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監護和法定監護哪個優先(協議監護和法定監護的順序)
法定監護和意定監護誰優先
法定監護和意定監護沖突時,意定監護優先。
法定監護是由法律直接規定監護人范圍和順序的監護。
意定監護是指成年人在自己清醒的時候,選擇一個自己最信任的人,可以是親屬,也可以不是親屬,書面指定被委托者作為自己失能后的監護人,照顧自己的生活,處置自己的財產、權利等。
法律設立意定監護制度即是要尊重成年人自己的意愿,當然具有優先適用的地位。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三十三條: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與其近親屬、其他愿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事先協商,以書面形式確定自己的監護人,在自己喪失或者部分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時,由該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
民法典規定監護權法定與意定哪個優先
監護權意定優先于法定。因為意定監護是出于當事人自己的意思表示,意定監護人可以是近親屬,也可以是近親屬以外的其他關系密切的親屬朋友。意定監護要采取書面形式,也就是要求雙方必須簽訂書面協議,明確寫明經雙方認可的內容。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十三條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與其近親屬、其他愿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事先協商,以書面形式確定自己的監護人,在自己喪失或者部分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時,由該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

遺囑監護和法定監護哪個優先
遺囑監護與法定監護沖突時,遺囑指定優先適用的。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父母為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監護人,且父母死亡時以被監護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等人員成為法定繼承人為原則,但被監護人的父母擔任監護人的,通過遺囑指定監護人的,按照遺囑處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十七條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十九條
被監護人的父母擔任監護人的,可以通過遺囑指定監護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十條
依法具有監護資格的人之間可以協議確定監護人。協議確定監護人應當尊重被監護人的真實意愿。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十二條
沒有依法具有監護資格的人的,監護人由民政部門擔任,也可以由具備履行監護職責條件的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擔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十三條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與其近親屬、其他愿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事先協商,以書面形式確定自己的監護人,在自己喪失或者部分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時,由該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
遺囑監護與法定監護沖突時,誰優先適用
遺囑監護與法定監護沖突時,遺囑指定優先適用的。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父母為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監護人,且父母死亡時以被監護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等人員成為法定繼承人為原則,但被監護人的父母擔任監護人的,通過遺囑指定監護人的,按照遺囑處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十七條 【未成年人的監護人】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十九條 【遺囑指定監護人】被監護人的父母擔任監護人的,可以通過遺囑指定監護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十二條 【公職監護人】沒有依法具有監護資格的人的,監護人由民政部門擔任,也可以由具備履行監護職責條件的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擔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十三條 【意定監護】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與其近親屬、其他愿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事先協商,以書面形式確定自己的監護人,在自己喪失或者部分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時,由該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
協定監護優于法定監護嗎
2016年6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民法總則草案,草案第31條規定,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與近親屬、其他愿意承擔監護責任的個人或者有關組織事先協商,以書面形式確定自己的監護人。監護人在該成年人喪失或者部分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時,承擔監護責任。
意定監護優先于法定監護
監護公證相關咨詢:公證云
意定監護與法定監護哪個優先
意定監護優先與法定監護。意定監護是當事人協商達成協議的結果,更能夠體現意思自治,法律對于公民權利的保護是有一定的維度的,如果公民認為自己選擇的監護方式更好是可以根據自己協議的方式確定 監護人 的。 《 民法典 》 第三十三條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與其近親屬、其他愿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事先協商,以書面形式確定自己的監護人,在自己喪失或者部分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時,由該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
文章版權聲明:除非注明,否則均為 六尺法律咨詢網 原創文章,轉載或復制請以超鏈接形式并注明出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