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書轉讓(背書轉讓回復是什么意思)
背書轉讓是什么意思
通俗的說,所謂背書是票據轉讓過程中的一種操作形式——票據的持票人想轉讓手中的票據,那么,在需要轉讓的票據背面或票據背面的背書欄內簽章,或者加或不加批語——這種行為被叫做“背書”。在國際貿易中,因為指示性海運提單代表著貨權,因此,被算作“準票據”,可以通過背書的形式加以轉讓。且收貨人憑正本提單向承運人提取貨物時,需要在正本提單的背面背書,以證實收貨人的身份,并證明承運人憑該背書后的提單放貨給了背書人(實際收貨人)。
什么是背書轉讓?
問題1:什么是背書轉讓?
問題2:背書轉讓是什么意思?
背書轉讓,是指以轉讓票據權利為目的的背書行為。因為票據法規定,持票人將票據權利轉讓給他人,應當背書并交付票據。所以,當持票人為了轉讓票據權利,而在票據背面或者粘單上記載有關事項并簽章,就是在進行背書轉讓。
背書轉讓一經成立,即發生法律效力,產生票據權利移轉的效力、票據權利的證明效力和票據責任的擔保效力等背書效力。
票據權利移轉的效力。
票據權利移轉的效力是指票據上的一切權利由背書人轉移于被背書人,被背書人因此而取代背書人成為票據上的權利人。這是轉讓背書所產生的主要效力,它不僅意味著移轉因票據而產生的一切權利,包括對出票人的付款請求權、對背書人的償還請求權、對票據保證人的請求權、對承兌人的付款請求權等,還意味著被背書人因背書而取得的一切票據權利,不受背書人權利瑕疵的影響,并受到票據抗辯限制的保護,使被背書人處于比普通債權人更強的地位。
票據權利的證明效力。
票據權利的證明效力又叫資格授予效力,是指持票人如能證明其背書具有連續性,票據法上即推定其為正當持票人并享有票據上的一切權利。因此,轉讓背書成立以后,持票人請求付款人付款時,只需證明其票據背書在形式上具有連續性;付款人付款時只需審查票據背書是否具有連續性。如有證據證明持票人是出于惡意或者重大過失取得票據,則可以排除背書連續所產生的證明效力。
票據責任的擔保效力。
票據責任的擔保效力是指背書人對于被背書人及其全體后手負有擔保承兌和付款的責任。因為票據具有流通性,為了提高票據的兌付率,票據法特別規定背書人以背書轉讓票據后,即承擔保證其后手所持票據承兌和付款的責任。同時票據法還規定,以背書轉讓的票據,后手應當對其直接前手背書的真實性負責。
背書轉讓的方式
通常在票據的背面,都事先印制好若干背書欄的位置,載明表示將票據權利轉讓給被背書人的文句,而留出背書人及被背書人的空白,供背書人進行背書時填寫。票據法一般并不限制進行背書的次數,在背書欄或票據背面寫滿時,可以在票據上粘貼“粘單”進行背書。
背書應當由背書人簽章并記載背書日期。如果未記載背書日期,視為在匯票到期日前背書。而且背書也必須記載被背書人名稱。
背書轉讓的法律效力
背書轉讓無須經票據債務人同意。在票據背書轉讓時,行為人無須向票據債務人發出通知或經其承諾。只要持票人完成背書行為,就構成有效的票據權利轉讓。
背書轉讓的轉讓人不退出票據關系。背書轉讓后,轉讓人并不退出票據關系,而是由先前的票據權利人轉變為票據義務人,并承擔但保承兌和擔保付款的責任。
背書轉讓具有更強的轉讓效力。通過背書的方式轉讓票據權利,能夠使受讓人得到更充分的保護。票據法設計了一系列特別的制度來保障票據受讓人的權利,首先,受讓人只需以背書連續的票據,就可以證明自己的合法權利人身份,而無須提供其他證明。其次,受讓人可以對票據債務人主張前手對人抗辯的切斷,從而使其享有的票據權利不受票據債務人與前手背書人之間抗辯事由的影響;再次,受讓人可以主張善意取得。
背書轉讓限制
出票人在匯票上記載“不得轉讓”字樣的,其后手在背書轉讓的,原背書人對后手的被背書人不承擔保證責任。
匯票須完整轉讓,將匯票金額的一部分轉讓的背書,或將匯票金額分別轉讓給2人以上的背書無效。
背書不得附有條件,票據法規定,背書附有條件的,所附條件不具有匯票上的效力。
背書記載“委托收款”字樣的,被背書人有權代背書人行使被委托的匯票權利。
匯票被拒絕承兌、被拒絕付款或超過付款提示期限的,不得背書轉讓;背書轉讓的,背書人應當承擔匯票責任。

中國銀行電子承兌匯票背書怎樣轉讓?
請您使用經辦人的U盾登錄企業網銀(PC官方版 v19.3.27.0)后,在匯票服務—電票背書—背書申請頁面,選擇需要背書轉讓的電票,在頁面下方填寫被背書人賬號、被背書人名稱、被背書人開戶行名稱、被背書人開戶行行號信息后,點擊提交,然后退出企業網銀,使用授權人的U盾登錄后,在匯票服務—電票授權頁面對提交的背書申請進行授權。
中國銀行電子承兌匯票如何背書轉讓具體步驟:
1、當企業收到票據后,網銀經辦操作員可在“匯票服務”——“電票背書”——“背書申請”下,進行票據的背書(轉讓)操作;
2、經辦人員勾選需要背書(轉讓)的票據,填寫“被背書人”信息(賬號、名稱、開戶行),完成后點“提交”;
3、再由授權人員登錄網銀進行授權操作,操作完成后將發送對方企業。
拓展資料:
一、電票與紙票的區別
其實,電票和紙票在票據權利方面沒有區別,區別在于票據存在形式和流通的形式:
電票:數據電文形式;電子簽章;網絡傳輸
紙票:紙質實物票據;實體簽章;人工傳遞
二、相對于紙票,電票有哪些優勢
1、交易效率更高了
開票方面:紙票的申請必須到柜臺辦理,但電票不一樣,企業通過網銀就能申請電票的簽發,時間縮短了1-2天。
收款方面:電子匯票都是以人民銀行系統登記信息為準,所以無需審驗票面信息,票友也無需煉就一副火眼金睛去辨別票據真假了。
背書方面:電票采用電子簽章的方式,這樣就能避免出現以往紙票背書的書寫不規范、蓋章錯誤、印章不清楚等問題。
2、交易成本變更低了
紙票的交易會受到地域限制,但是電票可以不出戶就能完成交易。不需再承擔紙票的因郵遞、查票等而產生的費用,節省傳遞成本、查詢成本、在途資金和時間成本。
3、交易風險更低
因為電票以數據電文的形式存在,電票的信息全部存儲在ECDS(電子商業匯票系統)中進行集中登記處理。
ECDS是由中國人民銀行牽頭建設的全國性商業匯票系統,具備金融級的系統安全及信息災備保障,能保證票據安全性,徹底杜絕假票和克隆票,規避票據遺失、損壞的風險。
背書轉讓是什么 背書轉讓介紹
1、背書是指持票人為將票據權利轉讓給他人或者將一定的票據權利授予他人行使,而在票據背面或者粘單上記載有關事項并簽章的行為。
2、比如A企業收到B企業交付的一張承兌匯票,A企業并沒有直接去銀行兌取款項,而是將其根據相關規定,在票據背面填寫對應內容后交給了C企業,這種轉讓票據的行為就是背書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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