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泄密(民法典 泄露商業秘密)
自己泄密導致親人受損,那錢我需要還嗎
個人信息被泄露造成損失的,損失應該由泄露者承擔,而泄露可能是公民、網絡運營商、網站等的主體。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 【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將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單位犯前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條:
網絡用戶利用網絡服務實施侵權行為的,權利人有權通知網絡服務提供者采取刪除、屏蔽、斷開鏈接等必要措施。通知應當包括構成侵權的初步證據及權利人的真實身份信息。
網絡服務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應當及時將該通知轉送相關網絡用戶,并根據構成侵權的初步證據和服務類型采取必要措施;未及時采取必要措施的,對損害的擴大部分與該網絡用戶承擔連帶責任。
涉嫌違法!西安一公司監控員工手機,企業侵犯員工隱私能管住嗎?
隨著社會的發展,大家都已經離不開手機,而且手機里面也儲存了很多的個人信息,可是在西安,有一家企業為了防止泄密,為了能更好的監控員工的一言一行,要在員工的手機上安裝一個監控軟件,而且這個軟件獲取員工手機上的信息,包括照片、聊天記錄等,有該企業的員工表示,一入職就被要求安裝了該軟件,進了廠區就要打開,這就導致員工在公司面前毫無秘密可言,而且軟件還可以分析員工的離職情況。
根據勞動法的相關規定,自然人的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無權獲取他人的個人信息,公司給員工私人手機安裝監控軟件的行為,涉嫌侵犯員工的隱私權,而且更讓人氣憤的是,公司還要求員工手機開放所有權限,公司的這些要求非常的不合理,這種行為肯定會導致較高的離職率。
現在有些企業負責人只知道壓榨剝削員工,為了不讓員工在上班的時候摸魚,也是無所不用極其,找了一個冠冕堂皇的理由來監控員工的情況,這種管理方式非常的粗暴,根本就不人性化,勢必會引發勞動者的反對,對這樣的公司我們不僅僅停留在譴責,勞動者可以直接向勞動局進行投訴,拿起法律的武器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這個公司的負責人完全是一個法盲,企業的行為已經侵犯了員工的利益卻不自知,犧牲了員工的利益,只會降低工作效率,曝出的這些事件,最后往往都不了了之,這也讓企業更有底氣繼續無底線侵犯員工隱私,也希望勞動部門能加強對企業的監管,對公司不合理的做法進行嚴懲,讓企業付出較大的代價,這樣才能避免類似事件的再次發生。
如何投訴評委泄密的事情
公民可通過以下三種方式維權:
(一)按照全國人大常委會 《關于加強網絡信息保護的決定》,遭遇信息泄漏的個人有權立即要求網絡服務提供者刪除有關信息或者采取其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
(二)個人還可向公安部門、互聯網管理部門、工商部門、消協、行業管理部門和相關機構進行投訴舉報。
(三)消費者還可依據 《民法典》(2021.1.1生效)《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通過法律手段進一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如要求侵權人賠禮道歉、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償損失等。

如果突然意外死亡, 支付寶、微信錢包里面的錢怎么處理?
《支付寶服務協議》第四部分第三項第5條規定:“如您連續12個月未使用您的支付寶登錄名或支付寶認可的其他方式登錄過您的會員號或賬戶,支付寶會對該會員號或賬戶進行注銷,您將不能再通過該支付寶登錄名登錄本網站或使用相關會員號或者賬戶。如該會員號或賬戶有關聯的理財產品、待處理交易或余額,支付寶會協助您處理,請您按照支付寶提示的方式進行操作。”
《騰訊微信軟件許可及服務協議》第七款第二和五條規定:“用戶注冊微信帳號后如果長期不登錄該帳號,騰訊有權收回該帳號,以免造成資源浪費,由此帶來的任何損失均由用戶自行承擔。”
按照協議來說,突然去世的用戶的支付寶里面的錢將會一直被動地凍結在該用戶的賬戶里,等待著親人來認領,且理論上“支付寶會協助您處理”。
但在現實生活中,支付寶如何協助你,在世的親人如何知道去世的親人還有這么個有錢的帳號?是個未知數。即使阿里公司無權沒收這筆錢,也不會主動去提醒該帳號的家人。
相應地,作為微信、QQ、微信公眾號等工具的 “初始申請注冊人”,去世后,這個號最終會被騰訊回收,那號里的微信錢包又會面臨何種命運?
如何避免網絡財富“蒸發”?
