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訴訟中能否要彩禮(起訴離婚要還彩禮嗎)
起訴離婚什么情況下可以要回彩禮
1、起訴離婚以下幾種情況下可以要回彩禮: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2、(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3、(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4、(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5、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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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離婚是否可以要回彩禮
起訴離婚有以下情形的,應當返還彩禮: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適用前述的規定,必須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離婚了彩禮錢可以要回嗎?
我國的民法典規定,彩禮是否可以要回,由實際情況決定。屬于以下幾種情況的,可以要回彩禮:
第一、雙方還有辦結婚登記;
第二、雙方雖然已辦結婚登記,但是沒有在一起共同生活過。那么在離婚時可以追回彩禮錢;
第三、一方因為在結婚登記前進行了彩禮給付,以至于該方的生活出現了困難,在離婚時可以追回彩禮錢。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離婚男方起訴的話是否可以要回彩禮錢
不可以。離婚不能要回彩禮錢的主要包括以下這些情況:(一)已經登記結婚并同居生活的。這種情形下離婚后彩禮不需要歸還。(二)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時間較長的,一般應當以兩年以上或者同居生活期間生育子女的的情況,離婚后彩禮不需要歸還。(三)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禮確已用于共同生活的,離婚后彩禮不需要歸還。在婚約存續期間,婚約當事人死亡的情況,離婚后彩禮不需要歸還。但是,在死前已經起訴的應予除外。還有一種特殊情況,如果因為給付彩禮造成家庭情況困難的話,就可以在法院申請將彩禮拿回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離婚可以要回彩禮錢嗎
結婚時給的彩禮在離婚時一般是不可以要回彩禮,除非結婚以后女方從來就沒有跟男方在一起共同生活,婚姻關系存續時間較短,男方能證明給女方家支付彩禮,導致男方家生活特別困難的,也可以請求女方退回彩禮。女方不愿意退回彩禮的,可以起訴處理。
法律分析
訂婚屬于民俗,不等于法律上承認確立婚姻關系的結婚登記,所以第一條多是指訂婚時給了彩禮,甚至辦了結婚儀式,但沒有到民政局領結婚證的情況,彩禮能夠返還。符合以下情況就可以要求退還彩禮:一、男女雙方還未到當地民政部門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比如只在家里擺了酒席,宴請了賓客,卻沒有領取結婚證的情況,男女雙方反悔,不打算繼續生活下去的,這種情況下,男女雙方本來就不是法律意義上的夫妻。離婚彩禮需要返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情況下,離婚彩禮能要回來。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離婚后、訴訟離婚或者協議離婚的同時,給付人相對于原來的生活水平相差巨大,自己的個人財產和婚后分得的財產難以維持當前生活的情況,離婚彩禮需要返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一千零八十八條 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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