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駕駛罪可以申請緩刑嗎(危險駕駛罪可不可以判緩刑)
危險駕駛罪能夠緩刑嗎?
通過努力,危險駕駛罪可以緩期執行。我國《刑法》規定,犯危險駕駛罪的,被拘留,罰款。拘留的性質和有期徒刑等措施一樣,是刑事處罰方法,但其期限比有期徒刑短,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數罪處罰也不超過1年。從上述論述可以看出,危險駕駛罪原則上不是緩期執行,而是需要判處拘留,但我國《刑法》同時規定,如果有期徒刑、拘留的罪犯符合法律條件,可以適用緩期執行。因此,危險駕駛罪法律規定應當被拘留,但如果有效辯護符合相應的法律條件,同樣可以得到緩期執行的理想結果。因此,如果自己和家人有危險駕駛罪的嫌疑,必須在最初的時間得到專業的法律援助,不被拘留,爭取緩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并處罰金:(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危險駕駛罪可以判緩刑嗎
可以,《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并處罰金。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所以危險駕駛罪量刑范圍在判緩刑的范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

危險駕駛罪能判緩刑嗎
可以,《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并處罰金。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所以危險駕駛罪量刑范圍在判緩刑的范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
危險駕駛罪可以緩刑嗎
能否判緩刑,要由法官根據被告人的主觀惡性、犯罪情節、危害后果、悔罪表現等情況,綜合決定。 由于法官對案件享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權,所以,在法律允許判處緩刑的情況下,最終能否判緩刑,很大程度上就取決于主審法官了。 一、不同車型犯罪基準刑期。針對不同車型危險駕駛的社會危害程度,將 醉酒駕駛 電動車、摩托車、自備車、營運車(出租車、貨車)、大客車(含專用或非專用校車)的基準刑期,分別確定為一、二、三、四、五個月。 二、酌定量刑情節。區分醉酒的酒精含量、危險駕駛致人重傷的人數或造成財產損失的金額,規定了不同的量刑幅度;明確有吸毒后駕駛、 無證駕駛 、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駕駛、嚴重 超載 駕駛、駕駛無牌報廢車輛、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以及在高速公路、逆向車道 醉駕 等行為的,酌定增加刑期一或二個月;有 自首 、一般 立功 的,減少刑期一個月。 三、明確非監禁刑的適用。規定酒精含量未達90mg/100mL,無 交通事故 發生,且無從重情節并積極配合檢查的,可以免予刑事處罰。對于酒精含量未達110mg/100mL,無任何交通事故發生,積極配合檢查,有悔罪表現的,或雖然有交通事故發生,但能依法予以賠償的,可適用緩刑。 四、危險駕駛中出現以下10種情節不適用緩刑:1、有危險駕駛前科(三年內);2、有沖卡等不配合檢查行為;3、在高速公路上行駛;4、造成一人以上輕傷;5、有吸毒后駕駛機動車輛的;6、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7、明知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8、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9、嚴重超載駕駛的;10、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危險駕駛罪從輕處罰能緩刑嗎
通過爭取,危險駕駛罪能判緩刑。我國《刑法》規定,犯危險駕駛罪的,判拘役,并處罰金。拘役的性質與有期徒刑等措施一樣,都是一種刑事處罰方法,只是它的期限比有期徒刑短,為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即使數罪并罰也不超過一年。從上述論述可知,危險駕駛罪原則上需要判處拘役而不是緩刑,但是我國《刑法》同時規定:判處有期徒刑、拘役的犯罪分子,如果符合法律條件,可以適用緩刑。所以,危險駕駛罪雖然法律規定是應當判處拘役,但是如果獲得有效辯護并且符合相應法律條件,同樣可以獲得緩刑的理想結果。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并處罰金:(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 4.1 酒精含量閾值車輛駕駛人員飲酒后或者醉酒后駕車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閾值見表1。表1 車輛駕駛人員血液酒精含量閾值駕駛行為類別閾值駕駛行為類別閾值(mg/100mL)飲酒后駕車≥20,<80醉酒后駕車≥80
危險駕駛罪緩刑條件
危險駕駛罪是指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醉酒駕駛機動車的;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定額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
危險駕駛罪可以判緩刑,但是判緩刑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有:
1、犯罪分子被判處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罰。所謂“3年以下有期徒刑”是指判決確定的刑期而不是指法定刑。犯罪分子所犯之罪的法定刑雖然是3年以上有期徒刑,但具有減輕處罰的情節,判決確定的刑期為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可以適用緩刑。
2、根據犯罪分子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認為適用緩刑不致再危害社會。這是適用緩刑的根本條件。
3、犯罪分子不是累犯和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
《刑法》第七十二條 :適用條件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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