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兩年如何增加撫養費(離婚后撫養費不夠怎么增加撫養費)
離婚了孩子撫養費如何申請增加
離婚后要求增加孩子撫養費的條件和理由有:
1、物價的上漲,經濟生活水平的提高,原定的撫養數額已難以滿足生活需要;
2、子女因上學、患病需要增加;
3、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變更的。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四十九條
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
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民法典規定離婚后如何增加撫養費
離婚 后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起訴方式要求增加 撫養費 的。離婚后,一方 撫養 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關于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于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離婚后如何增加撫養費
離婚婚后增加撫養費的方式是協議和訴訟,訴訟增加需要滿足法定條件才會增加。具體條件有:原定撫養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因為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經超過原定數額;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撫養費的情況。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十八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負擔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撫養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原定撫養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
(三)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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