隨著國人存錢用錢方式的多樣化,一定要摒棄避諱“留遺囑”這個陳舊觀念,早早通過多種方式預留這些財富的“通關密碼”,以避免不必要的損失。
如何避免意外之后,自己的這些網絡財富“蒸發”:
其一,如果繞不開心理關,確實想避諱,可以以寫日記的形式,把自己財富賬號記下來,密碼不一定要寫,至少讓親人在看到時,會想到當事人的錢物在哪里;
其二,可以向自己的親人坦誠帳號信息,里面涉及到的部分錢物數額;
其三,不避諱,直接立遺囑,寫明哪里有什么,直截了當;
雖然死亡是一個不吉利的話題,但有時候我們必須得去面對,比如哪天我們悄然離世,那我們在支付寶、微信、QQ里面的錢會怎么辦呢?
很多人都知道,微信、QQ這類社交賬號不是永遠屬于一個人的,這點在注冊協議中就有,用戶注冊微信帳號后如果長期不登錄該帳號,騰訊有權收回該帳號。
支付寶的協議是,如用戶連續12個月未使用支付寶登錄名或支付寶認可的其他方式登錄過用戶的會員號或賬戶,支付寶會對該會員號或賬戶進行注銷,用戶將不能再通過該支付寶登錄名登錄本網站或使用相關會員號或者賬戶。
但是人沒了,支付寶里面的錢是安全的。支付寶官方回應稱,不管你在還是不在,你支付寶里的錢都在那里。繼承人可以聯系支付寶,公司客服會引導繼承人準備身份證、死亡證明、承諾書等材料,然后通過網絡上傳、快遞等方式給到支付寶,即可繼承賬戶里的財產。
如果突然去世了,你的親人如何知道你有沒有賬戶?支付寶也對此作出回應,如果繼承人不知離世者有沒有支付寶,或者不知道離世者的支付寶賬號是多少,繼承人只要提供離世者的身份證號給客服,就可以查詢離世者名下到底有沒有支付寶賬戶。
不過這一切一定要趕在支付寶賬戶注銷前完成,否則賬號一旦注銷,錢就煙消云散了。
所以,大家要有立遺囑的意識,或者在日記本里記清楚哪里有資產,即便沒有密碼,繼承人也會憑借賬戶聯系相關公司將錢找回來,最后雨后傳奇V祝愿大家長命百歲哦!
大家好,我是東北秋楓,我的回答是:為了避免突然發生意外死亡,支付寶、微信錢包里的錢,要提前做好發生意外的準備。
人也不需要忌諱死亡,總會難免一死,為了不給死后留下太多麻煩,生前就要安排好一切。
支付寶和微信在形式上都差不多,只要讓你最親的人知道手機密碼,知道和微信、支付寶綁定的銀行卡密碼,那么如果發生意外死亡,接下來要做的事情就簡單多了。
把微信零錢或零錢通的錢,轉出到綁定的銀行卡里,在身份證沒注銷前,只要知道銀行卡密碼,就能直接在ATM機取款。
支付寶也是一樣的,如果是存在余額寶里,把錢轉出到綁定的銀行卡里,也是在身份證沒注銷前去ATM機就能取款。
綜上所述,如果突然發生意外死亡,千萬不要等身份證都注銷了,才想起取微信、支付寶和銀行里的錢,這樣會增加許多麻煩,找客服、遞申請需要很多繁瑣的繼承手續。所以,人沒了首先要辦的是查遺產,如果身份證注銷了,就來不及了。 人都會有一死,希望都能面對現實,生前該交代的一定要交代清楚,不要給親人增添麻煩,我就回答到這里,希望能幫到您。
我個人就制作了一張卡片,在卡片上記下手機鎖密碼支付寶或微信登錄密碼和支付密碼,銀行卡密碼。把卡片和身份證等隨身帶在身上或放在家里讓你最信任的一個家人保管。我覺得放在身上不太安全,因為在外發生意外很容易泄密。(指紋鎖家人是無法開鎖的,但不用擔心,當用指紋鎖無法開鎖時,會提示用其他密碼開鎖。)
當突然意外死亡或失去意識,你的親人會根據卡片上的密碼打開手機,點開支付寶或微信,再通過支付密碼在支付寶或微信中的錢轉出或提現到銀行卡,最后通過銀行卡密碼取現。
如果是你的賬戶有錢,在外人不知情的情況下那肯定什么歸銀行所有了。要如果你賬戶透支了,那么你綁定的親人手機號就會收到客服打來的電話。來意自然是催賬啦。如果你的賬戶有錢,而你的親人又不知道你的取款密碼時,你的親人可以開你的死亡證明,和和你的親屬關系找到客服索取。當然,資金數額大的話,自然而然要有遺書的形式遞交。
這個命題挺好,也挺通用。我只是想把它換成不是支付寶,不是微信,而是某某銀行卡或者銀行賬戶。然后提同樣的問題,你們怎么辦?再說一遍,我的意思是不要黑微信和支付寶,銀行也一樣有這個問題。
按照繼承法的規定繼承即可。
一、先說說遺產。
1、現行的繼承法規定: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 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 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 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 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個人承包應得的個人收益; 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
2、 《民法典》規定: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二、微信、支付寶錢包里的錢是不是遺產?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 規定:電子數據是法定證據類型的一種,包括五大類型, 1、網頁、博客、微博客等網絡平臺發布的信息;
2、手機短信、電子郵件、即時通信、通訊群組等網絡應用服務的通信信息;
3、用戶注冊信息、身份認證信息、電子交易記錄、通信記錄、登錄日志等信息;
4、文檔、圖片、音頻、視頻、數字證書、計算機程序等電子文件;
