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決過程(槍斃全部過程)
槍斃死刑犯的流程是什么樣的?
槍斃死刑犯的流程是怎樣的?
初審人民法院判處被告人“死刑立即執行”。被告人上訴于上級人民法院。
終審人民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并移送最高人民法院核準死刑。
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核準死刑”并下達“死刑執行命令“。
初審人民法院(中級人民法院)負責執行死刑命令。
人民法院執行法警從羈押死刑犯的看守所提人并“驗名正身”。
人民法院執行人員將死刑犯綁赴刑場。從前亦必需游街示眾!浩浩蕩蕩的執行車隊繞遍所有轄區。圍觀群眾夾道觀看甚是熱鬧!
曾經的刑場一般設在空曠之地,四鄉八地的人們清晨即趕來看熱鬧。刑場設立主席臺和觀眾區,無數執法人員將刑場團團圍住森嚴壁壘!
隨著尖叫的警笛聲,“囚車”映入觀眾們的眼簾。刑場上剎時氣氛無比緊張!外圍的工作人員和內圍的警察們振聾發聵的喊叫制止躁動的觀眾們!
一會兒,死刑犯被眾人前扶后拽地押上主席臺。主持人宣讀《刑事判決書》和最高人民法院下達的“死刑執行命令“。
主持人最后威嚴地宣布“執行死刑“!眾法警將死刑犯押到“執行區”。死刑犯跪下背朝觀眾,執行法醫在死刑犯的后背位置劃好射擊“圓圏”,執行法警將槍抵住“圓圏“射擊。槍響!死刑犯倒地伏法!執行法醫檢查死刑犯之瞳孔確認死亡。執行人員隨即匆匆離去!
一、現在中國大陸絕大部分地區執行死刑的方式為注射死刑,僅有極少部分條件尚未成熟的地區執行槍決!
二、槍決執行死刑的流程大致是如此:1.看守所民警(一般不少于兩人)在執行當天到監舍去提人;2.安排近親屬(提前通知)到會見室會見;3.死刑犯享受最后的“早餐”;4.法院工作人員對罪犯進行宣讀最高人民法院死刑核準結果和死刑執行通知并通知驗明正身;5.看守所民警和法院執行人員辦理罪犯交接手續;6.民警給罪犯卸下手銬,武警戰士對其五花大綁;7.民警給罪犯卸下鉚死的腳鐐,武警戰士再用法繩去綁緊兩只褲腿(一來防止罪犯在行刑過程中大小便從褲腿流下,弄臟場地,二來限制罪犯的步伐);8.專車押送到刑場,罪犯跪地上,背對著行刑人員;9.法醫在罪犯背后心臟部位做標志(打心臟)或執法者讓罪犯張嘴(爆頭);10.武警戰士開槍,而后立即閃開并走遠;11.法醫上前檢查生命體征,未死,副槍手補槍,直至死亡;12.罪犯尸體拉殯儀館火化;13.法院通知家屬領取骨灰并移交遺物。
以上是以前槍決死刑犯時的大致流程,現在可能會有小變化,但應該大同小異!
90年代上小學時候看見過一次
刑場是在郊區的山腳下。
我們幾個小伙伴當時正在踢球,有個哥哥跑過來說要槍斃壞人了。
于是我們就一起跟著去看了。
等去的時候,已經有很多人圍觀了。
不過不讓靠近,我們就找了個樹爬上去,在樹上看。
基本上看的清清楚楚了。
等了一會,來了好幾輛車。
有卡車,這個是專門拉死刑犯的。
后面就是警車了。有法院的警車,大部分是正常的警車。
等車停了以后以后,下來好幾個警察。
有個警察拿著相機在拍照,估計是做記錄的。
后面就是一個警察領頭,后面武警押著犯人。
當時執行的5.6個犯人。
所以浩浩蕩蕩的一群人下來。隨后把犯人押到要執行的地方。
我們看見犯人都是五花大綁的。然后到了地方就跪下了。
然后武警伸手取掉犯人脖子上掛的牌子扔地上,犯人就跪在了地方,非常配合
等都準備好了。
有個警察的領導就開始宣讀犯人的罪狀。
說完了以后,示意武警準備執行。
隨著執行命令的下達。
幾聲清脆的槍聲后,犯人直挺挺的倒下,然后周圍群眾發出一大片議論聲唏噓聲。
這個時候法醫上來檢查犯人是否死亡。
檢查結束,全都一槍致命。
然后拿相機的警察過來又拍了幾個照片。
結束以后,就開始把尸體抬走,放車上拉走了。
執行的速度其實很快。
收拾的速度也快,看槍斃結束了,圍觀的人也都回去了。
我們一邊走一邊討論著。
因為距離比較遠,所以基本沒看見什么可怕的景象。
現在應該槍決的執行方式少了
就算有也不在讓老百姓圍觀了。
聽說現在都是注射死刑了。
雖然沒真實見過,但是應該和電影里差不多吧。
反正整體流程都是這樣。
就是犯人死的時候能少點痛苦。
不管如何,我們普通老百姓要做到的就是不要去犯罪。
遵紀守法,才是一個合格的好市民。
槍斃很痛苦嗎
槍斃是使犯罪嫌疑人因觸犯我國相關刑法而受到的最高嚴懲及死刑的執行情況。
槍斃是否很痛苦,沒有一個人可以告訴你,因為經受槍斃的人都已經死去,無法再開口敘述,但很明顯,槍斃是非常痛苦的,從其他人旁觀的角度上講槍斃的現場是十分血腥殘酷以及令人作嘔的。
首先槍斃并非像影視劇中所描述的那樣,是拉開一定距離再進行的槍斃,而槍決現場行刑的時候是近距離開槍的,根據子彈的動能可以明顯的判斷出,槍擊后的后果是十分血腥的不易描述。可以說槍擊是不痛苦的,但槍擊的過程。是十分痛苦的,因為我們經常聽到一句話,死亡并不可怕,但知道死亡的具體時間等待的這個過程才是最為痛苦,最為令人心驚,膽寒緊張。
因此說槍斃其實主要是看過程還是一個結果,但不論是過程還是結果,對于被執行人以及親屬來講都是痛苦的,這種痛苦不僅僅是肉體上的更大程度來源于精神上的打擊,親人的離世以及親眼目睹一個生命的結束,都是一種痛苦的。
執行死刑過程是什么樣的?
