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彩禮返還的法律規定2023是什么(江蘇各地彩禮錢一覽表)
整治天價彩禮,窮小伙就能娶上媳婦了嗎?
現在農村娶妻難,已經是眾所周知的事了,不少農村都有三十多歲還沒結婚娶妻的大齡男青年,其中有的甚至有房有車,條件并不算差。很多人都認為,農村男孩結婚難,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彩禮。
的確,現在農村結婚彩禮之高,令人咋舌,像過去所說的“三斤三兩”“萬紫千紅一片綠”這樣的彩禮標準,在一些地方已經過時了,因為最新的標準遠遠比這些要更高。
就我們老家來說,十幾萬的彩禮只是“基本操作”,低于10萬的極為少見。而要說哪里農村彩禮最高,十個人可能有九個人都會說肯定是江西省。有媒體專門做過調查,在江西一些地方,彩禮一般都是二十多萬元,不少都是28.8萬,因為這個數聽起來“吉利”。至于像三十多萬乃至更高的,在當地也不算新聞,都是司空見慣的。
這么高的彩禮,顯然是不合理的,會導致很多問題。為了有效解決農村娶妻難題,近年來,國家有關部門在農村大力開展移風易俗,重點打擊包括天價彩禮在內的農村不正之風。
整治天價彩禮,各地也不斷推出新措施。有的地方在農村建立紅白理事會,對村里的結婚彩禮、婚宴酒席隨禮、酒席標準等做出規定,不能超過限定的標準,比如說彩禮最高3萬元,隨禮每人不超過100元等。還有的地方,則把彩禮標準寫入村規民約,明文規定彩禮標準。
部分農村婚介人員,為了多收取介紹費,大力哄騙女方抬高彩禮標準,也在一定程度上助長了天價彩禮之風。因此,民政部門要求嚴禁紅娘隨意哄抬彩禮標準,對他們進行規范教育,遏制彩禮不斷增長的勢頭。近日,江西遂川縣整治天價彩禮,又出了一個新招。
據遂川縣官方網站介紹,日前遂川縣戴家埔鄉邀請了全鄉各村適齡未婚女青年30人,召開了適齡未婚女青年座談會。在座談會上,參加的未婚女青年集體簽訂“抵制高價彩禮,倡導移風易俗承諾書”。對于這個座談會,當地媒體評論說,抵制高價彩禮這個方法好,提前介入,確保實效。
但很多人對于戴家埔鄉這樣的做法,都不看好。有人說,為啥只找女青年寫承諾書,給彩禮的未婚男性,不也得請過去嗎?還有人說,這種承諾書是沒有任何法律效力的,剛寫完簽上名,出門就要高彩禮,也不屬于違法違規行為,誰也管不了。
筆者覺得,類似這樣的行為,體現了當地整治天價彩禮的決心。但要說用處有多大,恐怕很有限,因為并沒有法律效力,只能從道德上有個約束作用。并且,即使通過各種辦法,把彩禮打壓下去了,農村男孩娶妻就真的會容易了嗎?
恐怕未必,因為當前農村男孩娶妻難的根本原因,在于農村適婚人口中,男性是要遠多于女性的,再加上部分女性選擇嫁到城里,而城里女孩嫁到農村的卻很少,因此進一步加劇了農村“男多女少”的局面。
即使不允許高價彩禮,女方一樣可以通過房子、汽車等要求,來進行選擇。到時候,以前因為天價彩禮娶不上媳婦的男孩,一樣會因為買不起城里的房子而娶妻難。對于各地整治天價彩禮、解決娶妻難的種種做法,你覺得有用嗎?歡迎說說你的看法。
退彩禮的最新法律規定
彩禮返還新規定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第五條、已登記結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雙方受贈的禮金、禮物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具體處理時應考慮財產來源、數量等情況合理分割。各自出資購置、各自使用的財物,原則上歸各自所有。
第十九條、借婚姻關系索取的財物,離婚時,如結婚時間不長,或者因索要財物造成對方生活困難的,可酌情返還。對取得財物的性質是索取還是贈與難以認定的,可按贈與處理。
2、《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條 【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規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彩禮退還法律規定
返還彩禮法律規定:當事人以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并且離婚、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為由并且離婚,請求返還彩禮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1、一般情況下,彩禮視為婚前贈與,離婚時不予返還;
2、雙方還沒有辦理結婚登記、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但沒有一起生活、給彩禮的一方因為給付彩禮而生活困難等情形,屬于法定退還情形,且后兩種情形,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2022民法典彩禮退還法律規定
一、民法典對于返還彩禮法律是如何規定
民法典對于返還彩禮并沒有做出相應的規定,但是民法典規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條?【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規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二、結婚登記的程序是什么
請點擊輸入圖片描述(最多18字)
結婚登記的程序分為申請、審查和登記三個環節。
(1)申請。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申請時,應當持下列證件和證明:戶口證明;居民身份證;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離過婚的,還應當持離婚證
(2)審查。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申請應當進行審查,查明結婚申請是否符合結婚條件,不明之處,應當向當事人詢問,必要時,可要求當事人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3)登記。婚姻登記機關對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即時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對離過婚的,應注銷其離婚證。申請結婚登記的當事人受單位或者他人干涉,不能獲得所需證明時,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查明確實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予以登記。
依據《民法典》的規定,現在禁止某些家庭借婚姻索取財物,因為婚姻是兩個人因為愛的結合,并不是索取財物的借口,如果雙方最終沒有結婚登記,那么以結婚為目的給予的財物應該返還,而辦理了結婚登記的理應不該返還
戀愛期間為對方花的錢分手后可以要求返還嗎?
