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彩禮在父母手里可以要求返還嗎(離婚彩禮在父母手里可以要求返還嗎)
離婚了彩禮錢可以要回嗎
法律分析:男女離婚時候是否要退回彩禮,還需要看實際的情況是否構成了彩禮返還的條件,如果構成了彩禮返還的條件,可以依法要求退回??梢砸蠓颠€彩禮的情形包括3種:給付彩禮后悔婚,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的,等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結婚彩禮給女方家長,離婚彩禮能要回嗎?
你好,需要看情況。依據《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解釋一》第五條規定,符合下列三種情形之一的,當事人有權請求返還彩禮: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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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律】
《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解釋一》第五條

彩禮被父母拿走,能要他們返還嗎?
不能。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明確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來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手續但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法律上彩禮是給女方父母的嗎
法律上來講是更偏重于彩禮是給女兒的,除非女兒主動放棄。否則父母無權拿。
彩禮錢是現代中國保留舊時結婚風俗,由男方支付給女方的聘金。法律對于彩禮錢沒有明確規定,可認為屬彩禮范疇。
彩禮是中國舊時婚禮程序之一,又稱財禮、聘禮、聘財等。
彩禮錢多用于買家具、家電、衣服等等,還有的將彩禮錢直接作為女方嫁妝由其自由支配使用。
另外,根據各地風俗習慣不同,彩禮錢的數量也不同,因此,并沒有一個相對明確的數字規定。
在我國,婚約雖不具有法律約束力,但婚約產生的財產關系屬于民事法律調整的范疇。婚約財產糾紛主要是彩禮返還問題。
理論上關于彩禮的性質、應否返還有數種觀點,但一般對彩禮有規定的國家在學理上或立法上均認為此為附解除條件的贈與,這一理論既符合公平原則,也不與婚姻的倫理觀念相違背。依此觀點,彩禮贈與行為一經雙方當事入達成合意而生效,彩禮的所有權隨交付而轉移到女方手中,當婚姻不成立時,贈與合同解除,受贈人即喪失繼續占有彩禮的合法理由,如果受贈人拒不返還而繼續占有財物的,則構成民法上的不當得利,依不當得利返還對方。
結婚三年以上一般是不返還的。
彩禮名義上是給女方父母的聘禮,但是一般父母都不收,都給女兒自由支配,也都會當做兩人的家用。這個沒有嚴格的界限。
如果女方通過起訴的方式跟父母要回彩禮錢,也容易傷害彼此的感情,對于彼此來說并不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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