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處理賠償時間過期怎么辦的簡單介紹
交通事故訴訟時效過期怎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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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糾紛只有向法院提起訴訟的,才會涉及到訴訟時效的問題。而法律規定,當事人必須要在訴訟時效內提起訴訟,那要是交通事故訴訟時效過期怎么辦呢?請跟隨小編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法律規定
1、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規定: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民事訴訟。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2、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四條規定:當事人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有爭議,各方當事人一致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應當在收到交通事故認定書之日起10日內提出書面調解申請。交通事故致死的,調解從辦理喪葬事宜結束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致傷的,調解從治療終結或定殘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造成財產損失的,調解從確定損失之日起開始。
3、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五條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爭議的期限為10日。調解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制作調解書送交各方當事人,調解書經各方當事人共同簽字后生效;調解未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制作調解終結書送交各方當事人。
二、實際計算情況
1、如果交通事故當事人在收到交通事故認定書后十日內均向公安機關提出書面調解申請,這種情況訴訟起算時間如下:調解未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應制作調解終結書并送達當事人,訴訟時效自當事人收到調解終結書之日起算;調解未達成協議,公安機關未制作調解終結書的,訴訟時效自調解失敗之日起算;調解達成協議,但當事人不履行的,自調解書中寫明的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算。
對于交通事故當事人未向公安機關提出調解申請的,
2、在實務中,時效起算時間如下確定: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案件的訴訟時效期間自治療終結之日或損失確定之日起算。傷害之日或傷勢確診之日,權利人只是知道了權利被侵害,但權利人損失的具體數額,因為受害人一直在治療當中,損失也在持續不斷地發生和增加,要根據權利被侵害后的治療、休息、護理以及是否構成殘疾等情況才能確定損失的具體數額。所以,對“傷害之日”和“確診之日”不能簡單地理解為事發或確認當天,要作擴大解釋,即治療終結或損失能夠確定之日。
3、此外,對于侵權人、賠償義務不明的,訴訟時效期間應以治療終結或損失能夠確定且明確侵權人以賠償義務人之日起算。
要是在處理交通事故糾紛的時候,想向法院提起訴訟,卻發現交通事故訴訟時效過期了,此時當事人可以提供相應的證據證明,訴訟時效存在中斷或中止的情況,這樣的話,就有可能認定訴訟時效其實沒有過期,那么起訴到法院的,案件才會得到受理。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咨詢珠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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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訴訟時效過期如何辦?
1、根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規定:對 交通事故損害賠償 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 交通管理部門 調解,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直接 提起民事訴訟 。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2、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四條規定:當事人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有爭議,各方當事人一致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應當在收到 交通事故認定書 之日起10日內提出書面調解申請。 交通事故致死 的,調解從辦理喪葬事宜結束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致傷的,調解從治療終結或定殘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造成財產損失的,調解從確定損失之日起開始。 3、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五條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爭議的期限為10日。調解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制作調解書送交各方當事人,調解書經各方當事人共同簽字后生效;調解未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制作調解終結書送交各方當事人。
我的車被人撞了、對方全責、但我車保險過期了、交警該如何處理
我的車被人撞了、對方全責、但我車保險過期了、交警該如何處理
還好,萬幸。如果是你的責任就完了,保險公司是不會理賠的,你的保險己經過期,注意自己車險還有年檢,記得交費呦。
我的車停在廠區里,被對方的車撞了。交警處理說對方全責。但是我的車保險過期了,會怎樣處理?
你車的損失由對方的第三者責任險來進行賠付。
求助帖,我的車被撞壞了,對方全責,如何處理
主張對方和其車輛投保的保險公司承擔侵權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十五條 人民法院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應當將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列為共同被告。但該保險公司已經在交強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且當事人無異議的除外。
人民法院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當事人請求將承保商業三者險的保險公司列為共同被告的,人民法院應予準許。
我的車被永安保險車撞了對方全責如何理賠
你可以到4S店定損,然后把錢確認了,你讓修車,然后修完給保險公司打電話,看看拿著發票去報銷,還是他們直接給4S店打款
撞車了。對方越黃線和我的車對撞,交警判對方全責,我車上有3人受輕傷。 請教高手如何處理?