談戀愛期間花的錢分手了不能要求返還,只有屬于彩禮的錢才能在分手時要求返還。
談戀愛期間花的錢屬于自愿贈與對方的,贈與一經作出一般不可以要求返還。
【法律依據】
《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拓展資料
不當得利,是指沒有法定或約定的合法依據而取得利益的同時使得他人遭受損失。
情侶之間的轉賬往往多而雜,金額大小不一,多數也沒有其他證據佐證給付行為是借貸還是贈與。
在此情況下,金錢往來性質及目的往往難以言明,不宜將涉案錢款性質簡單認定為民間借貸或贈與。
因雙方分手后共同生活或者締結婚姻關系的目的已經不能達到,故屬于沒有合法依據取得的財產, 應當認定是接受轉賬的一方構成不當得利,應當予以返還
戀愛中的禮物可以要求返還嗎?
作為我國的民間習俗,彩禮制度歷史悠久。在西周的婚姻“六禮”中就有納征這項制度,即按習俗給付彩禮的行為被稱為納征,征是成功的意思,贈送彩禮之后,婚約正式締結,一般不得反悔。那么女子收彩禮后悔婚怎么辦?
一、戀愛中贈送的禮物算彩禮嗎
男女雙方在戀愛中總是會相互贈送一些禮物,甚至有的土豪會贈送戀人別墅、豪車等,這些禮物能否算作彩禮?雙方分手后能否要求返還呢?由于法律并沒有明確規定彩禮的內涵,這種在戀愛中贈送的禮品是否算作彩禮,在實踐中有很大的爭議。按照通常的觀點,給付彩禮是締結婚姻的前置程序,其最終目的是為了締結婚姻,而男女雙方在談戀愛中相互贈送的禮物只是維系感情的一種方式,還很難說是為了締結婚姻的目的。因此,并不屬于彩禮的性質,故不能按照彩禮要求返還。
二、誰能起訴要求誰返還彩禮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提起訴訟,要求返還彩禮的應該是當事人。
對于已經締結婚姻的,在離婚時要求返還彩禮的原、被告自然是締結婚姻的男女雙方,對于已經給付彩禮但締結婚姻的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要求返還彩禮的案件,對“當事人”應該做擴張解釋,即當事人也應該包括締結婚姻雙方當事人的父母。因為在現實生活中,往往是由父母給付彩禮,接受彩禮的通常是另一方的父母,也就是說給付人與接收人不僅限于男女雙方。因此為了最大限度地保護公民的財產權利,彩禮糾紛的訴訟主體應包括雙方的父母。
三、女子收彩禮后變卦怎么辦
根據法律規定,給付彩禮的行為可以視為以結婚為生效條件的附條件贈與行為,而不是一般的無償贈與。如雙方締結婚姻關系,贈與行為發生法律效力,彩禮屬受贈人所有。如果結婚不成,贈與行為則失去法律效力,彩禮應該返還給贈與人。2004年4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具體來說:能夠要求返還彩禮的情形: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也有一些例外情況,如已經共同生活而給付彩禮超過一年的,返還彩禮一般不予支持;因共同生活導致女方生育有子女的,返還彩禮一般不予支持。
2、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實未共同生活的。必須以離婚為前提,離婚糾紛附帶彩禮返還。一般給付彩禮之日起三年內的可以要求返還。
3、婚前因給付彩禮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必須以離婚為前提,離婚糾紛附帶彩禮返還。一般給付彩禮之日起一年內的可要求返還。
文章版權聲明:除非注明,否則均為 六尺法律咨詢網 原創文章,轉載或復制請以超鏈接形式并注明出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