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條(車爾尼599第73條)
勞動法73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七十三條 勞動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一)退休;(二)患病、負傷;(三)因工傷殘或者患職業(yè)病;(四)失業(yè);(五)生育。勞動者死亡后,其遺屬依法享受遺屬津貼。勞動者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條件和標準由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勞動者享受的社會保險金必須按時足額支付。
法律分析
社會保險待遇:指養(yǎng)老、疾病、醫(yī)療、工傷、失業(yè)、生育和死亡等保險待遇。勞動者在符合相關條件時,依法享有這些待遇。本條第三款規(guī)定了勞動者享受的社會保險待遇的條件和標準只能由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在我國目前社會保險法尚未出臺前,社會保險待遇的條件和標準是由行政法規(guī)和勞動規(guī)章規(guī)定的。不同社會保險類別的條件和標準各有相應的行政法規(guī)作出規(guī)定,具體如下:(1)養(yǎng)老保險待遇:由《國務院關于深化企業(yè)職工養(yǎng)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通知》和《國務院關于建立統(tǒng)一的企業(yè)職工基本養(yǎng)老保險制度的決定》規(guī)定。(2)醫(yī)療保險待遇:由《國務院關于建立城鎮(zhèn)職工基本醫(y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規(guī)定。(3)工傷保險待遇:由國務院頒布的《工傷保險條例》規(guī)定。(4)失業(yè)保險待遇:由國務院頒布的《失業(yè)保險條例》規(guī)定。(5)生育保險待遇:由勞動部制定的《企業(yè)職工生育保險試行辦法》規(guī)定。勞動者享受的社會保險金,社會保險基金經辦機構必須按時、足額發(fā)放給勞動者本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付、緩付或者減付勞動者依法享有的社會保險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七十三條 勞動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一)退休;(二)患病、負傷;(三)因工傷殘或者患職業(yè)病;(四)失業(yè);(五)生育。勞動者死亡后,其遺屬依法享受遺屬津貼。勞動者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條件和標準由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勞動者享受的社會保險金必須按時足額支付。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71條和73條是什么?求答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一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3000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一)非法種植罌粟不滿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買賣、運輸、攜帶、持有少量未經滅活的罌粟等毒品原植物種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運輸、買賣、儲存、使用少量罌粟殼的。
有前款第一項行為,在成熟前自行鏟除的,不予處罰。
第七十三條:教唆、引誘、欺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擴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七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2000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一)非法持有鴉片不滿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滿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脅迫、欺騙醫(yī)務人員開具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的。
第七十四條:旅館業(yè)、飲食服務業(yè)、文化娛樂業(yè)、出租汽車業(yè)等單位的人員,在公安機關查處吸毒、賭博、賣淫、嫖娼活動時,為違法犯罪行為人通風報信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第七十五條:飼養(yǎng)動物,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動物恐嚇他人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驅使動物傷害他人的,依照本法第四十三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處罰。
刑法73條規(guī)定內容
刑法73條規(guī)定內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三條規(guī)定的是緩刑的考驗期。對于那些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是有一定時長的考驗期的。就像那些被判處拘役的,考驗期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最低是二個月的期限;對于那些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最低為一年的期限。根據我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第七十三條的規(guī)定,至于緩刑考驗的期限,都是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所以刑法第七十三條規(guī)定的都是一些緩刑考驗期限的規(guī)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三條 【考驗期限】拘役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個月。有期徒刑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緩刑考驗期限,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
我國刑法第73條的內容是什么
《刑法》第73條規(guī)定的是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應經過的緩刑考驗期限。依據該法條的規(guī)定,被判處拘役并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最低期限不得少于2個月;被判處有期徒刑并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其考驗期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最低期限不得少于1年;考驗期均自判決確定之日起算。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七十三條
拘役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個月。
有期徒刑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緩刑考驗期限,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七十三條?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七十三條的規(guī)定是:
1、對提起公訴的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審查證明被告人有罪、無罪、罪重、罪輕的證據材料是否全部隨案移送;
2、未隨案移送的,應當通知人民檢察院在指定時間內移送。人民檢察院未移送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在案證據對案件事實作出認定。
全案移送證據材料有利于全面查明案件事實,是刑事訴訟的基本規(guī)則。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對查封、扣押、凍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財物及其孳息,應當妥善保管,以供核查,并制作清單,隨案移送。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用或者自行處理。對被害人的合法財產,應當及時返還。對違禁品或者不宜長期保存的物品,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處理。
對作為證據使用的實物應當隨案移送,對不宜移送的,應當將其清單、照片或者其他證明文件隨案移送。
人民法院作出的判決,應當對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物及其孳息作出處理。
人民法院作出的判決生效以后,有關機關應當根據判決對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物及其孳息進行處理。對查封、扣押、凍結的贓款贓物及其孳息,除依法返還被害人的以外,一律上繳國庫。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七十三條 對提起公訴的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審查證明被告人有罪、無罪、罪重、罪輕的證據材料是否全部隨案移送;未隨案移送的,應當通知人民檢察院在指定時間內移送。人民檢察院未移送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在案證據對案件事實作出認定。
第七十四條 依法應當對訊問過程錄音錄像的案件,相關錄音錄像未隨案移送的,必要時,人民法院可以通知人民檢察院在指定時間內移送。人民檢察院未移送,導致不能排除屬于刑事訴訟法第五十六條規(guī)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證據情形的,對有關證據應當依法排除;導致有關證據的真實性無法確認的,不得作為定案的根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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