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要多久出來的簡單介紹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多久能下來
十日。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一般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進行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出來;如果駕駛人逃逸的,為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出來;如果需要檢驗、鑒定的,為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1.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照交通法規對交通事故的當事人有無違章行為,以及對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損害后果之間的因果關系進行定性、定量評斷時所形成的文書材料。
2.它是一種具有法律效力的技術文書,其目的是分清事故責任,為依照交通法規和其它規定對肇事者作出正確恰當的處分,同時也為以后事故損害賠償處理打下基礎,提供依據;對教育廣大交通參與者從中吸取有益的教訓,為研究交通事故發生的規律,制訂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也有重要的意義和作用。
主要責任和次要責任:
1.主要因一方違章,另一方或第三方也有違章行為造成的事故,主要違章者要負主要責任,另一方或第三方負次要責任。
2.如某地的一起交通事故,一女學生騎自行車由北向南行駛,在百貨大樓轉盤處騎入快車道,與某司機駕駛的由東向西行駛的解放牌掛斗車相刮,汽車從女學生胸部軋過,經搶救無效死亡。在這起事故中,女學生騎自行車侵占快車道,避讓措施不當,應負主要責任。司機開車不注意觀察,負有次要責任。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二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五條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在制作后三日內分別送達當事人,并告知申請復核、調解和提起民事訴訟的權利、期限。

一般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多久出來
一般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通常會在檢驗、鑒定結果確定之日起的二到四十個工作日內出來。一般的交通事故,事實簡單,責任清楚,負責處理的交警當天或者第二天,就可以開出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如果事故中造成人員受傷、死亡等后果,需要勘查現場,進行相關的技術鑒定,十五個工作日之內,交警部門可以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九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10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驗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結果確定之日起5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
《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三十九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當事人生理、精神狀況、人體損傷、尸體、車輛及其行駛速度、痕跡、物品以及現場的道路狀況等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五日內指派或者委托專業技術人員、具備資格的鑒定機構進行檢驗、鑒定。
檢驗、鑒定應當在二十日內完成;需要延期的,經設區的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可以延長十日。檢驗、鑒定周期超過時限的,須報經省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多久出來
? 發生了交通事故,一般在10日內由交通管理部門出具責任認定書。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三條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10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結果確定之日起5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 ?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中載明交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受害人情況及調查得到的事實,有證據證明受害人有過錯的,確定受害人的責任;無證據證明受害人有過錯的,確定受害人無責任。
? ?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自受理復核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對下列內容進行審查,并作出復核結論:1.道路交通事故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是否正確;2.道路交通事故責任劃分是否公正;3.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及認定程序是否合法。
發生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多長時間才能出來
發生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一般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才能出來。如果是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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