法官會先向要被執行死刑的罪犯下達死刑執行命令并讓罪犯簽字,然后會詢問罪犯有沒有遺言或者要會見親屬。記錄完罪犯的遺言之后,罪犯一般會換上新衣服和鞋子。之后罪犯會被驗明正身,如果罪犯要被以槍決的方式處決,法警會將罪犯的雙手用尼龍繩捆綁在背后,雙腳的褲管口也會用繩子扎緊。如果是以注射的方式處決,法警會將罪犯的雙手反銬在身后。隨后,罪犯會被武警押赴到刑場準備處決。
要被槍決的罪犯在到達刑場后,武警會把罪犯押解到事先標注好的位置。然后罪犯會被要求跪下,等到所有人都準備好以后,武警一般會用步槍直接射擊罪犯的頭部來減少罪犯的痛苦。
執行注射死刑的罪犯,法警會將其押解到專用的執行車或執行室。之后,法警會將罪犯的手銬打開,讓罪犯躺倒專用的執行床上。為了方便執行,法警會將罪犯其中一只手臂的袖子擼起。之后,法警用執行床上的皮帶將死刑犯的四肢和胸部固定。法醫先將執行用的針扎入罪犯的手臂并連接好注射泵,之后連接好罪犯的心電監護儀。

死刑是怎樣行刑的?
現在中國一般采取兩種方式:
一是槍決,二是注射
第一種槍決的過程,我親眼看到過兩次。一般在封閉式刑場內執行,由法院法警執行,用五四式手槍(因為這種槍威力較大,能夠穿透腦袋),距離死刑犯的頭部30CM左右。槍決后,由法醫驗明正身后,如果沒有死透,還要由預備行刑手補槍。之后,直接被抬到火葬場火化。
第二種注射的過程,我沒有親眼看到過,但聽說過。比較知名的如李真就是執行的注射死刑。一般分為三個過程。(1)注射麻藥;(2)注射睡覺的藥;(3)注射毒藥(一般為氰化物)。從注射毒藥開始計算,死亡時間一般在15秒-50秒左右。最短的記錄為13秒,最長的為53秒。
求槍斃死刑犯的全過程
現在幾年中國全部都是在執行注射死刑,有專門的注射車,死刑犯都是在車上執行的!前幾年的槍決,被判了死刑的人都是在看守所等待執行,當高級法院最終核準后的第三天就是上路的時間,這幾天呢死刑犯的號子里會輪流值班,其余的人犯會把要執行的人圍坐在床中間,(怕有意外),執行前幾個小時看守所會給一頓斷頭飯吃,早上7,8點就被叫出去由武警接管,在看守所的二道門處把腳鐐手銬全部去掉,換成繩子扎著,兩人押一個出看守所的一道門,這時在一道門處會有法院驗明正身,出一個驗一個,驗完就被架上卡車,車上會有武警壓著站在那里,接著就會順著人多的路去開公判大會的會場,開完會后才會被壓到刑場,執行時一般家屬都在外圍站著,不會讓你進去的,犯人跪在地上,兩個武警壓著,中間有個執行手,還有一個指揮的拿面旗子,當下達執行的命令后旗子一甩搶就響了,一槍打完武警全撤退,接著會有專門驗尸的來看,如果沒打死再接著補槍,一般都是一槍就死,子彈從人的后腦勺就是脖子上面有個小疙瘩的地方打入,前面不知道會從哪里出來,打得好的會從你的眼睛和嘴里出來,打不好的直接把你的臉給你接了,腦漿到處都是,有家屬管的來現場把腦漿用手抓起來塞到頭里面用紗布包住,沒家屬管的政府會管的,八十九十年代還有拿饅頭夾著人腦子吃的(看著就惡心)。其實說實話當死刑犯被最后核準的這幾天里,大多數都是少了三魂七魄了,都是恍恍惚惚的,只有少數人是真漢子,管求明天死不死的,今天先快活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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