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含交通事故賠償訴訟的證據的詞條
交通事故賠償糾紛證據有哪些
交通事故訴訟證據:一、提起訴訟的證據;1、致害人身份信息,如個人身份證、企業登記信息等。2、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二、證明身份的證據;1、法定代理人、戶口簿、身份證、公安部門的戶籍關系證明。2、委托代理人授權委托書。3、個體業戶、身份證及營業執照。三、搶救費用和醫院的醫療費證據;1、搶救醫院和縣級以上醫院的搶救費用和醫院的醫療費單據。2、醫院治療診斷證明書、病歷、轉院治療證明、法醫鑒定書。3、醫療終結后,需繼續治療的費用,應有治療醫院的繼續治療意見或法醫鑒定意見。4、自購藥費單據,應當附治療醫院的處方四、誤工日期證明、誤工費證據。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證據有以下八種:(一)當事人的陳述;(二)書證;(三)物證;(四)視聽資料;(五)電子數據;(六)證人證言;(七)鑒定意見;(八)勘驗筆錄。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交通事故賠償起訴需要哪些證據
交通事故法院訴訟需要的材料,一、交通事故法院訴訟需要的材料證明雙方當事人民事法律關系成立的證據: 1、提供交警部門出具的道路 交通事故損害賠償 調解終結書; 2、提供交警部門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責任認定書;要求賠償事項的證據: 1、人身受損的,提交醫院出具的疾病證明書、出院證明書、醫療費發票、傷者誤工工資證明(包括傷者與其單位 簽訂的勞動合同 、工資單、扣發工資證明)、護理人員的工資證明(護理人員有單位的提供單位勞動合同、工資單、扣發工資證明,沒有單位的如 個體工商戶 等提供收入證明)、殘疾用具價格證明、供養人的基本情況證明、交通費、住宿費發票等; 2、財物受損的,提交財物損失的評估報告,維修發票; 3、提供訴訟請求中具體金額的計算方法和清單。二、 交通事故訴訟程序 1、準備好財產保全(可選)。即可以根據具體情況,考慮是否需要在 訴前財產保全 。如訴前財產保全的,必須在保全后15日內提出訴訟。 2、準備民事訴狀、證據。根據被告人數加一份,向法院遞交民事訴狀和證據。 3、起訴至有管轄權的法院。有管轄權的法院為交通事故發生地法院或者 被告所在地 法院(被告經常居住地與被告所在地不一致的,被告經常居住地法院也可以作為有管轄權的法院);如需要 申請傷殘鑒定 、三期鑒定的,也可以在此時同時以申請書形式一并提出遞交給立案庭。 4、提交起訴狀和相關證據。滿足起訴條件的,法院受理審查,認為符合起訴條件的,在七日內立案,同時通知當事人。 5、由此進入審理前的準備階段。法院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向被告送達起訴狀副本,被告收到起訴狀后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可能會有法院會在交通事故律師的申請下調查取證,追加 必要共同訴訟 人。 6、開庭審理階段。開庭前通知當事人和他的交通事故律師,并公告當事人的姓名、案由和開庭的時間地點,開庭后,書記查明到庭情況,宣布法庭紀律,審判長核對當事人情況,宣布案由,審判人員、書記員名單,告知訴訟權利義務,詢問是否提出回避申請,然后,進入第一個法庭調查階段,當事人或者交通事故律師陳述,證人作證,宣讀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鑒定結論,宣讀勘驗筆錄,進入法庭辯論環節,原告或者交通事故律師發言,被告答辯,第三人發言或答辯,交通事故和對方互相辯論,審判長詢問各方意見,開庭審理階段結束。 7、進入 判決和裁定 階段,法院必須公開判決,送達判決書,(當事人提出上訴遞交上訴狀,進入上訴審理程序),判決書生效。 8、就是交通事故律師 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階段。
交通事故賠償需要提交哪些證據
提起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訴訟的,當事人應當提供的證據有:1、證明損害事實發生的經過、原因、時間、地點的書證(證人、證言)、物證。2、到有關部門指定的醫療部門就診的證明。3、醫療部門的所有診斷證明、處方、病歷及各項醫療費用單據,包括:掛號費、檢查治療費、醫藥費、住院費。4、醫療部門出具的陪護證明,轉院證明、病休證明。5、單位出具的墊付醫療費用證明、誤工損失(受害人工資、獎金、誤工天數、固定補貼)證明。6、就醫交通費用單據。7、如要求傷殘賠償,需提傷殘鑒定及賠償數額依據,可以在起訴后由法院委托鑒定。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九十條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或者反駁對方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應當提供證據加以證明,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在作出判決前,當事人未能提供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其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證明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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