車的損失4S店有發票啊,人包括誤工費,醫療費,補貼,陪床的有誤工費,因為我說的這些就是起訴他也必須給的,因為他全責嗎
我是無責方、但我的保險已過期、那樣交警該如何處理
交警處理的是關于是否違章和責任的判定,與保險沒有直接關系。如果你確實無責,則不需要賠償。如果需要你賠償,因為保險已經過期,費用有你全部承擔。
我的車被追尾了,交警認定對方全責,對方車為外地車,車險為平安保險公司,對方也已經報案了,如何處理
把車開的修理廠,然后讓平安的理賠員去定損,后面就是修理,修好了保險公司打錢到修理廠帳上
我的車被撞了 交警判對方全責 對方保險公司讓我先到交警隊結了案才給
定了責任后直接去修車,讓對方來買單,讓對方去保險公司理賠就是。如果對方不配合,直接起訴他。
別人撞了我的車,買了保險,如何處理
雙方車輛都購買了保險,發生交通事故一般報警處理,交警會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保險公司會進行定損理賠。
汽車出險理賠流程:
出險后首先向保險公司報案,保險公司工作人員根據不同的事故,處理方法也不一樣:
1、簡單事故:直接由保險公司派查勘員現場照相、定損。
2、雙方交通事故無人傷案件:由快速理賠中心處理。
由快速處理中心負責確定損失金額,無需再出具交警隊事故認定書;當場按照標準確定損失金額、查勘定損一次完成;快速理賠中心出具的價格均得到各保險公司承認和認可。
一般意義上的小刮蹭事故均可在快速中心得到解決,快速處理的事故需符合下列條件:在快處中心覆蓋的范圍內出險;雙方車輛均在當地的保險公司承保、必須是機動車與機動車碰撞的事故;不涉及人傷;事故損失較小、雙方可以自行移動;雙方責任明確;需雙方攜帶駕駛證、行車證、交強險保單或標識即可到快處中心辦理。
3、交通事故中有人傷或快速中心無法處理的事故:需要報警處理。
此類事故報警后,由保險公司查勘定損人員為您查勘并確定損失金額,有人傷的案件這里需要提醒大家,人傷需提供傷者的醫藥費收據、病歷、傷者身份證影印件、醫療診斷證明、傷者的工資證明及陪護證明等資料,一定要準備齊全,避免因資料缺失導致無法得到保險公司的賠付。
最后,應注意如交強險和商業險在兩個保險公司分別承保,需將交通事故材料原件先交予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索取其加蓋理賠專用章的影印件后,再交予承保商業險的保險公司進行理賠。
特別提醒:在出險后未及時報警、報案與對方私下解決事故(俗稱“私了”),在后期很難得到保險理賠,給被保險人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我的車被撞了,對方全責,交警沒出險,報保險時還需要交警提交證明嗎,
對方全責,走對方保險,不用你的保險,雙方交通事故一般都要經交警,因為保險公司要的手續里面就要有交通事故證明,要不然怎么給你定責,怎么理賠,這就是依據。
交通事故過了處理期限怎么辦
交通事故過了處理期限怎么辦
隨著我國的汽車占有率越來越高,交通事故率也是居高不下,在這樣的情況下交通事故的處理也就越來越在我國的社會常見了一個現象了。但是因為案件眾多,但其又有處理期限,故而會有很多過期的情況。所以今天網我就為大家帶來 交通事故過了處理期限怎么辦 的相關知識。
一、交通事故的概念
"交通事故(Traffic Accident)"是指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僅是由不特定的人員違反交通管理法規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臺風、山洪、雷擊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
二、交通事故的種類 1、輕微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輕傷1至2人,或者財產損失機動車事故不足1000元,非機動車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2、一般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重傷1至2人,或者輕傷3人以上,或者財產損失不足3萬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財產損失3萬元以上不足6萬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傷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時重傷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時重傷5人以上,或者財產損失6萬元以上的事故。
三、交通事故過了處理期限怎么辦 1、對扣留車輛的處理時限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機動力、非機動車,應當當場出具憑證,并告知當事人在規定的期限內(30日內提供被扣留機動車的合法證明)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處理。逾期不來接受處理,并且經公告三個月仍不來接受處理的,對扣留的車輛依法處理(拍賣,非法拼裝的拆除,達到報廢標準的報廢,涉及其它違法 犯罪行為的,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2、事后報警的時限
當事人未在交通事故現場報警,事后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記錄,并在三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當事人應當在提出請求后十日內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供交通事故證據。
3、檢驗、鑒定的時限
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事故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內委托具備資格的鑒定機構進行檢驗、鑒定。對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檢驗、鑒定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尸體檢驗應當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內委托。
檢驗、鑒定應當在二十日內完成;超過二十日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十日。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接到檢驗、鑒定結果后二日內將檢驗、鑒定結論復印件交當事人。
