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征兵(民法典兵役法)
高中畢業能當兵嗎?
高中畢業可以當兵
般年滿17周歲就可以當兵。 1、關于入伍年齡的規定:男兵征兵對象:高中(含中專、職高、技校)畢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滿17至22周歲。
2、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畢業生,年滿17至24周歲,初中畢業文化程度青年,年滿18至20周歲。 3、女兵招收對象: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含高校新生)、普通全日制高校在校生及應屆畢業生,年滿17至22周歲。
4、研究生:17至22周歲,一本、二本、三本、專科:17至22周歲,高校新生、普通高中:17至22周歲。
5、兵役登記:每年12月31日前年滿18-22周歲的男性公民,應在當年6月30日前登錄“全國征兵網”或到當地兵役登記機構進行兵役登記。已登記但未征集入伍的適齡公民,每年應當到兵役登記機構進行核驗,直至年滿22周歲止,本科以上學歷學生放寬至24周歲。漏登的應進行補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八條 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
父親坐過牢,離婚了,隨母親,兒子可以當兵嗎
坐過牢也要看具體案情怎么回事,是不是八種嚴重刑事犯罪案件,有沒有其他問題,是不是正在服刑。如果不是法律規定四種情形之一或以上,兒子當兩三年普通義務兵可以,軍 校 國 防 生 、航 空 兵那些都不可以。這跟什么離婚了、跟隨母親完全沒有任何關系。aqui te amo。
不要強調什么離婚了,上面跟隨母親生活,這都是沒有法律常識的廢話——父母離婚之后,這個兒子就不是他爸爸的兒子了嗎?管他爸爸叫二舅姥爺嗎?!親子關系不可改變,自然血親不可改變,直系親屬不可改變!這些跟什么結婚離婚完全沒有一毛錢關系!看的是生物學父親。說那些離婚跟誰過的那些東西完全沒有用。
這樣說吧——哪怕這個父親跟孩子媽媽結婚第二天就離婚了,哪怕從來沒有結婚過,哪怕這個孩子是什么遺腹子,從生下來就沒有見過自己這個犯罪坐牢的爸爸,只要出生證明上面寫著父親是這個人,或者能夠證明、有記錄記載孩子生物學父親是這個犯罪分子,那哪怕從來沒有任何交流,甚至孩子不知道自己親爹是誰,依然影響他當兵政審。——這個意思表達清楚了吧。只不過如果兒子只是普通義務兵,其實影響不大。
父親坐過牢可以參軍嗎?
法律分析:當兵政審直系親屬包括以下成員:1、家庭成員的范圍:是指本人配偶、父母(監護人、直接撫養人)、未婚兄弟姐妹;2、要社會關系成員,是指已婚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法律依據:《征兵政治審查工作規定》第八條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不得征集服現役:
(一)散布帶有政治性錯誤的言論,撰寫、編著、發表、出版帶有政治性錯誤的文章、著作的;
(二)曾被刑事處罰、勞動教養、收容教育、行政拘留的;
(三)因涉嫌違紀、違法正在被調查處理,或者正在被偵查、起訴或者審判的;
(四)因犯嚴重錯誤被開除公職、勒令辭職、開除學籍或者被開除黨籍、留黨察看、開除團籍的;
(五)有黑社會性質組織或者犯罪團伙標志、有損國家形象、有損社會公德文身的;
(六)與國外、境外政治背景復雜的人員關系密切,政治上可疑的;
(七)參加過邪教組織或者進行過活動的,參加過有害功法組織或者積極進行過活動的;
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是邪教或者有害功法組織骨干分子的;
(八)本人或者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參加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極端等非法組織、帶有黑社會性質犯罪團伙或者進行過活動的;
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是上述非法組織骨干分子的;
(九)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有被刑事處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或者有嚴重違法問題尚未查清,本人有包庇、報復言行的;
(十)家庭主要成員有危害國家安全犯罪行為或者嚴重政治性問題,本人不能劃清界限的;
(十一)其他不符合征集服現役政治條件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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