沒有出具營養意見,可以推定為不必要輔助治療的營養,不應對營養費進行賠償。 (3)營養費的計算公式:營養費 賠償金 額=根據醫療機構的建議酌情花費的數額。 此外,營養費的 賠償標準 品牌策劃,也可以按照當地居民平均生活費標準的40%-60%的比例計算。
文章版權聲明:除非注明,否則均為 六尺法律咨詢網 原創文章,轉載或復制請以超鏈接形式并注明出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