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尾如何處理(追尾如何處理?)
追尾了怎么處理流程
發生追尾事故處理流程:
(一)發生追尾事故后,需要雙方分清責任,如果無異議,也確定私了,可以即行撤離現場,自行協商賠償事宜。
協商可以的話最好書面記錄下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車損情況等等,另外車牌號、保險單號、駕駛執照號、電話一并記下,以便日后去保險理賠中心定損。
(二)如果自己需要負責,要走保險,則撥打保險公司電話進行報案。然后進行現場拍照,站在第一輛車的前方,把兩輛車的車頭部分拍進去。
站在第二輛車車尾,把兩輛車都拍進去。然后再拍一張輛車接觸位置,拍照時要把路上的標線拍進去。剩下的可以拍一些細節,比如撞擊的程度啊,其余刮蹭的位置,原則就是多拍,越詳細越好。
(三)照片拍好后,如果地處車流較大的路段,還要將車輛移至路邊或應急車道,不得阻礙交通。
(四)然后進行報警,等待交警到場處理,交警了解情況后開具《交通事故認定書》,保險公司人員到場進行車輛定損,并開具《機動車輛保險索賠申請書》。
(五)然后就可以離開現場,按協商的時間帶著身份證、駕駛本、以及現場取得的《交通事故認定書》、《機動車輛保險索賠申請書》等等,前往保險公司辦理索賠業務。
追尾如何處理
汽車追尾 處理方法如下: 1、在道路上發生 追尾 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 2、在道路上發生追尾事故,若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可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若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3、發生事故后應當持續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并在來車方向設置 警告 標志等措施擴大示警距離,必要時迅速報警。 《道路 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 第十四條 發生財產損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車輛可以移動的,當事人應當組織車上人員疏散到路外安全地點,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采取現場拍照或者標劃事故車輛現場位置等方式固定 證據 ,將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后報警: (一)機動車無檢驗合格標志或者無保險標志的; (二)碰撞建筑物、公共設施或者其他設施的。
車輛追尾怎么處理流程是什么
【太平洋汽車網】根據交通法規規定,追尾事故責任由后車全負。如果買了第三者保險,那就由保險公司賠償。汽車被追尾后對方全責處理程序,第一時間報交警110,索取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交警證明),然后雙方報各自保險公司。
等待保險公司派員現場查勘,填寫現場查勘記錄。四、準備有效行駛證、駕駛證正副本、被保險人身份證、保險單(含商業險和交強險保單)四件套手續,必須索取對方交強險保單復印件。交給4S店專業保險工作人員即可。五、主要責任方墊付兩車損失金額,手續齊備后交保險公司報銷。
車輛追尾事故處理辦法:1、在道路上發生追尾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2、在道路上發生追尾事故,若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可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若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3、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現場目擊人員和其他知情人員應當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或者交通警察舉報。4、發生事故后應當持續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并在來車方向設置警告標志等措施擴大示警距離,必要時迅速報警。
5、事故當事人之間對事故事實無爭議時,在記錄交通事故的時間、地點、對方當事人的姓名和聯系方式、機動車牌號、駕駛證號、保險憑證號、碰撞部位,并共同簽名后,撤離現場,自行協商損害賠償事宜。當事人對交通事故事實及成因有爭議的,應當迅速報警。
(圖/文/攝:太平洋汽車網問答叫獸)

汽車追尾如何處理?
立刻報警,保護好現場并及時拍照。
一、出現交通事故后應該要:
1、明確責任
若肯定負責任,則向保險公司報案;若肯定不負責任,則不必報案。因為這將決定您明年續保時能不能得到安返。
2、報案
(1)帶保險單、行駛證、駕駛證開您的及對方的車到您的保險公司。
(2)在理賠部填寫《車輛出險登記表》、《出險通知書》。
3、定損
帶《車輛出險登記表》找理賠部定損員以確定修理項目和費用,并給您一張《定損單》。注意:不要遺漏修理項目;修理費不能定得太低。
4、修車
(1)將車、《定損單》一起交修理廠。修理廠按《定損單》修車,并給您一張《提車單》作提車證明。
(2)車修好后,憑《提車單》支付修理費后提車,并向修理廠索要:《修車發票》、《托修單》、《施工單》、《材料單》(均須蓋修理廠公章)。
5、開事故證明
修完車后,帶對方車的修車發票和對方車主一起去交通隊結案。結案后,您得到一張《事故證明》(蓋交通隊公章),并拿回自己被扣證件。
6、遞交單證
《出險通知書》、《定損單》、《修車發票》、《托修單》、《施工單》、《材料單》、《事故證明》、《賠款結算單》,均交保險公司理賠部。
7、領賠款
遞交索賠單證后,接到保險公司領賠款通知,帶身份證和《車輛出險登記表》領賠款。
追尾事故的處理流程
二、車禍現場勘查:
1、發生交通事故后,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即行撤離現場,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必須保護好現場,并迅速報告公安機關。
2、值班民警接到指令后,必須嚴格在承諾制度的時間內快速趕赴現場,并快速處置現場。
3、進行現場勘查包括現場訪問、攝影、制圖、丈量、勘驗等系列工作。現場勘查必須做到依法、及時、全面、準確。
4、現場勘查記錄經復核無誤后,應要求當事人或見證人在現場圖上簽名。
5、為檢驗需要,必要時可扣留肇事車輛和當事人的相關證件。
6、與當事人預約事故處理時間。