5、其他以數字化形式存儲、處理、傳輸的能夠證明案件事實的信息。
從司法實踐來看,微信、支付寶錢包里面的錢屬于公民的個人合法財產,既然是個人合法財產那就當然可以作為遺產被繼承。
三、如何繼承。
1、繼承方式我就不再贅述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遺贈撫養協議繼承,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兩者都沒有的按照法定繼承繼承。
2、方式一:知道密碼的,輸入密碼轉給繼承人微信、支付寶、銀行卡即可。
3、方式二:不知道密碼的可以和微信、支付寶的客服聯系,按照兩家公司的要求提供繼承人身份證明、被繼承人死亡證明等材料即可。
如果人意外去世,那么支付寶,微信錢包中的錢是不是歸屬馬云和馬化騰?
我們先看看繼承法中的相關規定,依照《繼承法》如果沒有人身限制的網絡遺產,比如微信,支付寶能財產,作品版權、 游戲 幣等是可以繼承的。
實際上,微信很早之前就有了規定——
1.需要我們去提供死亡證明(需街道、公安局或醫院開具)/火化證明(火葬場開具)/銷戶證明(派出所開具),三個證明只需提供其中一個。
2.也需要我們具備直系親屬關系證明(派出所、街道或居委會開具,必須是直系親屬關系)。
因此,只要擁有以上的信息,都可以進行財產的繼承。但是,我們也必須知道的是,支付寶實際上也提供了一樣的繼承方案,支付寶一樣能夠保持財產的繼承,這種情況其實在支付寶的相關說明中已經提到。
支付寶的《支付寶服務協議》第四項就有明確的規定——
除了在2000元這個界限需要我們關注之外,支付寶的繼承實際上是可以很容易看到的。如果超過了2000元,我們需要上傳公證處開具的公證存款查詢函 ,并且支付寶客服會將《賬戶查詢情況通知書》通過郵箱或者快遞郵寄給公證處 。上傳繼承公證書后,能夠獲得這筆財產。
因此,不管是支付寶,還是微信都是可以被繼承的,但是你需要滿足條件去繼承,如果不滿足條件的話,確實可能出現資金成了無主之物了。
對于支付寶,大家不用過于擔心,支付寶明確表示使用人死亡之后,其中的財產并不會收歸支付寶,依然屬于其繼承人,支付寶會一直為用戶保管,直到繼承人來取走,但是需要提供相關的證明,而且如果在支付寶中有相關的債務呢,也是需要承擔相應的債務的。
對于微信,在注冊的協議中有規定,微信賬號的所有權歸騰訊公司所有,用戶完成申請注冊手續后,僅獲得微信賬戶的使用權,除申請人外,其它人無權使用。申請人也不能贈與、借用、租用或者轉讓給其它人。如果用戶長期不登錄微信,騰訊有權收回該賬戶,由此帶來的一切損失由用戶個人承擔,而與賬戶關聯的微信錢包也不能單獨使用。一旦微信賬戶注銷,與之關聯的微信支付隨之注銷。因此微信錢包中的錢可能會直接消失,由于對于互聯網方面繼承的相關法律規定還沒有制定,現階段只能是參照現有的法律規定,雖然微信賬號我們只有使用權,但是對于微信里面的財務我們是有所有權的,你可以按照規定收回賬號,但是應當通過合理的途徑返還其中包含我的財務。因此對于微信錢包里的錢,繼承人也是擁有繼承權的,所以如果微信收回了賬號,我們也是有權根據繼承法的規定,要求繼承微信中合法的遺產。
由于現階段對于網絡資源繼承的需求還沒有那么大,所以相關的法律規定還沒有出臺,所以對于這些新的問題,我相信在不久之后就會有新的法律規定出臺。
不知道那怎么辦,可以提前立遺囑,中華遺囑庫幫你解決問題。
技術開發合作協議
本合同合作各方就共同參與研究開發_________項目事項,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愿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并由合作各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 項目名稱_________。
第二條 技術內容、范圍和要求
1、技術內容:
(1)新技術;
(2)新產品;
(3)新工藝;
(4)新材料。
2、技術范圍:_________
3、技術要求:_________。
第三條 研究開發計劃
本合同合作各方在研究開發項目中,分工承擔如下工作:
1、甲方:
(1)研究開發內容:_________
(2)工作進度:_________
(3)研究開發期限:_________
(4)研究開發地點:_________
2、乙方:
(1)研究開發內容:_________
(2)工作進度:_________
(3)研究開發期限:_________
(4)研究開發地點:_________
第四條 研究開發經費的數額及其支付、結算方式
(一)合作各方確定,按如下方式提供或支付本合同項目的研究開發經費及其他投資:
1、甲方:
(1)提供或支付方式:_________
(2)支付或折算為技術投資的金額:_________
(3)使用方式:_________
2、乙方:
(1)提供或支付方式:_________
(2)支付或折算為技術投資的金額:_________
(3)使用方式:_________
(二)研究開發經費總額: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經費來源:本合同約定,項目開發經費由_________提供,或者雙方按比列_________分擔提供。
(三)支付
支付方式為:_________
(1)一次總付:_________元,時間:_________
(2)分期支付:_________元,時間:_________
