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學生內容(民法典學生法)
適合給小學生講的民法典內容有哪些?
民法典包括七大篇章,分別是總則、物權、合同、人格權、婚姻家庭、繼承和侵權責任。
民法調整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民事主體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以及其他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犯。
民事主體在民事活動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自愿原則,按照自己的意思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
民法典的重要性
民法總則和民法典必須如實反映當今中國人的生活狀況和他們對人身關系、財產關系法律調整的愿望,因而又具有民族性。
草案提倡弘揚中華傳統文化,踐行包括自由、平等、公正等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比如,自愿原則保障個人對其私人生活、民事交往的自我支配、自我安排、自我決定,將充分調動個人積極性、主動性,促進中國社會經濟發展。

民法典與中學生相關內容
包括未成年學生的監護、行為能力、責任能力、侵權、管理等諸多事項,《民法典》中規定與學生的生活學習息息相關,可以說,學生離不開《民法典》。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十七條十八周歲以上的自然人為成年人。不滿十八周歲的自然人為未成年人。
第十九條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
民法典與中學生有關的條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十九條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十條不滿八周歲的未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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