7、事后展開調查必須依法進行,包括詢(訊)問、痕跡提取檢驗、技術檢測、損害評估和其他必要的鑒定。
三、責任認定:
1、在調查階段,必要時可召集當事人舉行聽證。
2、在查明事故的基本事實和收集充足的證據后,嚴格按照規定時間依法作出責任認定。
3、公布責任時,必須召集各方當事人到席講清事故的基本事實和認定責任的理由與依據。
4、告知當事人申請重新認定的權利和法律時效。
四、處罰:
1、責任認定發生法律效力后,應對責任當事人作出處罰意見呈送領導審批。
2、根據領導作出的處罰決定填寫處罰裁決書。
3、向責任人宣布處罰裁決。
4、告知當事人申請行政復議的權利和法律時效。
5、完善處罰的相關手續。
6、執行處罰。
五、賠償調解:
1、收集與損害賠償相關的證明、票據、各種資料。
2、在確認傷者治療終結或確定損害結果后,必須在規定時間內組織各方當事人或代理人進行賠償調解。調解次數最多為二次。
3、調解成功后,制作《調解書》,并分別送交當事人。
4、調解未成功的,必須填寫《調解終結書》,送交當事人,并告知當事人可在法定時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六、追尾事故處理流程
1、打開雙跳燈(又叫雙閃,一般在中控臺中央,三角形符號)。
2、有拍照手機的,先拍照,一定將兩車、標志線拍進去,盡量能夠一眼看出實際情況,沒有拍照手機的,找粉筆畫線,將車輪廓畫下來,如果沒有帶任何可以記錄作用的工具,而事故責任判定不會有問題的話,可以靠邊撤離現場(比如追尾事故)。
3、報警,說明地點,交警會問你能否移動車輛,能移動要撤離現場的。
4、撤離事故現場,也就是離開馬路中央的通行區域(盡量靠邊停車,不要影響交通,)。
5、和對方司機交談,互相記下車牌、車型、車輛單位。
6、警察來了以后,會劃分責任,分2種情況:一方全責,雙方責任。然后警察會告訴你有責方聯系自己的保險公司報案,讓保險公司來看現場,開好雙份事故責任單以后讓雙方各自填好詳細資料并簽名,雙方各留一份單子,警察就會走了。
七、車被追尾對方全責流程
1、在道路上發生追尾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
2、在道路上發生追尾事故,若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可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若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3、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現場目擊人員和其他知情人員應當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或者交通警察舉報。
4、發生事故后應當持續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并在來車方向設置警告標志等措施擴大示警距離,必要時迅速報警。
5、事故當事人之間對事故事實無爭議時,在記錄交通事故的時間、地點、對方當事人的姓名和聯系方式、機動車牌號、駕駛證號、保險憑證號、碰撞部位,并共同簽名后,撤離現場,自行協商損害賠償事宜。當事人對交通事故事實及成因有爭議的,應當迅速報警。
八、車被追尾對方全責怎么賠償?
1、當事人可以憑認定書和車損維修費用單據發票以及以及拿交警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直接找對方保險公司理賠,交強險財產損失的賠償。
2、兩車的維修費用都由對方所承保的保險公司賠償,當事人可以通過交警的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調解書、三車的駕照、行駛證、交強險的復印件,向保險公司索賠。
3、當事人可以讓物價局定損,再不行就到4S店定損。如果對方不賠償你,你就應該到法院起訴。但是折舊費是沒有的。交通事故只是賠償直接損失的。雙方在交通隊進行登記備案,當事人無責任,拿著修車的發票與后車車主一起在交通隊進行結案。
九、車被追尾對方不賠怎么辦?
1、汽車追尾是指同車道行駛的車輛尾隨而行時,后車的臉部與前車臀部之間發生的物理作用。主要由于跟進間距小于最小安全間距和駕駛員反應遲緩或制動系統性能不良所致。
2、汽車被人追尾屬于交通事故,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當事人需要向對方當事人進行賠償。車輛追尾對方全責的話,當事人可以憑認定書和車損維修費用單據發票以及以及拿交警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直接找對方保險公司理賠,交強險財產損失的賠償。
3、車被追尾了對方不賠償,雙方就賠償不能達成協議的,可以搜集證據直接起訴對方和對方的保險公司。
被追尾怎么處理
被追尾了,若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可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若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十三條發生死亡事故、傷人事故的,或者發生財產損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應當保護現場并立即報警:
(一)駕駛人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或者駕駛的機動車與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不符的;
(二)駕駛人有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嫌疑的;
(三)駕駛人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嫌疑的;
(四)機動車無號牌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號牌的;
(五)當事人不能自行移動車輛的;
(六)一方當事人離開現場的;
(七)有證據證明事故是由一方故意造成的。
駕駛人必須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立即組織車上人員疏散到路外安全地點,避免發生次生事故。駕駛人已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者受傷無法行動的,車上其他人員應當自行組織疏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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