(3)按利潤_________%提成,期限:_________
(4)按銷售額_________%提成,期限:_________
(四)結算方式
經費的結算包括經費包干和經費實報實銷,合同約定采用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結算:
(1)合同經費包干使用的,合同完成后經費出現剩余時,結余經費歸受托人所有,經費不足,不足由受托人自行解決。并且受托人的報酬應包含在結余的研究開發經費中,委托人不另行支付報酬。雙方未約定結算方式的,按包干使用處理。
(2)經費實行實報實銷的,研究開發經費不足時,委托人應補充支付,經費剩余時,受托人應如數返還。
第五條 利用研究開發經費購置的設備、器材、資料的財產歸屬
屬于甲方的設備、器材、資料:_________
屬于乙方的設備、器材、資料:_________
同屬于雙方的設備、器材、資料:_________
第六條 履行的期限、地點、方式
1、履行期限
第一階段: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二階段: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階段: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履行地點:_________
未約定履行地點或約定不明確的,推定在研究開發人所在地履行。
3、履行方式:_________
第七條 技術情報和資料的保密
1、甲方:
(1)保密內容(包括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_________;
(2)涉密人員范圍:_________;
(3)保密期限:_________;
(4)泄密責任:_________。
2、乙方:
(1)保密內容(包括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_________;
(2)涉密人員范圍:_________;
(3)保密期限:_________;
(4)泄密責任:_________。
3、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4、保密條款不應與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當事人雙方未就保密條款進行約定的,按《合同法》規定,合同雙方當事人亦應履行法定的保密義務,否則,將承擔法律責任。
5、無論合同是否被撤銷、變更、解除或終止,無論合同是否生效,合同之保密條款不受其限制而繼續有效。
第八條 風險責任的承擔
1、在本合同履行中,因出現在現有技術水平和條件下難以克服的技術困難,導致研究開發失敗或部分失敗,并造成一方或雙方損失的,雙方按如下約定承擔風險損失:雙方確定,本合同項目的技術風險按_________的方式認定。認定技術風險的基本條件是:
(1)本合同項目在現有技術水平條件下具有足夠的難度;
(2)乙方在主觀上無過錯且經認定研究開發失敗為合理的失敗。
(3)一方發現技術風險存在并有可能致使研究開發失敗或部分失敗的情形時,應當在_________日內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適當措施減少損失。逾期未通知并未采取適當措施而致使損失擴大的,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2、認定風險責任標準為:
(1)課題在現有技術水平下具有足夠的難度;
(2)研究開發人在研究開發工作中是否充分地發揮了主觀能動性;
(3)其同行業專家的鑒定結論認為研究開發工作的失敗屬于合理失敗。
3、風險責任應由受托人或雙方共同承擔風險責任,承擔方式為:_________。
4、在未作約定或約定不明確時,由雙方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交易習慣確定。仍不能確定的,風險責任由雙方合理分擔。
第九條 技術成果的歸屬與分享
合作各方確定,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最終研究開發技術成果及其相關知識產權權利
公司專用發票拍照會泄密嗎
有一定風險,涉及個人隱私,建議不要將發票拍照發給他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條自然人享有隱私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刺探、侵擾、泄露、公開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隱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寧和不愿為他人知曉的私密空間、私密活動、私密信息。
一般的發票是不會涉及個人隱私的,除非這個發票上有很詳細的個人信息,如果上面有比較詳細的個人信息,一定要保管好,在沒用的時候及時的銷毀,祝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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