當事人對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檢驗、鑒定結論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檢驗、鑒定結論復印件后三日內提出重新檢驗、鑒定的申請。經縣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準后,應當另行指派或者委托專業技術人員、有資格的鑒定機構進行重新檢驗、鑒定。
申請重新檢驗、鑒定、評估以一次為限。重新檢驗、鑒定、評估的時限與檢驗、鑒定、評估的時限相同。
4、作出事故認定書的時限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于未造成人員傷亡,事實清楚的道路交通事故,交通警察可以適用簡易程序處理,并當場出具事故認定書。并可當場對損害賠償爭議進行調解。對于復雜的交通事故:
(1)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自勘查現場之日起十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2)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獲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車輛后十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3)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或者重新檢驗、鑒定結果確定后五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4)未查獲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車輛,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當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在接到交通 事故損害賠償當事人的書面申請后十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載明交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受害人情況及調查得到的事實,有證據證明受害人有過錯的,確定 受害人的責任;無證據證明受害人有過錯的,確定受害人無責任。并送達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當事人。
對無法查證交通事故事實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制作交通事故證明,載明交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當事人情況及調查得到的事實,分別送達當事人。
5、復核的時限
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
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收到當事人書面復核申請后五日內,應當做出是否受理決定。
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自受理復核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復核決定。
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做出復核結論后,應當召集事故各方當事人,當場宣布復核結論。復核以一次為限。
6、調解的時限
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權利人、義務人一致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損害賠償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認定書之日起十日內向公安機關交 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調解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予調解。并于八日內制作調解書。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與當事人約定調解的時間、地點,并于調解時 間三日前通知當事人。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期限為十日
(1)造成人員死亡的,從規定的辦理喪葬事宜時間結束之日起開始;
(2)造成人員受傷的,從治療終結之日起開始;
(3)因傷致殘的,從定殘之日起開始;
(4)造成財產損失的,從確定損失之日起開始。
7、扣押車輛的法律依據及扣押車輛的時限
道交法第72條第二款:交通警察應當對交通事故現場進行勘驗、檢查,收集證據;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車輛,但是應當妥善保管,以備核查。
(1)5日(指派或者委托專業技術人員、具備資格的鑒定機構進行檢驗、鑒定)+20日+10日(檢驗、鑒定應當在二十日內完成;需要延期的,經設區的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可以延長十日)+ 5日(檢驗、鑒定完成后五日內通知當事人領取事故車輛和機動車行駛證)=40日。
(2)對于不需要檢驗、鑒定的車輛,10日。
綜上所述,當事人未在交通事故現場報警,事后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記錄,并在三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當事人應當在提出請求后十日內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供交通事故證據。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
交通事故過了處理期限怎么辦 @2019
交通事故賠償過了起訴時效期限怎么辦
交通事故如果過了訴訟時效期,如果當事人有合理訴求的可以進行起訴,因為我國法律規定,當事人在超過訴訟時效期間起訴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在受理后對方當事人提出訴訟時效抗辯,人民法院經審理發現抗辯事由成立的,判決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交通事故起訴時效過期該怎么辦
交通事故訴訟時效過期,法院不保護訴訟權利。一般來說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民事訴訟。過了訴訟時效的,則意味著放棄了賠償的權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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